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出版文学> 淡新檔案選錄行政編初集>第4章
私记
太岁辛卯年拾月十六日稿
印新竹县城隍印(紫色)
都城隍行私记
本文件与上一件及下一件相连,年月日及判行相同。
第一五、札太岁(实则光绪)十七年十月十六日七一
新竹县都城隍,监理醮务,饬下属巡查驱邪
前衔〔监理醮务、新竹县都城隍〕为行知事。本年十月十五日,据竹北一保彭殿华等佥称:(照词云云叙至)谨疏以闻,到堂。据此,除悬牌示知外,合行札饬。为此札,仰所属司判、吏役、该乡都土等,即便遵照。至期,务宜恪供厥职,遵依榜示期,巡查街道,驱逐邪魔,护卫法坛,肃清境域,以昭诚敬,而佑生灵。俱各凛遵,毋违,切切。特札。
札饬所属司判、吏役、该乡都土
私记
太岁辛卯年拾月十六日稿
印新竹县城隍印(紫色)
都城隍行私记
本文件与上二件相连,年月日及判行相同。
第一六示贴太岁(实则光绪)十七年十月十六日七二
监醮新竹县都城隍,示贴建醮程序表
监理醮务、新竹县都城隍示
酬恩祈安福醮,联庄斋戒宜虔。
阳月念壹日起,禁止屠宰为先,
一切介鳞畜类,不许排列市廛。
街道张灯结彩,同期降福延年。
念肆黎明进表,道场经忏扬宣。
念陆莲灯夜放,普照水陆幽泉。
念柒华筵普施,超拔极乐登仙。
从此庆缘善积,士庶获福无边。
示贴市镇坛前
私记
太岁辛卯年拾月十六日稿
印新竹县城隍印(紫色)
都城隍行私记
本文件与下三件相连,年月日及判行相同。
第一七牌示太岁(实则光绪)十七年十月十六日七三
新竹县都城隍、监理醮务,示告下属至期齐集
前衔〔监理醮务、新竹县都城隍〕为牌示事。照得本爵职掌阴阳,权司监醮,定於日,亲诣竹北树杞林联庄法坛监理,一切科表,分别核转外,合行遣牌示知。为此牌,仰所属司神等,一体遵照。至期齐集,随同前往,勿得参差,各宜凛遵,毋违。须牌。
牌示悬挂头门
私记
太岁辛卯年拾月十六日稿
印新竹县城隍印(紫色)
都城隍行私记
本文件与上一件及下二件相连,年月日及判行相同。
第一八牌示太岁(实则光绪)十七年十月十六日七四
新竹县都城隍、监理醮务,示告孤魂候领衣食、冥资後,各返幽途,不准逗留
前衔〔监理醮务、新竹县都城隍〕为晓示事。照得醮务,定於二十四日起,至二十七日完满。除先期谕饬经理局董,分派联庄士庶,随缘助施外,合行出示晓谕。为此示,仰所属水陆幽滞、无祀男女孤魂等众咸悉:尔等至期,务宜齐集,分班伺候,领受衣食,待焚给冥资後,各返幽途,勿许藉端逗遛、附草依木、扰害生灵。如敢故违,定即拿究不贷。俱各凛遵,毋违。特示。
示贴大士坛前
私记
太岁辛卯年拾月十六日稿
印新竹县城隍印(紫色)
都城隍行私记
本文件与上二件及下一件相连,年月日及判行相同。
第一九票太岁(实则光绪)十七年十月十六日七五
新竹县都城隍、监理醮务,饬谢范二役取缔孤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