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武库”,为藏兵器之所,令一人,秩六百石。
(六)“阿”,范晔后汉书马严传李贤注云:“曲也。”
(七)“马严拜御史中丞”,此句合璧事类后集卷二五、翰苑新书卷一三引作“马严,字威卿,拜中丞”。范晔后汉书马严传云:“肃宗即位,征拜侍御史中丞。”
(八)“百寮惮之”,此条姚本未辑录,聚珍本作“拜中丞,严举劾按章,申明旧典,奉法察举,无所回避,百寮惮之”,脱漏颇多。
(九)“马严为陈留太守”,时在建初二年。
(一)“亲”,原无,聚珍本有,御览卷三四五、卷八一九引亦有,今据增补。
(一一)“书刀”,姚本、聚珍本作“书带”,误。御览卷三四五引云:“以黄金十斤、佩刀、书刀、革带付龚。”玉海卷一五一引云:“建初中,以佩刀、书刀赐马严。”又引云:“建初中,以书刀赐马严。”皆可证“书刀”二字是。
(一二)“遣太医送方药”,原无此句,御览卷三四五引,今据增补。聚珍本亦有此句,句末增一“也”字。书钞卷一九引云:“马严病,并送方药。”
马融(一)
马融与伯世书曰:(二)“愦愦愁思,犹不解怀。思在竹间,放狗逐麋。晚秋涉冬,大苍出笼。(三)黄棘下菟,芼以干蔡。以送余日,兹乐而已。”御览卷九二六
马融才高博洽,为通儒,教养诸生,常有千数。涿郡卢植、北海郑玄,皆其徒也。善鼓瑟,好吹笛,达生任性,不拘儒者之节。居宇器服,多存侈饰。常坐高堂,施绛纱帐,前授生徒,后列女乐,弟子以次相传,鲜有入其室者。(四)御览卷四九三
(一)“马融”,字季长,马严第五子,范晔后汉书卷六有传。又见汪文台辑谢承后汉书卷三、司马彪续汉书卷四、华峤后汉书卷二。袁宏后汉纪卷一九亦略载其事。
(二)“伯世”,谢伯世。类聚卷九一载马融与谢伯世书。
(三)“大苍”,谓鹰。
(四)“鲜有入其室者”,此条御览卷八一六,记纂渊海卷四、卷五一亦引,字句皆较简略。
马棱(一)
从兄毅,张掖属国都尉。(二)范晔后汉书卷二四马棱传李贤注
马棱,字伯威,为广陵太守,郡界常有蝗虫伤谷,谷价贵。棱有威德,奏罢盐官,振贫羸,薄赋税,蝗虫飞入海,化为鱼虾。兴复陂湖,增岁租十余万斛。(三)书钞卷七五、类聚卷一、御览卷九四三、范晔后汉书卷二四马棱传李贤注
马棱为会稽太守,诏诘会稽车牛不务坚强,车皆以桃枝细簟。(四)御览卷七八
(一)“马棱”,马援族孙,范晔后汉书卷二四有传。
(二)
“从兄毅,张掖属国都尉”,范晔后汉书马棱传云:棱“少孤,依从兄毅共居业,恩犹同产”。李贤注引东观汉记云:“毅,张掖属国都尉。”此条即据李贤注,又酌取范书“从兄”二字辑录。
(三)
“增岁租十余万斛”,书钞卷七五引云:“马援为广陵太守,郡界常有蝗虫伤谷,援有威德,蝗虫飞入海,化为鱼虾。”“援”乃“棱”字之讹。类聚卷一引云:“马棱为广棱太守,郡连有蝗虫,谷价贵。棱奏罢盐官,振贫羸,薄赋税,蝗虫飞入海,化为鱼虾。”御览卷九四三引云:“马棱,字伯威,为广陵太守,奏罢盐官,赈贫羸,薄赋税,蝗虫飞入海,化为鱼虾。”范晔后汉书马棱传李贤注引云:“棱在广陵,蝗虫入江海,化为鱼虾,兴彼陂湖,增岁租十余万斛。”此条即综合各书所引辑录。事文类聚前集卷五,合璧事类卷二、别集卷八七、别集卷九四,记纂渊海卷五、卷九九,玉海卷二三亦引,字句皆较简略。
(四)“车皆以桃枝细簟”,“枝”字下书钞卷一三三引有“竹”字。
朱勃
朱勃,(一)字叔阳,(二)年十二能诵诗、书。常候马援兄况。勃衣方领,能矩步,(三)辞言娴雅。援裁知书,见之自失。况知其意,酌酒慰援曰:(四)“朱勃小器速成,智尽此耳,卒当从汝禀学,勿畏也。”勃未二十,右扶风请试守渭城宰。(五)及援为将军,封侯,而勃位不过县令。援后虽贵,常待以旧恩而卑侮之,勃愈自亲。及援遇谗,唯勃能终焉。御览卷五一五
朱勃上书理援曰:“八年,车驾讨隗嚣,豪强略城,酋羌煞吏,(六)唯独狄道为国坚守,士民饥馑,乃啖弩煮履。(七)寄命漏刻。(八)援谋如涌泉,势如转圆。(九)救倒悬之急,存几亡之城。(一)飞鸟跱衡,(一一)马惊触虎,物类相生,亦无不有。”
书钞卷一五六
章帝下诏曰:“告平陵令、丞:县人故云阳令朱勃,建武中以伏波将军爵土不传,上书陈状,不顾罪戾,怀旌善之志,有烈士之风。诗云:’无言不雠,无德不报。‘其以县见谷二千斛赐勃子若孙,勿令远诣阙谢。”
范晔后汉书卷二四马援传李贤注
(一)“朱勃”,范晔后汉书卷二四马援传略载其事。
(二)“字叔阳”,此句下聚珍本有“扶风平陵人”一句。
(三)“矩步”,原作“行步”,聚珍本作“矩步”,御览卷四四二亦引作“矩步”。按当作“矩步”,范晔后汉书马援传即作“矩步”,李贤注:“矩步者,回旋皆中规矩。”
(四)“酌酒慰援曰”,此句上聚珍本有“乃自”二字,御览卷四四二引同。
(五)“试守”,暂时署理某官,以试其才能。汉制,一县之宰可试守,试守一岁,如果称职,则可即真,食其全俸。
第90章传七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