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论及李中堂与福总兵所立之《简明条约》,自系必有违约之国;究其显有违约情形,则不在中国而在法国。查该约第四款内有《法国约明,决不插入伤害中国威望、体面字样》云云,足见法国嗣于越南所办者,不应于中国威望、体面有伤;乃于五月十三日,法国在越京大臣迫使越南王将所受中国册宝送回中国,是即于中国威望大有伤碍:其为显背津约者一也。闰五月三十日,法国来文内称:限七日内,须赔偿兵费若干;于此七日内,仍属照常相和,不行开仗云云。乃于是月二十二日,竟派兵船进泊闽省马尾,禁止商船入口。此系于犹属照常相和之时,遽行同于开仗之事:其为不但有违津约,并违现约者一也。闻上年公历十二月间,有数国详询法国于中国有何意见,法国明复以如欲封闭及攻取中国通商何口,必先行知照与有和约各国;今未先有知会,遽行侵占中国口岸:其为不止有违津约者又一也。以上法所行各节,不惟按之万国公法实有不合,且于各国均为失信。惟我中国办事均系十分遵约,一本万国公法而行;即如前与各西国所立各约,其中原有中国未尽出于情愿、勉为允许者,谅各国大臣亦所素悉。中国则于明知各约内有损于国、无益于民者,初未尝或有不行照办,不过期望各西国渐渐可以改以和平。
本爵兹将中外所办情形,详细照知各国;意惟在仍与法国不致失和,并欲使各国尽知中国与各国往来,总以遵从条约为重。如中、法和好之局果不能以成全,自应系法国独任其咎;所有各国因此事有受一切损伤之处,均应向法国索偿,于中国自应无与也。想各国素以《和睦公平》最为切要,自必有公平办法;中国亦愿保全通商大局,总期于体制无伤,方为妥善。倘法国故违公法,或于中国照会置之不复、亦不退出兵船,中国亦惟力是视也。希贵署大臣详核见覆可也。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九五二(一八七三页)。
照会美使杨约翰法占基隆坐索偿款中国万难接受欺蒙致谢关切调处
六月二十八日(八、一八),给美国公使杨约翰照会称:
昨准贵大臣照会,中、法一事,详阅本衙门照会,均已了然;凡有误会此事一切情形者,一阅此文,均得明晰。并荷贵大臣思得成全之法三层,昨日复承贵大臣枉顾,重荷种种关切,本衙门无任感佩。但此事最难堪者,闻法于五月十三日与越南新约,有逼令缴还中国印玺之说,显违津约第四款《伤碍中国威望、体面》之意。又六月十六日,谢署大臣照复本衙门,但言请人调停一节碍难允准;而孤提督先于十五日卯刻炮攻基隆炮台矣,谢署大臣文内并不言及,即巴大臣亦于十八日始行照会曾大臣言及基隆之役。而法国茹相函告中国驻法李大臣,云于十五日攻占基隆炮台,坐索偿款。是法国动兵在两国会议之际,实出情理之外。现即告以请人调处,法国坚执前意,恐未必照办;即贵国主一再贻书相劝,法国蔑理逞力,恐亦难受善言。若烦贵大臣赴沪与巴大臣面商,而法之故智仍系一面会商、一面寻衅;贵大臣徒劳跋涉,本衙门尤抱不安。本日已照会谢署大臣转致巴大臣,法国不容中国再有担搁及兵力从事中国必应照办各节,中国万难受其欺蒙;并令曾大臣等各回职守矣。所有感谢贵大臣之意,合行照会,并祈贵大臣电知贵国为荷。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九五九(一八八四页)。
照会各国公使法拒绝调停突袭基隆中国无从再与议商
六月二十八日(八、一八),给英国公使巴夏礼照会称:
本月二十四日,已将法国种种无理情节布告贵国在案。查谅山一事,先由法国起衅;中国仍欲保全通商大局,是以特派曾大臣等前往上海与巴大臣重申前议,仍归和好。乃六月十六日,接谢署大臣照会,但云准巴使函称听人调停一节,本国碍难应允,别无他语;而法兵已于十五日攻毁基隆炮台。昨又接南洋电信转据巴大臣照复,反谓中国有意耽误,无心拟办了局;且云法国若再以力从事,使中国必应照办:语多不近情理。且闻其又调陆队,由海防来华。是法国有意失和,已可概见;曲直是非,天下定有公论。中国虽欲顾全睦谊,无从再与商议,殊为惋惜!相应照会贵大臣查照可也。
同日给俄国公使、美国公使、德国公使、日本国公使、义国公使、和国公使、日国公使、比国公使、秘国公使、瑞瑙国公使、丹国公使、奥国公使、巴西国正使喀拉多,各照会均同上。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九六零(一八八五页)。
照会法署使谢满禄法袭取基隆并续调军队中国惟另筹办法以伸公法
六月二十八日(八、一八),给法国署公使谢满禄照会称:
前于六月二十日,以福建、基隆之事不胜诧异,并问取守基隆系何起见等节,照会贵署大臣转致巴大臣将文内各节及历次照会寻绎终始见复。兹接曾大臣等来电:接到巴大臣照会,仍未将本衙门明指各节终始寻绎,并谓我法国若再以力从事,使贵国必应照办等因。查贵署大臣于十六日致本衙门照会,甫以听人调停为碍难应允,而十五日业经袭取基隆;是乘商办调停尚无复音之际,遽尔用兵攻袭地方,此岂大国用兵之办法!今谓以力从事,殆犹以前此办法为得计;致中国力顾睦谊之心,无从再与商议。并据探闻法国又调陆队由海防来华,则贵国现在心力所注可知;是此后有伤我两国睦谊并致损各国商务大局,皆贵国之所为矣。中国惟有另筹办法,以伸公法而得事理之正。相应照会贵署大臣查照,并希转致巴大臣可也。
再,经此次照会后,曾大臣等各回本职办事;合并声明。为此照会。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九六一(一八八六页)。
粤省拟借洋款请予准行折
六月□□日,本衙门奏折称:
为奏明请旨事。
窃臣衙门于六月二十七、二十九等日接署两广督臣张之洞电信,内称防饷及协云贵、援闽济台军火用款甚巨,请借百万以备不虞,拟宝源、汇丰各半;请代速奏照会等因前来。臣等查粤省刻下需饷正急,拟续借洋款银一百万两以备不虞,仍由粤省自行筹还;自系实在情形。如蒙俞允,应由臣衙门恭录谕旨,照会英国使臣巴夏礼转饬该银行如数兑付,以应急需。
臣等理合恭折代陈,伏乞皇太后、皇上圣鉴,训示遵行。谨奏。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九六八(一八九零页)。
照会法署使谢满禄法国寻衅实出情理之外请平心酌度
六月三十日(八、二零),给法国署公使谢满禄照会称:
本月二十九日,准贵署大臣照会云云等因。准此,查贵国于攻击基隆后,犹有《自本日投文时起,四十八点钟后,孤提督迅将尽力从事》之言;是来文与办法自相违悖。本衙门二十七日照会已明白奉告:苟贵国议院如以津约必当遵守,自无索赔之理。今贵国不愿顾全和局,专以偿款为词;试问基隆之役,中国又将向谁索偿耶?总之,贵国一面会商、一面寻衅,实出情理、公法之外。尚祈贵署大臣转致巴大臣,并电知贵国平心酌度可也。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九七零(一八九一页)。
法军侵台档(三)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中)
署南洋大臣曾国荃等咨呈复法国巴大使法夺基隆我已请各国公断照会稿
署南洋大臣曾国荃咨呈驳复法国巴大使因索赔款而取基隆照会
照会英丹两国公使声明法兵船业已开衅按公法代法传报不得用密码请转饬大东大北公司照办
第23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