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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章传四6

(八)“复赏五千”,此句聚珍本作“又与五千”,类聚卷三五引同。
(九)
“皇太后但令门生挽送”,“但令”二字原误作“皆曰”,今据聚珍本改。按范晔后汉书邓骘传云:弘卒,“将葬,有司复奏发五营轻车骑士,礼仪如霍光故事,太后皆不听,但白盖双骑,门生挽送”。据此,此句似当作“皇太后皆不听,但白盖双骑,门生挽送”。御览卷五五四所引“皆”下脱“不听,但”三字,“曰”乃“白”字之讹,其下又脱“盖双骑”三字。聚珍本乃据文义校改。
邓阊
邓阊,(一)字季昭,迁黄门侍郎。于时国家每有灾异水旱,阊侧身暴露,忧惧,形于颜色,公卿以下,咸高尚焉,汉兴以来,为外戚仪表。(二)初学记卷一二
邓太后报邓阊曰:“长归冥冥,(三)往而不反。”初学卷二一曹植三良诗李善注
邓阊,字季昭,拜侍中,出则陪乘,入侍左右,忠言善谋,先纳善圣法诫臣辅之言,(四)朝夕献纳,虽得于上,身在亲近,不敢自恃,敬之心弥笃。(五)书钞卷五八
邓氏自中兴后,(六)累世宠贵,凡侯者二十九人,公二人,大将军以下十三人,中二千石十四人,州牧郡守四十八人,其余侍中、大夫、郎、谒者,不可胜数,东京莫与为比。(七)御览卷四七
(一)“邓阊”,邓训第五子,范晔后汉书卷一六邓骘传略载其事。
(二)“为外戚仪表”,此条御览卷二二一亦引,仅个别字歧异。
(三)“长归冥冥”,邓阊卒于安帝元初五年,见范晔后汉书邓骘传。
(四)“先纳善圣法诫臣辅之言”,此句有脱误。姚本、聚珍本作“先纳圣善匡辅之言”。聚珍本注云:“此八字晏殊类要作’皆先圣法象臣辅之言‘。”
(五)“敬之心弥笃”,此句姚本、聚珍本作“兢兢之心弥笃固也”。
(六)
“邓氏自中兴后”,此句上原尚引有以下一段文字:“邓训五子,及女弟为贵人,立为皇后,骘三迁虎贲中郎将,车骑将军、仪同三司,同三封始自骘也。”末句“同三”二字当作“仪同三司”。此段文字应为邓陟传中内容,今删去。
(七)“东京莫与为比”,此系初学记卷一八、类聚卷五一、御览卷一九九亦引,字句较略。
邓豹
邓豹,(一)字伯庠,迁大匠,工无虚张之缮,徒无饥寒之色。书钞卷五四
(一)“邓豹”,邓陟从弟,范晔后汉书卷一六邓骘传略载其事。
邓遵
邓遵,(一)元初中,(二)迁度辽将军,讨击羌虏,斩首八百余级,得铠弩刀矛戟楯匕首二三千枚。(三)御览卷三三九邓遵破匈奴,得釜镬二三千枚。御览七五七
邓遵破匈奴,得剑匕首二三千枚。(四)御览卷三四六
邓遵破诸羌,(五)诏赐邓遵金刚鲜卑绲带一具,(六)虎头鞶囊一,(七)金错刀五十,辟把刀、墨再屈环横刀、金错屈尺八佩刀各一,金蚩尤辟兵钩一。(八)御览卷三四五
(一)“邓遵”,邓陟从弟,范晔后汉书卷一六邓骘传、卷八七西羌传等篇略载其事。
(二)“元初”,原作“永初”,聚珍本作“元初”,今据改。据范晔后汉书安帝纪,元初三年,邓遵率南匈奴击先零羌,此役遵为度辽将军。
(三)“戟楯”,聚珍本作“战楯”。按“戟楯”二字是。
(四)“得剑匕首二三千枚”,此句书钞卷一二二引同,惟“剑”字误作“战”。姚本、聚珍本作“得匕首三千枚”,与此异。
(五)“邓遵破诸羌”,此句原无,聚珍本有,御览卷六九一引亦有,今据增补。姚本作“邓遵破匈奴”,书钞卷一二九、御览卷六九六引同。
(六)
“诏赐邓遵金刚鲜卑绲带一具”,“诏”字原脱,聚珍本有,御览卷三五四、玉海卷八六引亦有此字,今据增补。“刚”字原误作“对”,类聚卷六引同误。姚本、聚珍本作“刚”,书钞卷一二九,御览卷六九一、卷六九六引同,今据校改。此句下书钞卷一二九引尚有“剑、银带各二”一句,同卷别处又仅引“银带”二字,均非完句。
(七)“虎头鞶囊一”,此句原无,御览卷六九一引有,今据增补。聚珍本作“虎贲鞶囊一”,玉海卷八六引作“兽头鞶囊一枚”。
(八)
“金蚩尤辟兵钩一”,此句原无,聚珍本有,书钞卷一二四、御览卷三五四引亦有此句,今据增补。书钞卷一九引“赐金佩刀”一句,又引“赐辟兵钩”一句,皆出此条。玉海卷一五一引云:“建初中,以佩刀、书刀赐马严。又赐邓遵金错把刀、佩刀。”“又赐”云云亦出此条。
寇恂(一)
更始时,(二)大司马朱鲔在雒阳。上欲南定河内,问禹曰:(三)“诸将谁可使守河内者?”禹曰:“寇恂文武备足,有牧民御众之才。(四)河内富实,(五)南迫雒阳,非寇恂莫可使也。”上拜寇恂为河内太守,行大将军事。(六)御览卷四四二
上拜寇恂河内太守,恂移书属县,讲兵肄射,伐淇园之竹,(七)治矢百余万。(八)御览卷三四九
上传闻朱鲔破河内,(九)有顷,寇恂檄至,上大喜,曰:“吾知寇子翼可任也。”诸将军贺,因上尊号。御览卷五四三
寇恂为河内守,上即位,高邑军食急。(一)恂以骊马送谷,(二)前后不绝。(一三)书钞卷一三九
光武以寇恂为河内太守,行大将军事。恂同门生董崇说恂曰:(一三)“上新即位,四方未定,而君以此时据大郡,此谗人所侧目,怨祸之府也,宜思功遂身退之计。”恂然其言,因病不视事。御览卷四六一
建武二年,寇恂为颍川太守,便道之官,(一四)郡大生旅豆,(一五)收得一万余斛,以应给诸营。(一六)御览卷八四一
执金吾贾复在汝南,部将杀人颍川,(一七)捕得,寇恂乃戮之于市。复以为耻,(一八)过颍川,谓左右曰:“吾今见恂,必手剑之。”恂知其谋,不欲与相见。恂曰:“昔蔺相如屈于廉颇者,为国也。”乃属县盛供具,一人皆兼二人之馔。恂乃出迎于道,称疾还。贾复勒兵欲追之,而吏士皆醉,遂过去。恂遣谷崇以状闻,(一九)上乃征恂。恂至引见,(二)时复先在座,欲起相避。上曰:“天下未定,两虎安得私斗?今日朕分之。”(二一)于是受赐,极欢宴,遂同载车出,相与结厚。御览卷四九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