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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传十二4

刘据为大司农,以职事被谴,召诣尚书,将加捶挞。尚书左雄谏帝曰:“九卿位亚三公,行则鸣玉。(二)孝明永平始加扑罚,非古制也。”帝从之,卿于是始免扑捶。御览卷二三二
(一)“左雄”,字伯豪,南阳涅阳人,范晔后汉书卷六一有传。又见汪文台辑谢承后汉书卷三、司马彪续汉书卷四。
(二)“行则鸣玉”,礼记玉藻云:“公侯佩山玄玉而朱组绶,大夫佩水苍玉而缁组绶。”
周举
周举,(一)字宣光,姿貌短陋,而博学洽闻,为儒者所宗,京师语曰:“五经纵横周宣光也。”(二)御览卷六一五
(一)“周举”,汝南汝阳人,范晔后汉书卷六一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四、张璠汉记。袁宏后汉纪卷一九亦略载其事。
(二)“也”,聚珍本无此字,范晔后汉书周举传、袁宏后汉纪卷一九同。
黄香
黄香,(一)字文强,(二)江夏安陆人。(三)父况为郡五官掾。(四)刘设教令署香门下孝子,(五)数占见。况举孝廉,贫无奴仆,香躬亲勤苦,(六)尽心供养,冬无葱被,而亲极滋味。暑即扇床枕,寒即以身温席。(七)书钞卷一二九
黄香,字文强,江夏安陆人。年九岁,失母,思慕憔悴,殆不免丧,乡人称其至孝。年十二,博览传记。京师号曰“日下无双,江夏黄香”。(八)御览卷三八四
黄香,字文强,年十二,家业虚贫,衣食不赡,舅龙乡侯为作衣被,不受。御览卷五二一
章帝诏黄香令诣东观,读所未尝见书,谓诸生曰:“此日下无双,江夏黄童也。”(九)御览卷六一六
章帝赐黄香淮南、孟子各一通。(一)书钞卷一一
黄香为郎,召诣安福殿,赐钱三万,黄白葛各一端。(一一)御览卷八一九
黄香知古今,记群书无不涉猎,(一二)兼好图谶天官星气钟律历筭,(一三)穷极道术。京师号曰“天下无双,江夏黄童”。国士瞻重,(一四)京师贵戚慕其声名,更馈衣物。拜尚书郎。御览卷二一五
黄香,字文强,拜尚书郎,数陈得失,赏赐常增异同位。时车驾居南宫,尚书新成,诏赐演什物。以香父在,赐卧几、灵寿杖。(一五)书钞卷六
黄香为尚书郎,尝独止宿台上,昼夜不离省闼,上闻善之。(一六)御览卷二一五
黄香拜左丞,(一七)功满当迁,和帝留,(一八)增秩。书钞卷六
黄香上疏曰:“以锥刀小用,蒙见宿留。”(一九)文选卷三七曹植求自试表李善注
黄香为尚书,晓习边事,每行军调度,动得事中。(二)上知其勤,数加赏赐。御览卷二七八
黄香为尚书令,(二一)上爱其才,每朝台阁,遂见尊重。香之勤力忧公,畏慎周密,每用奏议,所建画未尝流布。然执事平法,常持轻类,全活非一。书钞卷五九
黄香,字文强,迁魏郡太守,(二二)俗每交代,(二三)添设储峙辄数千万。香未入界,移敕悉出所设什器。及到,颇有,即彻去。到官之日,不祭灶求福,闭门绝客。书钞卷三八
(一)“黄香”,范晔后汉书卷八有传。又见汪文台辑谢承后汉书卷五、司马彪续汉书卷五。
(二)“字文强”,学林卷七扇枕条云:范晔后汉书“香本传字文强,而东观汉记字文孺。尝观诸史所引东观汉记,其言亦有无伦义而不可取信者,盖当时所记,多出于风传,如西京杂记、李肇国史补类,未必皆可信。而后之作史者往往多取而编入史中,不能不招瑕也”。他书所引东观汉记皆云黄香字文强,学林作者王观国所见东观汉记作“文孺”,字有讹误,不足为据。
(三)“江夏安陆人”,此句原无,御览卷二六四、卷三八四引有,今据增补。
(四)“掾”,原脱此字,书钞卷七七引有,今据增补。汉代制度,郡置五官掾,署功曹及诸曹事,为郡主要员吏之一。
(五)“刘设教令署香门下孝子”,此句脱误较多。范晔后汉书黄香传云:香“年九岁,失母,思慕憔悴,殆不免丧,乡人称其至孝。年十二,太守刘护闻而召之,署门下孝子,甚见爱敬”。由是可以推知此句大意。
(六)“躬亲勤苦”,书钞卷七七引作“躬勤劳苦”,初学记卷一七,类聚卷二、卷六九,御览卷七九引作“躬执勤苦”,御览卷二六四引作“躬勤左右”。
(七)“暑即扇床枕,寒即以身温席”,此二句原无,姚本有,类聚卷二引亦有,今据增补。又书钞卷一三三,初学记卷一七,类聚卷六九,御览卷二六四、卷四一二、卷七二、卷七七、卷七九,类林卷一、卷一三,合璧事类外集卷五一亦引,文字互有异同。鸣沙石室古籍丛残所收古类书引作“冬温席,恐其寒,夏扇枕,恐其热”,字句多有改易。此条聚珍本据各书引征连缀为“黄香,字文强,江夏安陆人也。父况,举孝廉,为郡五官掾,贫无奴仆,香躬执勤苦,尽心供养,冬无被葱,而亲极滋味,暑即扇床枕,寒即以身温席”。事类赋卷一四引作“黄香至孝,夏以扇侍于亲侧”。学林卷七扇枕条云:“后汉黄香传不载扇枕事,陶渊明作孝士传赞曰:’黄香九岁失母,事父竭力以致孝养,暑月则扇床枕。‘李瀚蒙求曰:’黄香扇枕。‘注蒙求者引东观汉记曰:’黄香事母至孝,暑月扇枕。‘在渊明传则云’事父‘,在东观汉记则云’事母‘,世患无所质证。观国按:后汉书黄香传:’年九岁失母,思慕憔悴,殆不免丧,乡人称其至孝。年十二,太守刘护闻而召之,辟门下孝子。香家贫,内无仆妾,躬执苦勤,尽心奉养,遂博学经典。‘盖本传先云’九岁失母‘,后云’年十二,太守召为门下孝子,家贫,尽心奉养‘,则香犹有父在而尽心奉养也,然则香为父扇枕可知矣。”
(八)“日下无双,江夏黄香”,此二句御览卷四九五引作“天下无双,江夏黄童”。
(九)“江夏黄童也”,此条书钞卷九八、类聚卷五五、鸣沙石室古籍丛残所收古类书亦引,文字大同小异。
(一)“章帝赐黄香淮南、孟子各一通”,此条聚珍本连缀于上条之前,有失原书旧貌。书钞卷一九引云:“黄香诣东观,赐淮南、孟子。”可见黄香获赐淮南子、孟子二书是在诏许入东观读书之后。
(一一)“黄白葛各一端”,“葛”,聚珍本作“絺”。此条杜工部草堂诗笺补遗卷三送段功曹归广州引作“黄香为郎,召诣安福殿,赐白葛各一端”。文句有删节,“赐”字下又脱“黄”字。
(一二)“记”,此字上或下脱漏一字。御览卷六一二引谢承后汉书无此字。
(一三)“好”,姚本、聚珍本作“明”,初学记卷一一引同。
(一四)“国士瞻重”,此句原无,姚本、聚珍本有,初学记卷一一引同,今据增补。
(一五)“赐卧几、灵寿杖”,此条聚珍本仅辑“以香父尚在,赐卧几、灵寿杖”二句。按御览卷七一引云:“黄香为尚书郎,以香父尚在,赐卧几、灵寿杖。”可见聚珍本是据御览辑录。此条书钞卷一九亦引,文字极简略。
(一六)“上闻善之”,此条书钞卷三六、卷六亦引,文字微异。聚珍本把此条文字连缀于上条之前,与原书不符。范晔后汉书黄香传云:“后召诣安福殿言政事,拜尚书郎,数陈得失,赏赉增加。常独止宿台上,昼夜不离省闼,帝闻善之。”由是可知,陈得失,被赏赐在前,止宿台上,不离省闼在后。
(一七)“黄香拜左丞”,事在和帝永元四年,见范晔后汉书黄香传。
(一八)“和帝留”,晏元献公类要卷一四引同。聚珍本作“诏书留”。
(一九)“蒙见宿留”,此条文选卷三七曹植求通亲亲表李善注亦引。
(二)“中”,聚珍本作“理”。
(二一)“黄香为尚书令”,和帝永元六年,黄香迁尚书令,见范晔后汉书黄香传。此下四句聚珍本无。
(二二)“迁魏郡太守”,事在殇帝延平元年,见范晔后汉书黄香传。
(二三)“俗每交代”,此句姚本、聚珍本作“俗每太守将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