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包尔森讲的这一番道理与孟子讲的“生于忧患,死于安乐”是完全一致的。但是包尔森讲的更加具体,更加重视艰难痛苦对人的心灵的训导、纯洁作用。我们说,痛苦对于一个人来说,并不是什么好事情。但是凡事都有两面性。痛苦可以使人头脑清醒,使人正确认识自己,使人总结经验教训;痛苦可以使人认识到在平常状态下,尤其是在处于幸福状态下无法认识到的问题。在这个意义上讲,痛苦恰恰是一剂治疗灵魂疾病的良药,它可以使人清醒地思考人生的苦乐,认识人生的价值、意义,认清社会上的各种在平时认识不到的问题。
幸福是人企盼的,但幸福也有两重性。在中国人的俗话中,有这么一句话:“没有吃不了的苦,却有享不了的福”。
其意思是说:人们忍受苦难的能力,是非常大的。不论有多么大的困苦,都可以千方百计去克服。
但是优裕的生活条件、事业上的顺利、追求的满足,对于某些人却是受用不了的。一些人在艰难困苦的境遇中,不会做出什么不好的事,而在优①包尔森:《伦理学体系》,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374—351页。
第二编幸福是什么572裕的条件下、或是在顺利之中、满足之中,却出了一些不应当发生的事。
顺利、追求的满足,会使人自高自大,傲慢,胆大妄为,对别人不尊敬,为人变得尖刻,盛气凌人,不可一世。
灵魂中的这类疾病,是很难治愈的。
如果在这种时刻,经历到人生的磨难,那么痛苦也许能使他清醒一些。如果能因此认真反省,改过迁善,则可以使其以后免除此一类的挫折,走上幸福的坦途。
幸福与主体
幸福是人的需求获得满足时,所产生的一种主观体验。
不同的人经历相同的事,体验却各不相同;就是同一个人,在不同的时候经历相同的事,其体验也不一样。
因为在不同的时候,他的心境、主观的需求都会有所变化。因此幸福与主体的关系十分值得研究。
一幸福是主体心灵上的愉悦体验
幸福离不开客观对象但它又不在客观对象之中幸福离不开主观因素但又不是纯主观的东西幸福是客观对象满足主体需求时的主观体验幸福离不开客观对象但它又不在客观对象之中幸福作为一种人生现象,实在是太复杂了。比如说,居住在乡村的大多数人,认为居住在大城市里的人十分幸福。
因为他们看到,乡村人日常生活中的许多事情,诸如衣、食、住、行,柴、米、油、盐等事,几乎都要自己亲手去做,非常不方便。而城市里的人的生活设施非常齐全,非常方便,免去了许多繁琐的事情。大城市的文化设施也非常好,业余时间的活动丰富多彩。所以他们认为城市里的人太幸福了,似乎幸福就存在于大城市之中。
可是,有一些乡下人来到大城市后,并感觉不到城市里有何幸福。特别是那些在乡村生活了大半辈子的老人,到了大城市后,感到很不自在。生活虽然方便了,物质生活水平也有所提高,但是他们失去了乡村生活中特有的乐趣;不能站在田园中摆弄庄稼;也不能欣赏自己的劳动成果;偌大一个城市,却没有适合自己干的事情,劳动的习惯被迫终止,一下子变成了闲人;语言不通,没有熟识的人可聊天。即便可与家人说一说话,但也听不到自己所关心的乡村人的生产生活情况。这样一来,生活变得乏味、空虚了,似乎生命的价872第三章
幸福与主体值只剩下吃饭活命了。
更不用说声音的嘈杂,空气的混浊,交通的拥挤,住房的狭窄。在这种情况下,他们不会感到城市中有什么幸福,心中有一种说不出的苦恼和烦闷。生活对于他们来说,成了打发日子。
我们再来看看城市里的人是否都是幸福的。
生活在城市里的人,并非人人都是幸福的。就目前的情况而言,大城市里的居住,十分拥挤,像上海、北京、天津这些中国最大的城市中,人均住房面积只有几平方米,有的家庭中,子女十多岁了,还与父母同住在一个房间里。更有特别困难的人家,三代人同室,活动空间太小,十分不方便。
仅此一条,就给人增添了许多烦恼。而在乡村中,则很少有这种情况,很少有这种烦恼。
在大城市中,也有一些家庭,虽然住房没有困难,像电视剧《皇城根》中所描写的金一趟的家,独门独院,房屋十分宽敞,一家老小,各有其室,那么这一家人是否很幸福呢?
第92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