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按、吴鞠通曰。按祝由二字。出自素问。祝、告也。由、病之所从出也。近时以巫家为祝由科。并列于十三科之中。内经谓信巫不信医不治。巫岂可列之医科中哉。吾谓凡治内伤者。必先祝由详告。以病之所由来。
使病患知之。而不敢再犯。又必细体变风变雅。曲察劳人思妇之隐情。婉言以开导之。庄言以振惊之。危言以悚惧之。必使之心悦诚服。而后可以奏效如神。
第五十九
卫气失常篇第五十九诸本无篇字。
卫气之留于腹中(止)何以去之甲乙腹中作脉中。肢胁作(简案与技同)胁无胃字。马志。
搐、作。是。张云。卫气者。水谷之悍气也。其气循皮肤之中。分肉之间。熏于肓膜。散于胸腹。此卫气之常也。失其常则随邪内陷。留于腹中。
积不行。而苑蕴为病。故禁腹篇曰。卫气为百病母也。
大迎天突喉中甲乙道藏赵府元本正脉胀本。大、作人。张云。积于上者为喘呼逆息。故当泻之于上。
人迎、足阳明经穴。大突喉中。俱任脉穴。喉中即廉泉也。
三里与气街张云积于腹中者。当泻其下。三里、气街。俱足阳明经穴。马云。对胸中而言。故谓腹为下。
季胁之下一寸甲乙云。季胁之下深一寸。马云。即足厥阴肝经章门穴。简案、脉经云。脾以胃合为腑。合于中焦脾胃之间。名曰章门。在季胁前一寸半。与马注符。
鸡足取之
楼氏云。正入一针。左右斜入二针。如鸡足。足、三爪也。张云。谓攒而刺之也。即官针篇。合谷刺之谓。志云。以足缓伸缓缩。如鸡足之践地。盖以疏阳明之经脉。以通卫气之所出也。简案、志注非是。
大而弦急(止)不可刺也甲乙。弦、作强。腹皮急作腹皮绞。张云。脉大而弦急。阴虚而真脏见也。
绝不至者。营气脱也。腹皮急甚者。中和气绝。而脾元败也。不宜刺矣。
色起两眉张云。两眉者阙中也。其应主肺。故病在皮。
病在肌肉张云。脾气通于唇。故病在肌肉。
营气霈然者
诸本霈、作濡。马云。欲知血气有病。当观之于营气。但营气无形。而濡然多汗。则知病之在血气也。张云。濡、湿也。营本无形。若肤腠之汗。肌肉之胀。二便之泄利。皆濡然之谓。其病在营。
则气血濡也。(玉篇霈大雨也)病在筋张云。目为肝之窍。肝主筋也。
病在骨张云。耳为肾之窍。肾主骨也。
皮之部输于四末张云。病在皮者。在阳分也。阳受气于四末。以其皮浅气浮也。故皮之部。输于四末。
肉之柱张云。病在肌肉。当治其柱。柱者之属也。坚浓之肉。多在手足三阳分肉间。以肉主于脾。
而脾主四肢也。足少阴之经。自足心循内踝。后人足跟以上肉。出内廉。上股肉后廉。会于尻臀贯脊。其肉俱浓。故亦为肉之柱。
血气之输张云。病在血气。当治其输。输于诸络。谓诸经之络穴也。气血留居。则经络壅盛。故当取之。
筋部(止)候病所在张云。病在筋者。不必分其阴阳左右。但当随病所在而治之。
骨之属者(止)益脑髓者也甲乙。上益字作液。下益字作溢。是。张云。病在骨之属者。当治骨空。
以益其髓。髓者骨之充也。故益髓即所以治骨。简案、属者趺属之属。(见骨度篇)两骨相交之处。十二关节皆是。是所以受液而溢脑髓者。故骨病当求其所属而取之。
各在其处马云。取穴以刺之者。亦惟于皮肉气血筋骨。各视其处。
间者小之(止)故曰上工甲乙。小、作少。是。张云。间者病轻。故用针宜浅宜小。甚者病重。故用针宜深宜众。病变无穷。能随其变而调治得宜者。故曰上工。
第122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