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出版文学> 淡水廳志>第36章淡水厅志卷七9

第36章淡水厅志卷七9

风信
风信即暴期也。凡暴期前後三日中亦宜慎。须发暴後尾而行之为便。
其在正月,曰初三、初四、初七、初八、初九,是日为玉皇暴。有风,则一年皆准。否则不尽验也。初十、十三、十五、十九(午时主大风)、二十一(平旦无风则雨)、二十二(午时)、二十四、二十五、二十八、二十九(尤烈)、三十。谬云:正月初至八,行船去还泊。十三至十七,观灯风最急。
其在二月,曰初一、初二、初三、初四、初七、初八、初九(酉时)、初十、十二(酉时)、十三(酉时)、十四(酉时)十五、十九、二十一、二十四(酉时)、二十九、三十。谚云:二月二与九,元武风必有。
其在三月,曰初一、初三、初七、初十(午时)、十二、十五、十六、十七(午时)、十八、二十三为妈祖暴。谚云:妈祖多雨,真人多风真人谓正月初三也。二十七、二十八、二十九为东岳暴。春令三十六暴,此其大者。谚云:三月三日晴,还要忌清明(清明忌北风)。凡春风易於传报。一日南风,必还一日北风。早风,晚必静。
其在四月,曰初一、初八、初九(午时)十一、十三、十四、十五、十七、十八、十九(午时)、二十三、二十五。凡三春暴期最多,舟行宜戒。自清明後,南风司令,四、五月间风暴皆轻,往来较稳。
其在五月,曰初一、初五、初七、十三(尤烈)、十六、十九(申时)、二十一、二十八、二十九。谚云:五月端午前,风高雨亦连。二九是分龙,更有夏至忌。自正月下旬为始,算至五月一日以上,十日之内,主北风。
其在六月,曰初二、初六(尤烈)、初九、十二(尤烈),为彭祖暴。或在前後三、四日。十六、十八、十九、二十(卯、辰时)、二十三、二十四(尤烈)二十六、二十七、二十八、二十九。凡夏月初三、初四、十五、二十三等日,防有飓风。谚云:六月防初,七月防半,亦有时而验。
其在七月,曰初一、初七、初九、十五(尤烈)、十七(午时)、十八、二十一、、二十七(尤烈)。谚云:七月降黄姑,望後风始和,然起飓风亦多。
其在八月,曰初一、初三(尤烈)、初五、初八、十二、十四、十五、十七、二十三、二十七。凡七、八两月若有三日南风,必有北风报之。两月中三日一换风。自八月白露节後,北风司令,行船迅速。
其在九月,曰初三、初八、初九、十一、十五、十六、十七、十九、二十、二十七。重阳前後三、四日忌九庙风。又曰九降风。凡飓风多挟雨,九降恒不雨。每望浪色如银播空叠起。名曰起白马,不可行。
其在十月,曰初五、初六、初八、初十、十四、十五、十八(卯时)、十九(卯时)、二十、二十六、二十七(卯时)。谚云:十月忌初五,海猪要起舞。须晴和方可行。
其在十一月,曰初一、初三、初八、十四、十五、十八(卯时)、十九(卯时)、二十二、二十七、二十九。
其在十二月,曰初二、初五、初六、初七、初八、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尤烈)、二十五、二十八、二十九(尤烈)。自二十四至二十九,凡六日,有南风则来年有台。二十四日应四月,余递推至九月。谚云:十一、十二月,铁汉也停船,亦有乘风隙而行者。冬春之交,必不可行。
春夏风不胜帆,船小者速。秋冬帆不胜风,船大者稳。春暴畏始,冬暴畏终。南风多间,北风少断。以四、五、八、十等月为稳。最忌六、七、十二月。内地风每早西晚东。淡地则早东午西,名发海西,春夏时皆然。
沪尾之风,多内东外北,同时所发,而内外互异。或云:东西山低而平,北山高而挺。关渡以内,风来自东。关渡以外,山拥於北,故反风也。或云:南山亦高,遇台则皆北。北止回南则皆南,且有南风台者,未闻其忽南忽北,反风之说,不属於山之高低也。然就台而论,凡台每四面以次递至。如北台必转而东而南而西,俗谓之乌脚。西南或二、三日五、七日不等,不四转不止。其风之暴,非山能挡,故南则俱南,北则俱北。若寻常之风,为力不烈,山之高挺,或能与抗,不可得知。姑存其说,以竣论定。
潮信
潮,朝潮也。汐,夕潮也。统谓之潮,与月相应。余靖云:月临卯酉,则水涨乎东西。月临子午,则潮盛乎南北。彼竭则此盈者是也。然月顺天右行,积三十日一周天,故其临子午卯酉时,有先後潮即因之。使槎录云:台潮每月初一、十六二日,潮已初四刻;汐亥初四刻。考之同安、金、厦,初一、十六二日,则潮长子午而退卯酉。台潮较之同安、金、厦已早一时。淡属各口,潮信参差,初一、十六二日,鸡笼口潮长卯酉而退子午。中垄口则潮长辰戌而退丑未。较之台郡又早。缘地愈偏东,则月常早上。且地势孤峙,则潮亦倒流,故时刻顿异。惟淡、兰潮信,尚差不远,与内地福寗府潮信亦大略相同。鸡笼与烽火门对渡,於兹益信。粤志称:粤潮分五节,朔至初三,十六至十八,潮夏辰、冬午,春秋已汐,夏戌、冬子,春秋亥。此之谓平。初四至初六,十九至二十一。潮夏已、冬未,春秋午。汐,夏亥、冬丑,春秋子。此之谓落。初七至初九,二十二至二十四,潮夏寅、冬辰,春秋卯。汐,夏申、冬戌,春秋酉。此之谓败。初十至十二,二十五至二十七,潮皆同上,惟春则巳时。汐皆同上,惟春则亥时。此之谓起。十三至十五,二十八至三十,潮夏卯、冬巳,春秋辰。汐夏酉冬亥,春秋戌。此之谓旺。大略与台南潮同。总之潮既有四时之殊,复有各地之别。惟潮寅汐申,两辰而盈,两辰而缩。朔後三日,明生而潮壮。望後三日,魄见而汐涌。仲春月落水生而汐微,仲秋月明水生而潮壮。阴阳消息不失其时,故曰潮信。至内港间有潮被风飓摧荡,急不及退,而汐又生水如鼎沸。此又潮之变态也。谨开列淡属潮期大概於左:
初一、十六两日:潮鸡笼口卯,汐鸡笼口酉,沪尾以南各口辰,沪尾以南各口戌。
初二、十七两日:潮鸡笼口卯,汐鸡笼口酉,沪尾以南各口辰,沪尾以南各口戌。
初三、十八两日:潮鸡笼口辰、汐鸡笼口戌,沪尾以南各口辰、沪尾以南各口戌。
初四、十九两日:潮鸡笼口辰、汐鸡笼口戌。沪尾以南各口巳、沪尾以南各口亥。
初五、二十两日:潮鸡笼口辰、汐鸡笼口戌,沪尾以南各口巳、沪尾以南各口亥。
初六、二十一两日:潮鸡笼口辰、汐鸡笼口戌,沪尾以南各口巳、沪尾以南各口亥。
初七、二十二两日:潮鸡笼口巳、汐鸡笼口亥,沪尾以南各口午、沪尾以南各口子。
初八、二十三两日:潮鸡笼口巳、汐鸡笼口亥,沪尾以南各口午、沪尾以南各口子。
初九、二十四两日:潮鸡笼口午、汐鸡笼口子,沪尾以南各口未、沪尾以南各口丑。
初十、二十五两日:潮鸡笼口午、汐鸡笼口子,沪尾以南各口未、沪尾以南各口丑。
十一、二十六两日:潮鸡笼口未、汐鸡笼口丑,沪尾以南各口申、沪尾以南各口寅。
十二、二十七两日:潮鸡笼口未、汐鸡笼口丑,沪尾以南各口申、沪尾以南各口寅。
十三、二十八两日:潮鸡笼口申、汐鸡笼口寅,沪尾以南各口酉、沪尾以南各口卯。
十四、二十九两日:潮鸡笼口申、汐鸡笼口寅,沪尾以南各口酉、沪尾以南各口卯。
十五、三十两日:潮鸡笼口申、汐鸡笼口寅,沪尾以南各口酉、沪尾以南各口卯。
案郡志称:台南、台北,以半线为界,潮汐不同。半线以南,潮流过北,汐流过南。半线以北,潮流过南,汐流过北。缘澎湖一岛,与台地脉毘连,中有礁线,故操舟者,船身稍重,不敢由淡沿边,直达郡城,而潮汐亦因之异流,理或然耶!至鸡笼潮候,与噶玛兰同,其地近也。鸡笼口门向北微东,两边山势夹束,故值海水涨,尽流而西。该口内高外低,似见为退。值海水退,尽流而东。该口内低外高,似见为涨,故鸡笼口潮汐涨退,人人异词。其实有後先,无异同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