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出版文学> 北东园笔录三编>10.茶司报恩

10.茶司报恩

仁和汪姓,世业盐,家道殷实。一日,为子完姻,亲朋咸集。三鼓,客散闭门。主人持灯赴各处照看火烛,至二厅厢房,闾门凳中悉索有声,移而视之,有人藏焉。烛之,则茶司也(杭俗,有红白事,皆用茶厢四人为一副,器具毕备,并卖酒也)。其人惶急无地,家人皆云缚而守之,俟明日送官,究治以儆将来。
汪君曰:“不可,渠不过为贫故,偶尔小见,送官则终身不可为人。”其人叩头而已,默无一言。汪君又曰:“若天明放汝回去,众目共睹,亦难以见人。我给汝大钱千文以救汝穷,将来断不可复蹈故辙。事可一不可再,且未必人人如我也。”
其人感泣自誓,汪君即给钱令归,且嘱家人毋漏言。数年后,所娶之妇生子,冬日楼居,以铜火炉烘焙小孩之物,不料火多铜化,烧穿楼板,落于厅屋,一家睡熟,绝无知者。前所放之茶司在别姓家筵散而归,路经汪宅,见大门未闭,并无一人,亦无灯火,不解所由。大呼管门之人询之,则茫然不知何以忘却关锁也。
茶司云:“夜已深矣,恐有小人藏匿。”即以所持灯笼偕往各处查看,至二厅,见地上炭火一堆甚旺,仰而视之,楼板犹红,乃大声疾呼,举家惊起,急救灭之。
汪君细问原委,不禁惊叹,管门人之忘却关门,茶司之适经是路,殆有鬼神,否则不先不后能如是之巧合耶?一念之善,一事之厚,福及一家,扩而充之,道在是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