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出版文学> 辰子说林>作史责任

作史责任

市上方映《董小宛》影片,影商且自加“中国宫闱片权威”之考语,其实诬也。
冒鹤亭对于所谓董小宛入宫故事,曾为长文数千语辩之,其子冒孝鲁亦尝广集诸家材料,力白其诬,世多笑冒氏父子为其“曾庶祖妣”洗刷之急,顾就历史的征信价值而论,此一攻辩实不可少。
董小宛入宫之说,始作俑者为汉寿易实甫先生,易氏以《董鄂妃行状》与《影梅庵忆语》合刻为一书,为一种“极刻毒之指示”,于是罗瘿公、陈石遗辈纷纷以歌辞渲染之,而小宛之入宫几成定论。
写作野史者,多无责任观念,“附会”几成为野史作者之一大共病。浙人孙氏笔记以数万字考证小宛入宫年月经过,似无一事不可征信于文献者,若以冒氏父子之喝破对照观之,可谓集人间作伪之大成矣。(冒鹤亭辩证此事最有力之证据,为考订小宛逝世时清世祖年仅十五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