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出版文学> 人生幸福论(上)>第8章
柏拉图所说的“理念”
,是指作为现实世界根源的永恒不变的、独立存在的、非物质的实体。在他的理念世界里,善的理念居于最高的层次,而善的理念就是至善,诸如勇敢、智慧、节制和正义等品德都在至善的统辖之下,因此,善的理念就是最高的善、普遍的善、绝对的善。柏拉图认为,人生的根本目的就是要达到至善,那么,怎样才能达到至善呢?依靠人的理性能力。在柏拉图看来,只有人的理性才能认识善的理念,人的理性是高级的;与此相对,人的感性和欲望、人的肉体感官需求则是低级的。这些基本观点影响着他对幸福的态度。
柏拉图认为,快乐和幸福是两回事。
快乐属于感性领域,第一编
幸福观的历史考察91它可以是情欲,也可能是感官享受,但单纯的感性快乐,如果没有心灵、记忆、知识(理性)的参与,就不是真正的幸福。一个人如要获得真正的幸福,就必须首先克制自己的情欲和享受,必须用智慧和德性去追求美德和至善。由于人的肉体和感官的快乐是暂时的,不值得留恋,而最高的理念——至善是永恒的,值得我们终生追求,因此,一个有道德的人,就是一个能用理性控制情欲的人,自然也是幸福的人。后人在谈论爱情问题时,经常使用“柏拉图式的爱情”
这句话,这是指一种超越肉欲和情欲的纯精神领域的感情,是一种纯感情的爱情。
在今天看来,“柏拉图式的爱情”
未免有点绝对化;但就爱情的本质而言,男女之间精神上的相互依恋的确是爱情生活中的最重要成分,也是爱情生活是否幸福的重要标志,比单纯的“肉欲”
、“情欲”重要得多。因此,虽然柏拉图贬低感性追求、蔑视物质享受的主张带有禁欲主义的色彩,但是,他对精神领域中的德行和至善的推崇,并把幸福建立在德性和至善基础上的观点,还是有其合理性的。
幸福是合于德性的现实活动在苏格拉底和柏拉图之后,亚里士多德的理论活动使古希腊罗马伦理学达到了顶峰。他继承了苏格拉底和柏拉图的伦理思想,但又没有把自己局限于两位老师的思想框架内,他在前人理论的基础上,作出了更大的发展,提出了独具特色的伦理学理论和幸福观。最突出的贡献是,亚里士多德对幸福作了不同于两位老师的定义和理解。
前面说过,苏格拉底和柏拉图把美德、至善与幸福看作是具有同质意义的概念,这个思想也影响着亚里士多德。他02第二章
西方理性主义幸福观认为,人类的一切活动都有其目的,如医学的目的在于健康,战略的目的在于获得胜利等等,这些目的就是善;由于活动的目的不同,善也具有现实多样性。他不同意柏拉图用一个抽象的、普遍的至善理念来涵盖现实存在的善的多样性,而是认为,善可以分成不同的等级和层次;在这些等级和层次的善之中,有一个最后的目的即最后的善,它就是至善;至善本身就是目的,它任何时候也不能成为手段,因而,至善是其他目的的目的。
他说:“只有最高的善才是某种最后的东西。倘若仅只有一种东西是最后的,那么它就是我们所寻求的善。倘若有多个最后目的,那么其中最后的,就是我们所寻求的善。
……看起来,只有幸福才有资格称作绝对最后的,我们永远只是为了它本身而选取它,而绝不是因为其他别的什么。“①从这番话中,我们看到,亚里士多德遵循着苏格拉底和柏拉图的伦理传统,在看待至善与幸福的关系问题上,与他的先辈们保持着思想上的一致性。但是,我们接下去再看看亚里士多德对幸福的具体理解,又可以发现他与前人思想上的差异,从而表现出他对幸福的独特思考。
亚里士多德注意到,当问及人类行为所能达到的全部善的顶点是什么的问题时,大多数人都同意这样的看法:善的生活、好的行为就是幸福。但是,在幸福是由什么构成的问题上,却颇有争议。有人认为,幸福是某些明显可见的东西,如快乐、财富、荣誉等;有人认为,幸福是明智的活动;还①亚里士多德:《尼各马科伦理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0年11月版(下同),第10—11页。
第一编
幸福观的历史考察12有人认为,幸福就是德性。亚里士多德认为,这几种主张都有其合理的根据,它们能够在某一点上站得住脚,或者能够得到一部分人的认可。那么,在对别人的观点作了这样的分析以后,亚里士多德又是怎样理解幸福的呢?
因袭幸福就是德性的理性主义幸福论传统,亚里士多德把幸福定义为:合于德性的现实活动。在这个定义中,包含有两层含义,一是德性,二是现实活动,幸福由这两种因素构成。尽管这个定义中的德性成分与前人尤其是苏格拉底和柏拉图相同,但是,亚里士多德认为,他的这个定义特别强调“是在占有或展示德性中,即根据品质来把握最高善,还是在表现品质(heksis)的现实活动中来把握最高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