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8
或遇军需,各(盐)商报效之例,肇于雍正年,芦商捐银十万两。嗣乾隆中金川两次用兵,西域荡平,伊犁屯田,平定台匪,后藏用兵,及嘉庆初川、楚之乱,淮、浙、芦、东各商所捐,自数十万、百万以至八百万,通计不下三千万。其因他事捐输,迄于光绪、宣统间,不可胜举。盐商时邀眷顾,或召对,或赐宴,赏赍渥厚,拟于大僚;而奢侈之习,亦由此而深。或有缓急,内府亦尝贷出数百万以资周转。帑本外更取息银,谓之帑利,年或百数十万、数十万、十数万不等。商力因之疲乏,两淮、河东尤甚。
《清史稿》卷123《食货四》
按:徽商为两淮、浙江盐商之中坚,故捐饷报效实多出自徽商。
1059
两淮地大物博,赀货阗溢,为浙、粤、川、芦所不逮。乾隆嘉庆间,王师征大小金川,荡平台湾,戡定川楚教匪,淮商踊跃输将,称为极盛。然皆自抒悃忱,不假催索,往往诏书屡却,吁恳再三,群以贡献邀允为至荣。
光绪《两淮盐法志》卷145《捐输门?助军》
1060
乾隆三十八年八月盐政李质颖奏:据两淮总商江广达等呈称,商等迭荷天恩,无由报效,兹金川小丑克日剿除,商等情愿捐银四百万两,以备军需之用。第商本套搭在外,一时未能凑齐,见缴银一百万两,其余三百万两,恳请于运库秋拨项内偿借银一百万两,内库见拨川饷内偿借银二百万两,抵作报效之数。所借银两,于甲午纲起分作十年归款。奉旨:嘉奖,并交部照好善乐施之例从优议叙。复奉旨:此事虽系江广达、程德谦二人出名,所捐银数,自系众商各就赀本多寡量力奉公。着李质颖查明某商名下捐银若干分别议叙。嗣据江广达等以项未交完不敢先邀议叙。是年九月,又奉上谕:若候借项全完再为造报,则须至十年以后,为期过迟。着李质颖即为查明,按数分等造报请叙。经李质颖复奏:两淮、湖广、江西等处,皆系公共口岸,额引有一定之数,运商非一定之人,不能即现办引目预定下纲运数,请将现交银一百万两之商,先为议叙,以昭奖励。经吏部按数分别议叙有差。奉旨:依议。钦此。
光绪《两淮盐法志》卷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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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五十三年正月,盐政金德奏:据商人江广达、程俭德等呈称,大兵进剿台湾,逆匪克期荡平,商等情愿公捐银二百万两以备犒赏之需,请于部款项下先行借拨,于戊申纲起分作六年带完归款。奉旨嘉奖,仍照例分别议叙。
光绪《两淮盐法志》卷145
1062
(清咸丰时)徽防主客军既多,浙江岁济饷银数十万,恒苦不给,而幕府人士纷集,委员、绅士,皆月有资给,于是捐输之议起。当粤贼东下,徽人贾于四方者,尽挈其资以归,故令下而数十百万金立办。
《歙事闲谭》第19册《黄次荪凤山笔记》
1063李天本(清咸同间人)尝在芜湖捐赈二百金,输本邑军饷银六百两。
光绪《婺源县志》卷35《人物?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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鲍峻,字清誉,(歙县)新馆人。幼贫而孝。后业浙鹾,家渐裕。尝捐屯饷,设义仓,助军需,浙抚上其事于朝,迭邀恩奖,子魁,字翰宣,好施予如其父。乾隆甲子,蛟患漂溺致岁饥,魁捐粜以济乡间,全活甚众。
《歙新馆鲍氏着存堂宗谱》卷2《义行》
第144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