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出版文学> 罗荣桓军事文选合集(上)>第71章
现在全山东的民兵都在保卫家乡的口号下,广泛地动员起来了。没有这些人民武装的兴起,成为我军的依靠,我军的坚持和胜利也是困难的,甚至是不可能的。
我们能够胜利坚持,还在于我们始终贯彻党中央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与友党、友军团结的方针,主动向友党、友军进行疏通,为团结合作尽了我们最大的努力。虽然不幸有少数友军为敌利用,为反共分子阴谋策动,不顾敌后艰难之大局,向我军进行武力进攻,破坏我根据地之建设和人民的安宁。
我们对于这种进攻,除了忍耐外,有时亦被迫不得不作自卫,然而就是自卫,我们也仍本着“不念旧恶,委曲求全”的宽大精神,去疏通团结。我们深知,没有友我的团结,在敌后坚持是困难的。所以我们平时向友军送情报,战时积极策应。在今年春天敌“扫荡”友军第五十一军时,我们以一部在沂水大崮头策应牵制敌人,激战一日,我军虽伤亡一个连,但友军一部却得以跳出合击圈,我们心里很欣慰。四月,当日伪军企图巩固吴逆化文,又以万余人向第五十一军进行“拉网”、“扫荡”,我为策应友军,又在坦埠、天桥岭一带截击尾追友军之敌,及时供给情报,并建议其转移方向。友军某师各团各一部前来我区隐蔽休息,我除助以粮食三万斤外,收容与医治其伤员,对其失散官兵和枪支均一一收容送回,还发动群众慰劳,以恢复其战斗情绪。
此后,友军某师上下对我军有了进一步的认识。
同时我在清河长山区亦策应了友军翟旅长[4]作战,就是对张景月[5],刘景良[6],我军也不念其反共旧恶,当敌“扫荡”时亦予以策应。在胶东我们曾解救了安廷赓[7](不料他仍经不起敌人压迫而投降了);对姜黎川[8],我们予以军服、经济、粮食之接济,稳定其部下之悲观失望情绪;在鲁南我同样坚持了不念旧恶,不算旧帐的态度,策应了申从周、李子英,并掩护其在我根据地休整。正是因此,使友军能安然渡过困难。
当然检讨起来,我们这一工作还作的不够。但我们决心多从这方面努力,也希望友党、友军和我们共同努力。
我们所以能够胜利坚持,最后还因为我军坚决执行了我党中央:“我们应当始终与老百姓在一起”的指示。为了实现我党中央的这一指示,我们曾坚决的进行了反“扫荡”、反“蚕食”反“封锁”的斗争,动员人民备战,空舍清野。“扫荡”来时,带领群众突围;保卫夏秋收,打击日伪抢粮;抗日民主政权所颁发的保障地权、人权、财权的法令,我军均一一地遵行;我们不仅在根据地这样做,而且深入敌占区,打击敌人的特务和伪组织活动,保护敌占区人民。
为了实现我党中央的这一指示,我们曾在全军进行了不浪费民力的教育。我们自背给养,自做自食,并以人力代畜力,帮助群众春耕、推粪、割麦。代耕中最高记录,为某旅一个连一天代耕七八亩,后方勤务部十八个劳动英雄代耕七十亩。
为了减轻人民负担,普遍进行了生产节约。我们的生产节约,主要是开荒、种地、种菜、开办合作社,经营政府允许的商业,节省被服、办公品,废物利用,自己制造军用品,总计去年一年共节约、生产二千三百万。我们今天所以还能过较好的生活,也是因为生产节约得来。今年春天为了救济难民,全军每人每日节约粮食二两,使进入我根据地之五万难民得以活命。我们也进行了好几次的精兵简政,裁减了一些老弱和不能战斗的人。据不完全材料,裁减了五千之多,如果按每人一年所需四千五百六十元计算,共减少二千二百八十万元,这是相当大的一个数目。
为了密切与群众的联系,我们严格执行了群众纪律。为了养成自动的拥政爱民,又进行了拥政爱民思想的教育和检查,并制定了拥政爱民公约,坚决反对任何脱离群众的行为,以贯彻我军的光荣传统和作风。
这就是我们自身一年来的努力,也就是我们所以能够胜利坚持的原因。
当然我们也不能否认,也不应该否认,还有其它一些坚持的因素:如不断的对日伪的政治攻势,民主政府的各种建设,党政军各方面的努力和牺牲,各阶层尤其广大人民同仇敌忾,抗战意志的坚定,都给予我军的坚持以极大的帮助。如果没有这些帮助,我军虽然有以上的努力,是不能够坚持的。这告诉我们:今后要更加依靠群众,团结友军,团结各阶层,拥护和支持抗日民主政权,关心和解救敌占区同胞,始终不懈的和敌人进行殊死的斗争,以这些行动来团结和巩固我们自己。敌人再凶(不过是垂死前的挣扎),“扫荡”再频繁,我们也能胜利。
我们承认,我们在这方面还做的不够,还有偏向,甚至还有缺点和错误,也正因此,我们有些部队,有些地方才遭受了不应有的损失。但我们愿虚心检讨,接受人民的批评,愿努力改正,在这里我们特别欢迎各方对我军在山东的一切作不客气的批评和监督。
当此国际形势对我极其有利,对敌极其不利,而敌后山东尚有一段艰难路程之际,我们愿与山东人民、友党、友军,在我党既定方针之下,坚持敌后山东抗战,直到反攻,直到最后胜利。
注释[1]章莱,指山东的章丘和莱芜地区。
[2]友军万郭部队,指已进入山东抗日根据地参加八路军的、以万毅任师长、郭维城任副师长的原东北军部队,该部一度仍袭用第一一一师的番号。
[3]“七七”指示,指一九四二年七月七日《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告抗日根据地全体党员和八路军新四军将士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