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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传八5

(一)“而具以状闻”,此条书钞卷三五亦引,字句简略。
(一一)“侯霸为尚书令”,范晔后汉书侯霸传云:“建武四年,光武征霸与车驾会寿春,拜尚书令。”
(一二)“深见任用”,此条御览卷二一亦引,文字全同。
韩歆
韩歆,(一)字翁君,南阳人。以从征伐有功,封扶阳侯。好直言,为司徒,(二)尝因朝会帝读隗嚣、公孙述相与书,歆曰:“亡国之君皆有才,桀、纣亦有才。”上大怒,以为激发,免归田里。上犹不释,复诏就责,歆及子婴皆自杀。御览卷四八三
(一)“韩歆”,范晔后汉书卷二六侯霸传略载其事。
(二)“为司徒”,建武十三年,从沛郡太守代侯霸为大司徒。见范晔后汉书光武帝纪。
宋弘
上尝问宋弘通博之士,(一)弘荐沛国桓谭才学洽闻,几及杨雄、刘向父子。于是召谭拜议郎、给事中。上每宴,辄令鼓琴,好其繁声。弘闻之,不悦,悔于荐举。闻谭内出,正朝服坐府上,(二)遣吏召之。谭至,不与席而让之曰:(三)“吾所以荐子者,欲令辅国家以道德,(四)而今数进郑声以乱雅乐,(五)非颂德忠正也。”(六)后大会群臣,上使谭鼓琴,见弘,失其常度。上怪而问之,弘乃离席免冠谢曰:“臣所以荐桓谭者,望能以忠正导主,而令朝廷耽悦郑声,(七)臣之罪也。”其后不复令谭给事中。(八)御览卷六三一
宋弘为司空,(九)常受俸得盐豉千斛,(一)遣诸生迎取上河,令粜之。盐贱,诸生不粜,弘怒,便遣,及其贱,悉粜卖,不与民争利。(一一)御览卷八二八
宋弘尝燕见,御坐新施屏风,图画烈女,(一二)帝数顾视之。弘正容言曰:“未见好德如好色者。”上即为撤之。时上姊胡阳公主新寡,(一三)上与共论朝臣,微观其意。主曰:“宋公威容德器,群臣莫及。”上曰:“方且图之。”后弘见上,令主坐屏风后,因谓弘曰:“谚言贵易交,富易妻,人情乎?”弘曰:“臣闻贫贱之交不可忘,糟糠之妻不下堂。”上顾谓主曰:“事不谐矣。”类聚卷六九
(一)“宋弘”,字仲子,京兆长安人,范晔后汉书卷二六有传。又见汪文台辑袁山松后汉书。“上尝问宋弘通博之士”,当在建武初年宋弘为大司空时。“通博”,书钞卷一九、类聚卷四四引作“通儒”。四库全书考证云:“按‘通儒之士’,或传写有讹,考范书本传作‘通博之士’,太平御览引本书与范书同,文义较妥。”
(二)“正朝服坐府上”,此句原无,聚珍本有,书钞卷三七引亦有,今据增补。御览卷五七七引无“正朝服”三字,而有“坐府上”三字。
(三)“与”,原误作“举”,聚珍本作“与”,书钞卷三七引同,范晔后汉书宋弘传亦作“与”,今据改正。
(四)“德”,原无此字,书钞卷三七引有,今据增补。范晔后汉书宋弘传载弘让桓谭曰:“吾所以荐子者,欲令辅国家以道德也。”
(五)“郑声”,史记乐书云:“郑、卫之音,乱世之音也。”汉书礼乐志云:“周室大坏,诸侯恣行,设两观,乘大路。陪臣管仲、季氏之属,三归雍彻,八佾舞廷。制度遂坏,陵夷而不反,桑间、濮上、郑、卫、宋、赵之声并出,内则致疾损寿,外则乱政伤民。”颜师古注云:“郑、卫、宋、赵诸国,亦皆有淫声。”
(六)“颂”,聚珍本作“硕”。
(七)“令”,原误作“今”,“耽”,原误作“钦”,皆据聚珍本改正。范晔后汉书宋弘传载弘言云:“臣所以荐桓谭者,望能以忠正导主,而令朝廷耽悦郑声,臣之罪也。”
(八)“其后不复令谭给事中”,此句原无,聚珍本有,类聚卷四四引亦有,今据增补。此句御览卷五七七引作“故不复令谭给事”。此条书钞卷三三、事类赋卷一一亦引,字句较略。
(九)“宋弘为司空”,原作“司空宋弘”,书钞卷三八引作“宋弘为司空”,今从改。
(一)“常”,书钞卷三八、御览卷四二五引作“尝”。按二字通。
(一一)“不与民争利”,此条姚本作“宋弘为司空,尝受俸得盐,令诸生粜,诸生以贱不粜。弘怒,悉贱粜,不与民争利”。系据书钞卷三八所引辑录。聚珍本同,只是删去首句。
(一二)“图画烈女”,原脱“图”字,姚本、聚珍本有,书钞卷一三二,六帖卷一四,御览卷七一、卷七五引亦有此字,今据增补。“烈”,书钞卷一三二引同,姚本、聚珍本作“列”,六帖卷一四,御览卷七一、卷七五引同,范晔后汉书宋弘传亦作“列”。按二字通。
(一三)“胡阳公主”,姚本、聚珍本作“湖阳公主”,御览卷七一引同,范晔后汉书宋弘传亦同。按当作“湖阳公主”,史书一般都作“湖阳公主”,然而也偶有作“胡阳公主”者,如范晔后汉书光烈阴皇后纪云:“光武即位,令侍中傅俊迎后,与胡阳、宁平主诸宫人俱到洛阳。”湖阳公主名黄,建武二年,封为湖阳长公主。见范书北海靖王兴传。
冯勤
冯勤,(一)字伟伯,(二)魏郡人。曾祖父杨,宣帝时为弘农太守,有八子,皆为二千石,赵魏间荣之,号“万石”焉。(三)兄弟形皆伟壮,唯勤祖偃长不满七尺,(四)常自谓短陋,恐子孙似之,乃为子伉娶长妻,(五)生勤,长八尺三寸。御览卷三七七
偃为黎阳令。范晔后汉书卷二六冯勤传李贤注
冯勤初为太守铫期功曹,有高能称。(六)书钞卷七七
魏郡太守范横上疏荐勤。范晔后汉书卷二六冯勤传李贤注
冯勤为郎中,给事尚书。以图议军粮,在事精勤,遂见亲识,由是使典诸侯封事。勤差量功次轻重,(七)国土远近,地势丰薄,(八)不相逾越,莫不厌服焉。自是封爵之制,非勤不定。御览卷一九八
冯勤迁司徒。(九)是时三公多见罪退,上欲令以善自终,(一)乃因宴见从容戒之曰:“朱浮上不忠于君,下陵轹同列,终以中伤,放逐受诛,(一一)虽复追加赏赐,不足以偿不訾之身。(一二)忠臣孝子,览照前世,(一三)以为鉴戒。(一四)能尽忠于国,事君无二,则爵赏光乎当世,(一五)功名列于不朽,(一六)可不勉哉!”
御览卷四五八
中元元年,车驾西幸长安,祠园陵还,勤燕见前殿尽日,归府,因病喘逆,上使太医疗视,赏赐钱帛,遂薨。范晔后汉书卷二六冯勤传李贤注
冯奋弟由,黄门侍郎,尚安平公主。(一七)范晔后汉书卷二六冯勤传李贤注
(一)“冯勤”,范晔后汉书卷二六有传。
(二)“伟伯”,原误作“卫伯”,聚珍本作“伟伯”,御览卷二五九引同,与范晔后汉书冯勤传相合。
(三)“号‘万石’焉”,此句姚本、聚珍本作“号为冯万石”,类聚卷五引同。书钞卷七四引作“号曰冯万石”。
(四)“祖偃”,原误作“祖优知”,聚珍本作“祖偃”,今据改正。范晔后汉书冯勤传云:“勤祖父偃。”
(五)“伉”,原误作“泛”,聚珍本作“伉”,范晔后汉书冯勤传同,今据改正。
(六)“有高能称”,此条姚本、聚珍本皆未辑录。
(七)“勤差量功次轻重”,此下七句原无,姚本、聚珍本有,类聚卷五一亦引,今据增补。
(八)“薄”,原误作“王”,姚本、聚珍本作“薄”,范晔后汉书冯勤传同,今据改正。
(九)“冯勤迁司徒”,建武二十七年冯勤为司徒。见范晔后汉书光武帝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