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沫则痛张云。或为寒邪所感。则液凝留于肌肉之间。故汁沫聚而为痛。简案、与周痹同义。
为溺其气
张云。腠理闭密。则气不外泄。故气化为水。水必就下。故留于膀胱。然水则气也。水聚则气生。气化则水注。故为溺与气。志云。气者膀胱为州都之官。津液藏焉。气化而出者为溺。藏于膀胱者。
化生太阳之气。简案、气未详何气。马为失气。近是。见前。
五脏六腑(止)肾为之主外
张云。此二节言津液之为涕泣也。心总五脏六腑。为精神之主。故耳目肺肝脾肾。皆听命于心。是以耳之听。目之视。无不由乎心也。肺朝百脉而主治节。故为心之相。肝主谋虑决断。故为心之将。
脾主肌肉而护养脏腑。故为心之卫。肾主骨而成立其形体。故为心之主外也。
故五脏六腑(止)泣出矣甲乙。与肺、作急肺。似是。泣、作涎。张云。心为脏腑之主。故五脏之系。
皆入于心。心之总系。复上贯于肺。通于喉而息由以出。故心悲则系急而肺叶举。液即随之而上溢。然心系与肺。本不常举。故有乍上乍下。当其气举而上。则为咳为泣也。凡人之泣甚而继以嗽者。正以气并于上。而奔遏于肺耳。按、口问篇曰。心者。五脏六腑之主也。目者。宗脉之所聚也。上液之道也。口鼻者。气之门户也。
故悲哀愁忧则心动。心动则五脏六腑皆摇。摇则宗脉感。液道通。故涕泣出焉。
中热(止)故唾出
张云。此津液之为唾也。虫为湿热所化。常居肠中。胃热则消谷中空。虫行就食。故或上或下。动作于肠胃之间。充郭者。纵满之谓。肠郭则胃缓。胃缓则气逆上行。涎随而溢。故多唾也。按、宣明五气篇曰。肾为唾而出曰胃为唾。是胃之与肾。皆主为唾。盖土郁之唾在胃。水泛之唾在肾也。
和合而为膏者膏、诸本作高。但赵府本吴本同此。马云。当作膏。张直改作膏。注云。此津液之为精髓也。膏、脂膏也。简案、志以高字释之。义不通。
阴阳不和(止)胫
甲乙。虚故、作虚则。腰背、作腰脊。张云。阴阳不和。则精气俱病。气病则不摄。精病则不守。精气不相统摄。故液溢于下。而流泄于阴窍。精髓皆减。输泄过度。则真阴日虚。故为腰痛胫等病。此劳瘵之所由作也。
阴阳气道(止)为水胀下泻诸本作不泻。此字误。当改。张云。此津液之为水胀也。三焦为决渎之官。
膀胱为津液之腑。气不化则水不行。所以三焦不能泻。膀胱不能渗而肿胀也。知病所由。故治此皆当以气化为主。试观水潦为灾。使非太阳照临。则阴凝终不能散。泥泞终不能干。能知此义。则知阴阳气化之道矣。
此津液五别之逆顺也张云。阴阳和。则五液皆精而充实于内。阴阳不和。则五精皆泄而流溢于外。
此其所谓逆顺也。
第三十七
五阅五使第三十七马云。内有五阅以观五气。及五气为五脏之使。故名。说文云。阅、察也。
刺有五官(止)五脏之使也张云。刺法当知脏气。知脏气当于五官五阅而察之。五官如下文。
鼻者肺之官也。阅、外候也。使、所使也。副、配合也。五脏藏于中。五官见于外。内外相应。故为五脏之阅。
令可为常(止)必当治里
张云。可为常者。常行之法。五脏之脉。察于气口。五脏之色。察于明堂。明堂者鼻也。色应其时。乃其常也。然色见于外而病在内。是为经气入脏。故当治里。
阙庭必张(止)寿中百岁马云。阙者眉间也。庭者颜也。即首面也。(出五色篇)必开而张。
乃立明堂以阅之。明堂者鼻也。其明堂广大而为蕃为蔽者。又见于外。盖颊侧谓之蕃。耳门谓之蔽。耳四周之壁既方。地角之基又高。引垂向外。五色又顺。平博广大。寿当中百岁也。张云。张、布列也。壁、墙壁也。
第96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