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脉张云。五脏之脉应也。
皮之柔粗甲乙皮下有肤字。
寿夭刚柔篇第六少师甲乙作岐伯。
阴中有阴阳中有阳
甲乙作阴中有阳。阳中有阴。据下文甲乙非是。张云。刚、柔、强、弱、短、长。无非阴阳之化。然曰阴曰阳。人皆知之。至若阴中复有阴。阳中复有阳。则人所不知也。故当详审阴阳。则刺得其方矣。
得病所始张云。谓知其或始于阴。或始于阳。故刺之有理也。
谨度病端张云。谓察其风因木化。热因火化。湿因土化。燥因金化。寒因水化。故与时相应也。
故曰病在阴之阴者(止)刺络脉
张云。阴之阴者。阴病在阴分也。当刺其荥输。以诸经荥输气微亦阴之类。如手太阴经鱼际为荥。太渊为输者是也。阳之阳者。阳病在阳分也。当刺其合穴。盖所入为合。
犹在阳分。刺此以防深入。如手阳明经曲池之类是也。阳之阴者。阳病在阴也。当刺阴之经穴。盖所行为经。
其气正盛。即阴中之阳。如手太阴经渠之类是也。阴之阳者。阴病在阳也。当刺诸络脉。盖络脉浮浅。皆在阳分。如手阳明经偏历之类是也。简案、络脉甲乙作阳之络。义尤明矣。马以阴阳为五脏六腑皮肤筋骨之义。觉不允当。
故曰病在阳者(止)命曰风痹
马云。病在阳经者其名曰风。(义见素问风论)病在阴经者其名曰痹。(义见素问痹论)阴阳两经俱受其病。其名曰风痹。东垣李氏云。病在阳者命曰风。此病在阳。因十二经各受风邪。以高言之气分也。故身半以上。风之中也。病在阴者命曰痹。身半以下。湿之中也。楼氏曰。
阴阳俱病。言阴阳气血俱病也。简案、二氏所取义各异。然以上文阴阳推之。马注为得。张意亦同。(张氏医通云行痹者走注无定风之用也经云病在阳者命曰风在阴者命曰痹阴阳俱病命曰风痹越脾加术附汤)病有形(止)阴之类也
张云。有形而不痛者病浅在外也。无形而痛者病深在内也。志云。有形者皮肉筋骨之有形。无形者五脏六腑之气也。病有形而不痛者。病在外之阳也。病无形而痛者。气伤痛也。
其阳完而阴伤之也马云。阳经不伤。而阴经受伤耳。
急治其阴无攻其阳甲乙作急治其阳。无攻其阴。
其阴完而阳伤之也甲乙注云。九墟。完、作缓。马云。阴经不伤。而阳经受伤耳。
急治其阳无攻其阴甲乙作急治其阴。无攻其阳。
阴阳俱动(止)其形不久
张云。阴阳俱动。表里皆病也。乍有形。乍无形。往来不常也。加以烦心。阴病甚于阳也。大凡治病必求于本。若求其在表面里亦病。求其在里而表亦病。此以阴阳并伤。故曰不表不里。治之为难。形将不久矣。
形气病之先后张云。形见于外。气运于中。病伤形气。则或先或后。必各有所应。
风寒伤形(止)相应也张云。风寒外袭。故伤于形。情欲内劳。故伤于气。内伤则病在脏腑。外伤则应于皮毛。若风伤筋脉。则居于外内之间。故应于筋脉。此形气表里之有辨也。
病九日者(止)衰之马云。衰、去声。人之感病不同。日数各有多少远近。以此大略。病三日而刺一次者之法。等而杀之。
久痹(止)出其血马云。惟久痹而其身不能往来者。则见其血络尽出其血。不必拘于三日一刺之法也。简案、不去身。谓留着而不退去也。马及张并为行去之去。恐非。
第23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