2.保留原来农村公社的形式,将公社成员编成田部,向他们征收年贡的屯仓。皇室在被征服地区设立这类屯仓,委托当地国造、县主管理。所谓“屯仓之税”(注18)就是田部交纳的年贡。史籍记载,地方贵族自愿、被迫或为赎罪而奉献屯仓。如武藏国造笠原直使主自愿为皇室奉置横谆、桔花、多冰、仓根四屯仓(注19);伊甚国造稚子直献伊甚屯仓,请赎“闻人罪”(注20);盘井之子恐父罪株连,献糟屋屯仓(注21)等等。这些屯仓也都采取贡纳制形式。贡纳制易被看成租佃制,但它和租佃制有本质区别。因贡纳制下,皇室既占有土地又占有部民的人身、所以皇室占有部民年贡便不是“以某些个人对某些地块的所有权为前提(注22),而是以土地和部民一同占有为前提。因此,不能把皇室占有的年贡税视为地租,也不能把贡纳制下的部民看成土地的附属物。部民对皇室的关系是人身被占有的关系,而不是对土地所有者的依附关系。正因为如此,日本的贡纳制应属于奴隶制而不属于封建的租佃制。
3、依靠地方贵族奉献的徭丁耕种的屯仓。前已提及,竹村屯仓依靠大和内直味张为赎罪而献的春秋两季各500徭丁耕作。难波屯仓由“每郡徭丁”、樱井屯仓由“每国田部”耕种。徭丁指携带大锄从事徭役劳动的男子。大河内直味张为赎罪而献徭丁的事实说明,徭丁没有人身自由,他们携带的生产工具也是贵族的。《日本书纪?安闲天皇元年条》记载:“盖三岛竹村屯仓者,以河内县部曲为田部之元。”可见徭丁是国造、县主等地方贵族的私有奴隶部曲之民。由此看来,这类屯仓所实行的徭役劳动制,也属于奴隶制。
如上所述,屯仓虽有不同的类型,但不论哪一类型,都实行奴隶制的剥削形式,生产者的被奴役的形式虽不一致,但性质均属奴隶。
子代、名代之民是皇族的私有民,冠有天皇、皇后、皇子名和宫名;一般占取国造””的私有民而设置,委托国造的一族掌管。子代、名代之民为皇子女、皇族生产和贡纳生产产品,其身份地位与贡纳制下的田部民相同。
部曲(民部)之民是贵族的私有民,被奴役于贵族的私有领地田庄。田庄也有三种不同的类型:
1、役使劳动奴婶耕种的田庄。大寺院和中央贵族在畿内地区的—些田庄驱使大批劳动奴婢耕种。奴婢来源于战俘、罪犯等,主人可以将他仍买卖、赠与,甚至杀害。
2、役使家内奴隶耕种的田庄。有些地方贵族的田庄使用家奴(奴婢)耕作。
3、役使部曲之民耕种的田庄。这类田庄实行贡纳制,其性质与采取贡纳制的屯仓性质一致。田庄的三种类型虽然有所区别,但采取奴隶制剥削方式这一点是相同的。
品部民是从事某种专业的皇室私有民,种类繁多,被奴役的形式也不尽相同,但大体有两种类型:
一是贡纳型。这类品部民为皇室生产特定贡纳品。如山部在下级伴造山部公、山部直、山部首、山部阿爵古的管理下,生产树果、猪、鹿等贡纳品;海部在海部直等伴造的管理下,贡纳海产物;土师部在土师连的管理下,生产土师器、垣轮及天皇的食器等贡纳品;忌部在忌部首的管理下,生产用于神事的棉布、麻布、木材等贡纳品。
二是上班型。这类品部民在一定时期到皇室的工房或其他部门从事某种专门生产或服务。如锻冶部在伴造锻冶造的管理下,一定时期到宫廷工房生产铜、铁器。马饲部在马饲造率领下,轮流上班饲养和训练马。
各部的被奴役形式虽然不同,但一般说来,他们是在皇室拨给的少量土地上,一边生产自食的粮食,一边生产贡纳品或服役。皇室拨给品部土地是维持他们的生活,以掠夺其剩余劳动。不仅用皇室的生产资料生产的专门产品全部归皇室,而且他们的人身也归朝廷占有,所以,这类部民也属于奴隶。
综上所述,大和国的部民制是以贡纳制为代表的奴隶制度。在部民制下,原始公社的残余,以农村公社的形式长期保存下来。其原因是:1、由于生产力水平低下,商品经济不发达,不易打破自然经济占统治地位的农村公社形式;2、对于奴隶主贵族来说,在生产力水平低的条件下,保留农村公社的形式,向公社成员征收年贡是比较方便的剥削形式。
奴婢制是与部民制相辅的奴隶制度。奴婢与部民虽同属奴隶,但却有其不同之处。首先,奴婢可以买卖,部民则不能买卖。部民有随土地转移主人的,却没有被买卖的。其次,主人对奴婢有生杀予夺之权,部民则不能任意杀害。其三,奴婢无家室,被强制地居住在主人家中,而部民一般都有家庭。奴婢在人格上只不过是主人的财物和会说话的工具。由此可见,奴婢的身份地位更低于部民。
四、氏姓制的确立在部民制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统治体制是氏姓制。氏是由有力族长的直系、旁系血缘家族和非血缘家族组成的社会集团,冠有居住地名(如葛城氏、石川氏)、职业名(如忌部氏、服部氏)、祖先名(如久米氏)。氏的首领为氏上,对内主持氏神的祭祀,裁决氏内的争论,对外代表氏同他氏和朝廷交涉。有势力的氏上担任朝廷的官职,参与国政、他们拥有田庄和部曲、奴婢,是奴隶主贵族。氏的一般成员为氏人,是自由民,有势力的氏人拥有奴婢。氏上有表示身份高低的世袭称号姓。姓原来是氏人对氏上的尊称,后来随着大和国势力的发展,天皇作为统治贵族的手段,掌握赐予或剥夺姓的权力,从此,姓成为氏上身份尊卑的象征。受姓的氏上史称氏姓贵族。
第12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