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税司赫德函:法有愿从他国评断之议。
李鸿章电:据上海道电称法领亟盼我转圜,或暂租海岛、或许以将来建造铁路权利,可免赔款。
命大学士左宗棠为钦差大臣,督办福建军务。
李鸿章电:闻日本备军舰,欲乘乱与我决议琉球案。
八月
军机处奏:美使来议法事,臣等公拟办法三条。
旨:着杨岳斌帮办左宗棠军务,设计逐台湾法人。又寄潘鼎新:着饬王德榜各军进兵牵制围台。
邵友濂电:闻刘铭传以基隆、淡水空炮台诱敌,杀毙法兵及汉奸千人。
李鸿章电:苏元春在谅山连战皆捷;惟伤亡多,恐难持久。
遣徐承祖出使日本。
九月
李鸿章电:法提督宣言将封闭台湾海口。
旨:着李鸿章等选派南、北洋兵轮援台并接济台防军火。
津海关道盛宣怀电:德璀琳面呈法廷议和条款,如钧署可允,再令赴沪与巴使商办。
懿旨:现在办理台湾、越南军务,所有历次谕旨奏报等件,着御前大臣、六部九卿、翰詹科道赴内阁公同阅看,各抒所见切实覆奏。
旨:派苏元春帮办桂军军务。
工部尚书翁同和等奏:请先议停兵,再将所陈各条详细推敲,并会合各国公使公同评论。
军机处奏:法、越之事,现英国欲出为调停;拟订办法八条,请饬李鸿章、曾纪泽酌核办理。
十月
张之洞奏:设法与台通信并筹济饷械等事。
李鸿章电:”威利“船抵台。
左宗棠奏:台北沪尾大战获胜,现筹规复基隆。
李鸿章电:英调停中、法事未成;法仍执原议,如不允仍战。
旨寄曾纪泽:应付和议,不得轻率迁就。
岑毓英奏:围攻宣光,击散法援。
李鸿章电:朝鲜乱党劫王杀妃,恐有昵日叛华之意;请迅派兵船镇压。
奉谕:着李鸿章、吴大澄会同规画,并令续昌与吴澄同赴朝鲜,传知该国静候往查;一面与日使从容商办,勿为所欺、亦勿遽与开衅。
旨:潘鼎新、苏元春督剿大捷,着先行传旨嘉奖。
杨昌浚电:吴鸿源已自厦带队渡台。
旨:派孙开华帮办台湾军务;程文炳到闽后,即照吴鸿源之路渡台。
十一月
李鸿章电:井上馨之随员回日,电告日廷云我所要求,韩王已允,皆如愿以偿。
旨:着吴大澄等确查韩、日定约有无关碍。
十二月
北洋会办吴大澄奏:查明朝鲜乱党详情及日、韩续增约款,现与朝鲜商办善后。
岑毓英等电奏:官军进攻宣光,大获胜仗。
李鸿章电:法攻苏军,谅山吃紧。
光绪十一年(乙酉、一八八五)
第93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