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出版文学> 东观汉记(上)>第64章传四11

第64章传四11

(一)“疮”,聚珍本作“创”,与范晔后汉书贾复传同。
(一一)“拜左将军”,据范晔后汉书贾复传,建武三年,复“迁左将军,别击赤眉于新城、渑池间,连破之。与帝会宜阳,降赤眉”。
(一二)“上以复敢深入”,此句上尚引有“贾复以偏将军从上拔邯郸,击青犊”云云一段文字,因与上文内容重复,删去不录。
(一三)“起”,聚珍本作“知”。按二字于义皆通。此句下聚珍本有“帝深然之,遂罢左右将军,复以侯就第,加位特进”四句,不知辑自何书。范晔后汉书贾复传云:建武“十三年,定封胶东侯,食郁秩、壮武、下密、即墨、梃、观阳,凡六县。复知帝欲偃干戈,修文德,不欲功臣拥众京师,乃与高密侯邓禹并剽甲兵,敦儒学。帝深然之,遂罢左右将军。复以列侯就第,加位特进”。疑聚珍本三句摘于此。
(一四)“故皆以列侯就第也”,聚珍本无此条。
贾宗
贾宗,(一)字武孺,为朔方太守。匈奴常犯塞,得生口,问:“太守为谁?”曰:“贾武孺。”曰:“宁贾将军子邪?”曰:“是。”皆放遣还,是后更不入塞。范晔后汉书卷一七贾宗传李贤注
贾宗,字武孺,为长水校尉。宗性方正,(二)奉职爱士,及在朝廷,数言便宜,深见亲异,赏赐殊厚。上美宗既有武节,又兼经术,每宴会,令与当世大儒司徒丁鸿问难经传。(三)书钞卷六一
(一)
“贾宗”,贾复少子,范晔后汉书卷一七有传,附于贾复传后。此下三句原无,聚珍本有。依文例,当有“贾宗,字武孺”二句,又据下文所述内容,当有“为朔方太守”句,今从聚珍本增补。范书贾宗传云:“宗字武孺,少有操行,多智略。初拜郎中,稍迁,建初中为朔方太守,……匈奴畏之,不敢入塞。”
(二)“宗性方正”,聚珍本此句在上句“为长水校尉”句上。
(三)“司徒丁鸿”,此四字原无,聚珍本有,书钞卷六一、御览卷二四二引亦有,今据增补。
冯骏
长沙中尉冯骏将兵诣彭,(一)玺书拜骏为威虏将军。范晔后汉书卷一七岑彭传李贤注
(一)“冯骏”,范晔后汉书无传。光武帝建武五年,岑彭谕降江南,交址牧邓让与七郡太守遣使奉贡,冯骏将兵诣彭,可能就在此时,或略前。参范晔后汉书光武帝纪、岑彭传。
张丰
涿郡太守张丰举兵反。(一)初,丰好方术,有道士言丰当为天子,以五彩囊盛石系丰肘,云“石中有玉玺”。丰信之,遂以反。(二)既当斩,(三)犹曰肘有玉玺,(四)椎破之,丰乃知被诈,仰天叹曰:“当死无所恨。”(五)御览卷五一
(一)“张丰”,范晔后汉书无传,祭遵传略载其事。
(二)“以”,聚珍本无此字。事类赋卷七引亦无此字。
(三)“既当斩”,聚珍本作“既败当斩”,事类赋卷七引同。
(四)“曰”,聚珍本作“言”。
(五)
“当死无所恨”,范晔后汉书祭遵传云:建武三年,“涿郡太守张丰执使者举兵反,自称无上大将军,与彭宠连兵。四年,遵与朱佑及建威大将军耿弇、骁骑将军刘喜俱击之。遵兵先至,急攻丰,丰功曹孟执丰降。初,丰好方术,有道士言丰当为天子,以五彩囊裹石系丰肘,云石中有玉玺。丰信之,遂反。既执当斩,犹曰’肘石有玉玺‘。遵为椎破之,丰乃知被诈,仰天叹曰:’当死无所恨!‘”可与此互证。
秦丰(一)
丰,邔县人,少学长安,受律令,归为县吏。更始元年起兵,攻得邔、宜城、鄀、编、临沮、中庐、襄阳、邓、新野、穣、湖阳、蔡阳,兵合万人。(二)范晔后汉书卷一七岑彭传李贤注
(一)“秦丰”,范晔后汉书无传,其事散见范书光武帝纪、岑彭传、朱佑传等篇。
(二)“兵合万人”,范晔后汉书岑彭传云:“建武二年,使彭击荆州,下犨、叶等十余城。是时南方尤乱,南郡人秦丰据黎丘,自称楚黎王,略有十二县。”可与此相参证。
邓奉
光武以邓奉为辅汉将军。(一)御览卷二四邓奉拒光武瓜里。(二)司马彪续汉书郡国志四刘昭注
(一)“邓奉”,范晔后汉书无传,其事散见范书光武帝纪、岑彭传等篇。范书载奉为破虏将军,未载为辅汉将军。
(二)
“邓奉拒光武瓜里”,司马彪续汉书郡国志四南阳郡下云:“宛,本申伯国,有南就聚,有瓜里津。”其下刘昭即引此句作注。聚珍本注云:“范书岑彭传,建武二年,帝遣吴汉伐南阳诸贼,汉军所过多侵暴。时邓奉谒归新野,怒汉掠其乡里,遂据淯阳反。三年,帝自将南征,破斩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