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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9章

六腑膈下三脏应中州甲乙。腑下有及字。三作五。(简案三作五恐传写之讹)张云。此膈下应中宫也。膈下、腹中也。三脏、肝脾肾也。六腑三脏俱在膈下腹中。故应中州。
其大禁大禁(止)及诸戊己
甲乙作其口大禁。是。张云。大禁者。在太乙所在之日及诸戊己日。盖戊己属土。虽寄王于四季。而实为中宫之辰。故其气应。亦如太一。出九宫八风篇。按、太一如冬至居叶蛰宫四十六日。立春居天留宫四十六日之类是也。但彼止言八宫。而不及中宫。此节乃言中宫太一所在之日。意者于八宫太一数中。凡值四季土王用事之日。即中宫太一之期也。惟博者正之。
简案、此即与干凿度郑注符矣。王云。遁甲经曰。六戊为天门。六己为地户。故为天忌。
凡此九者张云。九、九宫也。正、正风也。八正即八方正气之所在。太一之谓也。八宫定。则八正之气可候矣。
所主左右上下(止)谓天忌日也
张云。天地八正之方。即人身气王之所。故所主左右上下。凡身体有痈肿之处。勿以所直之日溃治之。恐其走泄元气。以犯天忌不吉也。马云。天忌、见素问八正神明论。前官能篇。按后世针灸法。最忌九宫尻神。九部尻神。十二部尻神。此固当遵。简案、痈疽逐日逐时之忌。见甲乙经痈疽篇。行年血忌患痈疽。见刘涓子鬼遗方。
形乐(止)是谓形
嗌、诸本作喝。马云。喝、当作嗌。按、素问血气形志论。与此节同。但彼曰病生于咽嗌者为是。彼曰治之以百药。此曰甘药者是也。彼末句云。是谓五形志也。此节之末句有缺。简案、筋脉、素问作经脉。似是。志云。喝、当作。误。
五脏气(止)肾主欠马云。此与素问宣明五气论同。
六腑气(止)为水马云。宣明五气论。与此大同。
五味马云。与宣明五气论亦同。但此多淡入胃一句。王逊云。淡附于甘。故淡入胃。
五并畏、甲乙作饱。注。一作畏。马云。与宣明五气论亦同。但彼末有云。虚而相并者也。王逊云。
肺在志为忧。精气并于肝则忧者。所胜之气乘之也。多阳者多喜。心为阳脏。精气并之。故喜。经云。神有余则笑不休。精气并于肺。则肺举而液上溢。液上溢则泣出而悲。肾在志为恐。五精气并之。其间有所胜之气乘之。所不胜侮之。故恐。土气灌于四脏。而四脏之精气反并于脾。故畏。此因脏气虚。而余脏之精气并之。皆为病也。阴阳应象论曰。心在志为喜。喜伤心。肾在志为恐。恐伤肾。
乃有余而为病。过犹不及也。
五恶马云。与宣明五气论同。
五液马云。与宣明五气论同。
五劳
马云。与宣明五气论同。王逊云。劳、谓太过也。夫四体不劳。则血气不行而为病。是以上古之民。形劳而不倦。盖不可久而太过也。久视损神。故伤血。久卧则气不行。故伤气。脾喜运动。故久坐伤肉。久立则伤腰肾胫膝。故伤骨。行走罢极则伤筋。是五劳而伤五脏所主之血气筋骨也。
五走马云。此即宣明论之五味所禁。较此更详。
五裁马云。与宣明五气论同。王逊云。裁者。酌其适中而不可多也。夫五味入口。内养五脏。外濡形身。病则嗜食。故宜裁之。(案素问作五禁)五发
赵府道脏正脉熊本张本。阴病、作以味。马志本作阴病发于肉。简案、宣明五气论。气、作肉。当以马本为正。张注。宣明五气云。按九针论。尚有以味发于气一句。盖食入于阴。则长气于阳。故味发于气也。
五邪甲乙及诸本。巅、作癫。马云。癫、当作癫。喜、当作善。此与宣明五气论同。以阳气上升。
故项巅有疾。如头痛眩晕等证也。志云。喜、当作善。宣明五气章曰。阴出之阳病善怒。
五脏马云。此与宣明五气论同。但彼则肾止曰藏精。
不及志。难经兼言肾脏精与志。故言有七肾之说。
五主马云。与宣明五气论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