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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淡水厅志卷三8

永丰陂圳,在摆接堡,距厅北一百二十里。圳长五里余。业户林成祖等鸠佃所置。
其水凿石孔穿尖山,自暗坑口接引青潭大溪水流,至南势角枋寮庄,灌溉田一百九十余甲。
暗坑圳,在安坑庄,距厅北一百三十里。长二里余,与永丰陂毗连。业户杜登选等鸠佃所置。其水自青潭大溪引入,灌溉安坑庄田六十余甲。
南势角大陂,在摆接堡烘炉寨下,距厅北一百余里。三面绕山、一面砌石,筑岸瀦水,灌溉田二十二分。
瑠公圳(又名金合川圳),在拳山堡,距厅北一百二十里。业户郭锡鸠瑠佃所置。其水自大坪林筑陂凿石穿山,引过大木梘溪仔口,再引至挖仔内过小木梘,到公馆街後拳山麓内埔分为三条:其一由小木梘至林口庄及古亭仓顶等田,与雾里薛圳为界;其一由大湾庄至周厝仑等田,水尾归下陂头小港仔沟;其一由大加蜡东畔之六张犁、三张犁口过梘直至车罾、五分埔、中仑前後上搭搭攸等田,水尾归剑潭对面犁头标,入北港大溪。灌溉田一千二百余甲。
大坪林圳,在拳山堡,距厅北一百四十里。庄民所置。其水引青潭溪,灌溉田四百六十五甲。
内湖陂(又名雾里薛圳),在拳山堡,距厅北一百余里。庄民所置。其水由内湖沟仔口、鲤鱼山脚筑陂凿穿石门过梘尾街、後溪仔口、公馆街後通流,灌溉大加蜡西畔古亭仓、陂仔脚、三板桥、大湾庄、下陂头及艋舺街一带等田七百余甲,至双连陂为界。
上陂头陂,在大加蜡堡,距厅北一百二十里。周围约六、七里。庄民所置。其水灌溉田一百余甲。
下陂头陂,在大加蜡堡,距厅北一百余里。周围约五、六里。形湾而狭,灌溉田四十余甲。
双连陂,在大加蜡堡,距厅北一百二十里;属九板桥下。两陂相连,灌溉田一百余甲。
双溪圳,在芝兰堡,距厅北一百二十五里。雍正年间,业户郑维谦同佃所置。其水自大坪七星墩引入,灌溉芝兰一派各田甲。无水租。
番仔井圳,在芝兰堡,距厅北一百四十里。乾隆年间,业户潘宗胜暨农民自置。其水发源於内山吼咈天泉,灌溉田一百余甲。无水租。
七星墩圳,在芝兰堡,距厅北一百三十里。雍正年间,业户举人王锡祺暨农民自置。其水自七星墩西流至横溪及芝兰堡,灌溉田甲。无水租。
水梘头圳,在芝兰堡,距厅北一百三十里。乾隆四十一年,番业户同谢开使所置。其水发源於山坑,灌溉各田甲。无水租。
头渡溪坑,在大北埔,距厅南四十里。道光六年,同知李振青谕垦首林福昌、梁张徐、邱汤成等开屯。其水发源於内山,灌溉田六十二甲。
隆恩陂、番仔陂二陂,在中港堡,距厅南二十余里。递年由佃公举陂长一人,专管其修费。隆恩陂则照大租匀派,每十石出谷七斗;番仔陂则照甲匀派,每甲出谷四斗:俱陂长按佃自收。余陂由农民相度水势,各自开凿。
蛤仔市圳,在後垄堡,距厅北六十里。乾隆五十二年,众佃派丁冒险在河头拦筑大陂,分开水路。其水发源於合番坪,灌溉田六百零二甲。道光元年,众佃议设陂长专管。每甲年纳水租四斗。
马龙陂,在後垄堡山仔顶南,距厅南三十五里。其水遇有灾异则红。
猫里庄圳,在後垄堡,距厅南五十二里。乾隆三十四年,众佃按甲科派所置。其水发源於合番坪,在龟山头筑石壆以瀦之。由林秀俊分开圳道,灌溉田四百四十八甲。每甲年纳陂长水租谷一斗为工资。
嘉志阁圳,在後垄堡,距厅南五十二里。乾隆三十二年,众佃派丁栏筑。其水发源於合番坪,灌溉田一百四十甲。每甲年纳陂长水租谷一斗五升为工资。
狮潭圳,在後垄堡,距厅南四十五里。佃人自置。其水由蛤仔市至合番坪狮潭合流,灌溉田三百余甲。每甲年纳陂长水租谷三斗为工资。
西势庄圳,在苑里堡,距厅南八十里。灌溉田五十甲。每甲年纳水租谷五斗六升。
苑里庄圳,在苑里堡,距厅南八十里。灌溉田七十五甲。每甲年纳水租四斗。
古亭笨圳,在苑里堡,距厅南八十里。灌溉田六十甲。每甲年纳水租四斗。
——以上苑里堡属凡三圳,其水均由内山打兰出口,流入大溪,至角口别分一支达苑里,分灌各田。
大安溪圳,在大甲堡顶下,距厅南九十五里。灌溉田三百九十甲。每甲年纳水租五斗。
火焰山脚圳,在大甲堡,距厅南九十五里。灌溉田七十二甲。每甲年纳水租一石。
新庄陂圳,在大甲堡,距厅南九十五里。灌溉田七十二甲。每甲年纳水租一石。
濑施陂圳,在大甲堡,距厅南九十五里。灌溉田一百六十四甲。每甲年纳水租三斗。
九张犁庄圳,在大甲堡,距厅南九十五里。灌溉田四十四甲。每甲年纳水租五斗六升。
日南庄圳,在大甲堡,距厅南九十五里。灌溉田七十五甲。每甲年纳水租七斗。
七张犁庄圳,在大甲堡,距厅南九十五里。灌溉田七十甲。每甲年纳水租五斗六升。
安宁庄圳,在大甲堡,距厅南九十五里。灌溉田一百零五甲。每甲年纳水租五斗六升。
——以上大甲堡属凡八圳,其水均由内山打兰出口,归入大安溪经庄佃开凿,引灌各田。
谨按:淡北外港有旱田、水田之别,旱田仍赖雨阳为丰歉;惟近港水田,实称沃壤。盖自内山水源错出,因势利导,通流引灌以时宣泄,故少旱涝。此陂圳之设,为利最溥。推之堑南,亦各因地制宜。凡曰陂(一作埤),在高处凿洼瀦蓄雨水,宽狭无定,留以备旱:此旱田之利也。凡曰圳,在水源所出处屈曲引导,或十里、或二三十里,灌溉田甲、此水田之利也。有曰软陂,於陂之泄水处,以木闸栏水;遇洪流,则开闸疏之,因以软名。有曰梘者,直圳道塞、溪壑阻隔,水难迳达或恐分而他流,乃制木架空递接以导之。亦有用竹者,用竹从笕;用木从梘。梘,通水器也(见类篇)。陂必有圳,圳不必有陂;二者相需,而圳之利为尤广。至若小陂,蓄水无多,如厅城龙王祠前及金厝口各潭、城外东势庄之莲花池、香山大庄各陂,南门外各小陂以及淡北之剑潭、八卦潭、屯山上及狮头岩边各泉、艋舺之龙山寺陂、下嵌陂、莲花池、土地後陂等处,俱未详载。或附见於山川古蹟,以备参稽云。
附中坜拟开水圳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