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梵,(一)字文高,为尚书郎,(二)每当直事,(三)常晨驻车待漏。(四)虽在闲署,冠剑不解于身。每斋祠,恐失时,乃张灯俯伏。(五)为郎二十三岁,(六)未尝被奏,三署服其慎重。(七)御览卷二一五
(一)“樊梵”,樊鯈第三子,范晔后汉书樊鯈传略载其事。
(二)“尚书”,此二字原脱,聚珍本有,御览卷四三引亦有,今据增补。
(三)
“当”,原误作“尝”,姚本、聚珍本作“当”,书钞卷三六、卷六,类聚卷六八,御览卷二、卷四三,海录碎事卷一二,文选卷五九沈约齐故安陆昭王碑文李善注引同,今据改正。
(四)
“常晨驻车待漏”,原无“常晨”二字,书钞卷六、玉海卷一一引同。而类聚卷六八、御览卷二、海录碎事卷一二、文选卷五九沈约齐故安陆昭王碑文李善注引云“常晨驻车待漏”,皆有“常晨”二字,今据增补。聚珍本作“常晨驻马待漏”,御览卷四三引同。
(五)“乃”,此字原无,聚珍本有,御览卷四三引亦有,今据增补。
(六)“二十三岁”,书钞卷三六、卷六引作“二十岁”。按“二十三岁”是。范晔后汉书樊鯈传云:“梵字文高,为郎二十余年。”
(七)
“三署”,范晔后汉书和帝纪云:“元兴元年春正月戊午,引三署郎召见禁中。”李贤注引汉官仪云:“三署谓五官署也,左、右署也,各置中郎将以司之。”“慎重”,聚珍本作“慎也”,书钞卷六引同,而卷三六引作“重慎”。
樊准
樊准,(一)字幼陵,为州从事,(二)临职公正,(三)不发私书,世称冰清。(四)书钞卷三七
樊准见当世学者少惧,(五)先王道术陵迟,乃上疏曰:(六)“光武受命中兴之初,(七)群雄扰于冀州,旌旗乱于大泽,然犹投戈讲学,息马论道。孝明皇帝尤垂意于经学,即位删定乖疑,(八)稽合图谶,封师太常桓荣为关内侯,亲自制作五行章句,每享射礼毕,(九)正坐自讲,诸儒并听,四方欣欣。是时学者尤盛,(一)冠带搢绅游辟雍,观化者以亿计。”
御览卷六一三
樊准,字幼陵,(一一)为御史中丞,执宪御下,举正非法,百僚震悚。(一二)书钞卷六二
樊准拜尚书令,沈深博雅,(一三)明习汉家故事。(一四)周密畏慎。(一五)书钞卷五九
(一)
“樊准”,樊宏族曾孙,范晔后汉书卷三二有传,“准”作“准”。李贤注云:“’准‘或作’准‘。”姚本把樊准和樊准误分为二人,樊准列于卷四,樊准列于卷七,谬甚。
(二)“为州从事”,书钞卷七三、御览卷二六五引同,姚本、聚珍本作“为别驾从事”,系据陈禹谟刻本书钞卷七三所引辑录。
(三)“临职”,书钞卷七三引作“坚直”。
(四)“世称冰清”,此句原无,姚本、聚珍本有,书钞卷七三引同,今据增补。此条书钞卷七七亦引,字句较为简略。
(五)“惧”,聚珍本作“悯”。
(六)“乃上疏曰”,邓太后临朝,儒学陵替,樊准乃上此疏。
(七)“光武”,此二字下聚珍本有“皇帝”二字。
(八)“孝明皇帝尤垂意于经学,即位删定乖疑”,此二句聚珍本作“孝明皇帝尤垂情古典,游意经艺,删定乖疑”。
(九)“毕”,原脱,依文义当有此字。聚珍本有,今据增补。
(一)“尤”,聚珍本作“大”。
(一一)“幼陵”,原误作“初陵”,书钞卷三六、御览卷二二五引皆不误,今据改正。
(一二)“悚”,书钞卷三六、御览卷二二五引同,姚本、聚珍本作“栗”,系据陈禹谟刻本书钞卷三六所引辑录。
(一三)“沈深博雅”,聚珍本无此句。
(一四)“明习汉家故事”,原脱“家”字,姚本、聚珍本有,初学记卷一一、类聚卷四八引亦有,今据增补。“故”字姚本、聚珍本作“旧”,类聚卷四八引亦作“旧”,陈禹谟刻本书钞卷五九、初学记卷一一、御览卷二一引作“故”。
(一五)“周密畏慎”,此句原无,姚本、聚珍本有,类聚卷四八、御览卷二一引亦有,今据增补。
阴睦(一)
建武三年,(二)追尊贵人父睦为宣恩侯。睦,皇后父也。书钞卷四七
(一)
“阴睦”,南阳新野人,光烈阴皇后父,范晔后汉书卷一光烈阴皇后纪略载其事,“睦”字作“陆”。李贤注云:“东观记:’有阴子公者,生子方,方生幼公,公生君孟,名睦,即后之父也。‘今世本’睦‘作’陆‘。”
(二)“三年”,聚珍本作“二年”。据范晔后汉书光烈阴皇后纪,建武九年,下诏追尊阴陆为宣恩哀侯。
第92章传七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