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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少气者(止)不称尺寸
张云。少气者。元气虚也。兼阴阳而言。故上之人迎。下之脉口。必皆衰少无力。而两手之尺寸。亦不相称也。简案、尺寸。诸家为寸关尺之尺寸。然内经无此义。今言不称尺寸者。
其脉短少。不称常时之尺寸。
可将以甘药不可饮以至剂
张云。但可将以甘药。甘药之谓。最有深意。盖欲补虚羸。非甘纯不可也。至剂。刚毒之剂也。正气衰者不可攻。故不宜用也。志云。甘药者调胃之药。谓三阴三阳之气。本于中焦胃腑所生。宣补其生气之原。道之流行。故不可饮以至剂。谓甘味太过。反留中也。简案、以至剂为至甘之剂。殆乖经旨。
弗灸张云。以火能伤阴也。志云。谓阴阳之气不足于外。非经脉之陷下也。
人迎一盛(止)病在手阳明
张云。人迎。足阳明脉也。一盛二盛。谓大于气口一倍二倍也。阳明主表。而行气于三阳。故人迎一盛。病在足经之少阳。若大一倍而加以躁动。则为阳中之阳。而上在手经之少阳矣。凡二盛三盛。病皆在足。而躁则皆在手也。下仿此。简案、禁服篇曰。人迎大一倍于寸口。病在足少阳。以下文例同。故张以一盛为一倍也。马志以人迎气口。为左右寸口而释之。此王叔和以降之说。非古之义。
不可从。
人迎四盛(止)为外格
张云。人迎盛至四倍。且大且数者。乃六阳偏盛之极。盈溢于腑。格拒六阴。是为外格。按、下文曰。溢阴为内关。内关不通。死不治。则此外格者。亦死无疑。简案、禁服篇云。
溢阳为外格。死不治。志云。阳可盛而阴不可盛也。故溢阳不曰死。盖不考耳。
脉口一盛(止)在手太阴张云。脉口。手太阴脉也。太阴主里。而行气于三阴。故脉口一盛。
病在足经之厥阴。若加以躁。则为阴中之阳。而上在手厥阴心主矣。凡二盛三盛皆在足。而躁则皆在手也。志本厥阴之下。更多厥阴二字。误。
脉口四盛(止)死不治张云。脉口四盛。且大且数者。乃六阴偏盛。盈溢于脏。表里隔绝。是为内关。主死不治。
命曰关格张云。人迎主阳。脉口主阴。若俱盛至四倍以上。则各盛其盛。阴阳不交。故曰关格。
可与言死期也。马云。后世医籍。皆以饮食不下为关格。视此节大义。可深惭云。(关格义详于素问识六节藏象论当互阅)人迎一盛泻足少阳(止)上气和乃止
张云。人迎主腑。故其一盛。病在胆经。肝胆相为表里。阳实而阴虚。故当泻足少阳之腑。补足厥阴之脏也。泻者二。补者一。泻倍于补也。疏取之者。欲其从容。
不宜急也。上气。言气之至也。气至而和。谷气至矣。故可止针。下仿此。马云。必切其脉而验其病之退否。
疏而取穴于胆肝二经之上。盖彼此之穴相间之谓疏也。候至气和乃止针。由此推之。则一盛而躁。病在手少阳。
当泻手少阳三焦经。而补手厥阴心包络经矣。志云。疏、当作躁。谓一盛而躁。二盛而躁。当取手之阴阳也。
简案、据马志。上气之上。接上句。且志改疏作躁。并不允。
太阳主胃甲乙。阳、作阴。马云。太阳作阳明。张云。太言太阴。阳言阳明。脾与胃为表里。
故曰太阳主胃。简案、甲乙为是。此盖该上文足阳明日二取之而言。张云。上文人迎之治。治三阳也。皆日二泻一补。气口之治。治三阴也。皆日二补一泻。盖以三阳主表。病在表者。宜泻倍于补也。三阴在里。病在里者。宜补倍于泻也。皆以脏气为重。惟恐其或伤耳。又如厥阴少阳。肝胆木脏也。东方多实。故可日二取之。
太阴阳明。脾与胃也。脾胃大富于谷气。故可日二取之。惟少阴太阳。则二日一取之。盖肾与膀胱。为天一之脏。真阴之原。故宜保重如此。圣人之顾根本。岂惟针刺为然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