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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梓材》曰:“以厥庶民暨厥臣,达大家。”周封建诸侯与大家臣室共守之,以为社稷之镇。九两,所谓宗以族得民。公刘之雅,所谓君之宗之。此封建之根本也。鲁之封有六族焉,卫之封有七族焉,唐之封有九宗、五正焉,皆所以系人心,维国势。不特诸侯为然,周公作《皇门》之书曰:“维其有大门宗子,茂扬肃德,勤王国王家,乃方求论择元圣。武夫羞于王所,咸献言助王恭明祀,敷明刑,用能承天嘏命。先人神只报职用休,俾嗣在王家,万子孙用末被先王之灵光。”然则王室之不坏,繄大门宗子是赖。自封建之法废,国如木之无根,其亡也忽焉。然古者,世臣必有家学,内有师保氏之教,外有外庶子之训。国子之贤者,命之导训诸侯,若鲁孝公是也。使惇惠者教之,文敏者道之,果敢者谂之,镇靖者修之,若晋公族大夫是也。教行而俗美,然后托以安危存亡之寄,而国有与立矣。
商之泽深矣,周既翦商,历三纪而民思商不衰。考之《周书》,《梓材》谓之“迷民”,《召诰》谓之“雠民”,不敢有忿疾之心焉,盖皆商之忠臣义士也。至《毕命》始谓之“顽民”,然犹曰:“邦之安危,惟兹殷士。”兢兢不敢忽也。孔子删《诗》,存邶、鄘于《风》,系商于《颂》。吁,商之泽深矣。
《召诰正义》引《周书?月令》云:“三日粤朏。”《汉?律历志》引古文《月采篇》曰:“三日曰昢。”颜注:谓说月之光采。愚以《书正义》考之,“采”字疑当作“令”。
娄敬曰:“成王即位,周公营成周,以为此天下中,有德则易以王,无德则易以亡。”《吕氏春秋》南宫括曰:“成王定成周,其辞曰:‘惟余一人,营居于成周。惟余一人,有善易得而见也,有不善易得而诛也。’”《说苑》南宫边子曰:“昔周成王之卜居成周也,其命龟曰:‘予一人兼有天下,辟就百姓,敢无中土乎!使予有罪,则四方伐之,无难得也。’”三说大意略同。
周公为师,召公为保。郑康成不见《周官》之篇,以师保为《周礼》师氏、保氏,大夫之职。《师氏、保氏注》亦引《书叙》云:“圣贤兼此官。”《礼记?文王世子注》谓大司成、司徒之属师氏也。两注自不同。
有若散宜生,《孔氏传》云:“散氏,宜生名。”愚按:《汉书?古今人表》:女皇尧妃,散宜氏女。当以“散宜”为氏。
《多方》越惟有胥伯小大多正,《大传》云:“古者,十税一,多于十税一谓之大桀小桀,少于十税一谓之大貊小貊。王者十一而税,而颂声作矣。故《书》曰:‘越维有胥赋小大多政。’”古今文之异如此。
《无逸》,《大传》作“毋逸”。毋者,禁止之辞,其义尤切。
《无逸》中宗、高宗、祖甲、文王之享国,以在位言;《吕刑》穆王享国百年,以寿数言。
祖甲,孔安国、王肃云:“汤孙太甲也。”马融、郑玄云:“武丁子帝甲也。”《书正义》以郑为妄。《史记正义》按帝王年代,历帝甲十六年,太甲三十三年,明王、孔说是。王肃云:“先中宗,后祖甲,先盛德,后有过。”蔡氏《书传》从郑说,谓非太甲。按邵子《经世书》高宗五十九年,祖庚七年,祖甲三十三年,世次历年皆与《书》合,亦不以太甲为祖甲。
《无逸》多言不敢,《孝经》亦多言不敢,尧、舜之兢业,曾子之战兢,皆所以存此心也。
天命自度,天与我一;自作元命,我与天一。
民之疾苦常在目,故曰:“顾畏于民碞,天之监临常在目。”故曰:“顾諟天之明命。”
文王罔攸兼于庶言庶狱庶慎,司马公曰:“人君急于知人,缓于知事。”愚谓:汉宣帝综核名实,非不明也,而不能知弘、石之奸;唐宣宗抉擿细微,非不察也,而不能知令狐綯之佞,明于小而闇于大也。故尧、舜之知,不遍物而急先务。
观蔡仲之命,知周所以兴;观中山靖王之对,知汉所以亡。周公吊二叔之不咸,方且封建亲戚,以蕃屏周;汉惩七国之难,抑损诸侯,以成外戚之篡。心有公私之殊,而国之兴亡决焉。
君陈,盖周公之子,伯禽弟,见《坊记注》,它无所考。《传》有“凡、蒋、邢、茅、胙、祭”,岂君陈其一人欤?凡伯、祭公、谋父,皆周公之裔,世有人焉,家学之传远矣。
命君陈分正东郊、成周,郑注:周之近郊五十里,今河南、洛阳相去则然。郑以目验知之。《仪礼疏》。
尔乃顺之于外,曰:“斯谋斯猷,惟我后之德。”先儒谓:成王失言。盖将顺其美,善则称君,固事君之法,然君不可以是告其臣。“顺”之一字,其弊为谀。有善归主,李斯所以亡秦也,曾是以为良显乎?闇愎之君,诵斯言则归过,求名之疑不可解矣。承弼昭事,称文武而不及成王,其有以夫。
推诚以待士,则栾氏之勇,亦子之勇;用贤以及民,则田单之善,亦王之善。故曰:“有容德乃大。”
史伯论周之敝曰:“去和而取同。”与晏子之论齐,子思之论卫,一也。西汉之亡,亦以群臣同声,故曰:“庶言同则绎。”
《周官》“诸侯各朝于方岳,大明黜陟”,黜陟明而后封建定。柳子谓天子不得变其君,殆未考周制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