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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茫茫人海一位迷

天空乌云密布,渐渐电闪雷鸣,行人避走,有伞的纷纷撑开了手中的伞,没伞的也飞奔着钻进了屋檐下。
正在午睡的陆道被雷声吵醒,欣喜若狂的抄起门后的一根一人高的钢筋,向楼顶杀去,然后朝天举起了钢筋,心中默念道:快点劈我吧,劈我吧!请别误会,这人不是精神病,也没有烧坏脑子或者脑子进水什么的,他也只不过是一位迷而已,一位深度入迷的奇遇迷。
陆道此人年方未冠,不,是23岁,大学刚毕业1年,身长五尺,哦,准确的说是168CM才对,特长为国画,造诣颇高,大师级别,可惜为人不务正业,几乎没有作品问世,故知名度不高,或者可以说是没有知名度。爱好嘛!首先是国画(这里说首先,不是指他对国画的爱好排在第一位,而是因为他最先爱上国画,否则也不会有那么深的国画造诣;然后是看书(主要是网络上的YY著作);到如今唯一的爱好是追求奇遇。比如现在他的行为就是对遇奇的追求,他希望老天能一道雷把他劈到异世界或者古代去。(可怜的人哪)哦还漏了他的长相,此人相貌堂打住,不可以,还是相貌平平吧,基本上不能和英俊潇洒,酷男帅哥什么的沾上边,属于那种随便丢一块砖头也能砸到一大片的那种。家庭成员,无。父母三年前死了,车祸?怎么可能!作为本书主角的双亲怎能用如此不济的死法,是去夏威夷渡假遭遇海啸,不幸丧生。什么?没听说夏威夷有什么海啸,那不是废话,我说的夏威夷又不是现实世界中的夏威夷,所以我说了算,管它有没有。由于陆道双亲死后,他们手下的一位财物经理将公司巨款席卷而逃,最后做为他们财产的唯一继承人陆道便只得到了一幢别墅和平常维持日常开销的二十万人民币。
好了,闲话少说,回来看我们的主角陆道,此时他仍然双手高举钢筋,哪怕双手已经发麻,哪怕天空已经下起了大雨,孰不知天空中众多无良的天神们正捂着嘴巴发笑,最后,还是风神看在陆道为众神提供了这么多的笑料的份上,对天雷真君道:“老雷啊,看在这个这么诚心求你的伤上,给他一道雷收了他算了。”天雷真君道:“我也想啊!可是我的雷劫册上没他这号,而他的所做所为又够不上雷罚。唉!”
直到云开雨散,陆道见今日无望方一身湿漉漉的下了楼连忙洗了澡,换了身衣衫,坐在沙发上一副极度郁闷的表情。
内心活动:第三次了,第三次了!为什么?按理来说我早就该让雷给劈了,为什么?难道天上真的有神仙,管着雷,不让它劈我?不对,可能我这里太矮了,引不下来,下次我去东方大厦楼顶试试。(注:东方大厦是B市最高建筑,有89层。)
陆道下定决心之后,便回到卧房,打开电脑看起网络意小说。看了不到两章,便接到了死党杨均的电话。陆道接起了电话便问道:“喂!小样,今天怎么想起来给我电话?”
“靠!”电话那头的杨均立刻爆了一句粗口:“我是打了个电话来确认一下,你死了没有。我知道,你小子没准能干出那种到房顶上去接雷的蠢事来!”还真让他给猜中了。
“靠!什么叫死了没有,要问也是去异”
“异世界或者是古代是吧?”杨均在心底暗暗叹了口气,老实说这个死党什么都好,就是太天真了点,把YY小说上的那些东西给信以为真了,总是追求那些不切实际的奇遇,否则以他的才华早已经名动京华了,想想从小自以为有着无匹的国画天赋的自己考入B市的中华美术学院之后,自以为可以在国画上大展所长,做出一翻大事业来,谁知看过陆道在宿舍里信手写来的一枝兰花后,才大受打击,始知自己夜郎自大,把天下人给小看了。原本打算在国画上一展鸿图,为国画添油加彩,哦,不!是添墨加水,成为中华新一代国画大师成为新的领军人物,成为一个能够让人与齐白石、张大千等并提的存在结果发现原来自己的一切只不过是幻想罢了,最后心灰意冷之下,改修油画,竟让自己在短短数年间在京城画界闯下了一番名头。让自己在油画界立下了一席之地,做起了风流才子。
要说自己一点也不妒忌陆道那是不可能的,越是孤高之辈越是容易妒忌比自己有才学的人,就好像周瑜之妒孔明,曹操之忌杨修一般,杨均一开始看见陆道的画便惊为天画,那份心灵上的冲击可想而知,觉得自己一辈子也没希望超越他,心灰之余却又对陆道佩服之至,然而却又像曹操一样“心甚忌之”,不过在相处了一段时间之后才发现陆道的为人真的很不错,特别三年前,他双亲遇难,公司又破产之后仍然一如既往的资助自己的才让自己能在油画界闯下一片天地,可以说自己能有今天的成就是离不开陆道的。可惜的是陆道在家遭巨变之后竟然迷上网络小说从此一发不可收拾,直到后来成为了世上的一个新品种,哦,不,是新人类——奇遇迷,并引发了一年前的触电事件。
所谓的触电事件是因为陆道在看了一本书的主角因为不小心触电之后,因而有了控电能力,于是便自己也试了一下,结果可想而知,自己被电了个半死不活,还在医院住了半个月,杨均也是后来才听陆道说出原因,开始还以为他是不小心呢!真想不到世上会有这么傻的人,要是触一下电就会有控电能力,那不是早已经满街都是控电高手了。
杨均也是在刚才的雷雨之后,忽然想起陆道和一年前的触电事件,于是觉得他会不会傻得去房顶接雷,刚才听到陆道接了电话,还真高兴了一把,高悬的心也放下了,但听他刚才竟不否认,便知自己猜对了,于是劝道:“醒醒吧!老大,以你的才华,一定会成为像吴道子、唐伯虎一样名留青史的画中之圣,何苦去追求那些不切实际的奇遇呢?”想想这样一位百年难遇的书画奇才竟然因迷恋网络小说而就比埋没,何其的可惜(注:语气可参考周星星同学的唐伯虎点秋香之众女上吊篇)。是中华书画界的一大损失啊!再看看自己尚不如他便已经在短短数年间扬名立腕,只要自己坚持创作,要成为像达芬奇和毕加索一样的国际级大师,也不是不可能,再加上自己英俊潇洒、貌似潘安,帅比刘郭(不知道?那可是天王啊!这回,你的——明白?)风流倜傥,如果不本书书名奇遇迷,杨均都怀疑自己才是主角了,“咚”的一声YY中的杨均被一脚踹开,然后露出了陆道那并不出众的脸,道:“我是主角!”——其得表情语气可参考N年前的一集经典小品。
“嘿嘿,嘿嘿。”电话这头的陆道一阵傻笑,道:“小杨啊!话虽那么说,可是为自己的人生添加一些色彩也未偿不可嘛!”陆道装起了官腔。
“可你那是在为人生加彩吗?你是在给自己挂彩,会死人的。大哥!”杨均用极严肃的口气道。
“我这不是好好的吗?唉,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我在家楼顶举着快两米长的钢筋,老半天也没有一道雷劈过来,唉,改天到东方大厦楼顶试试。”陆道不满的道。
咚!杨均晕倒在地,口吐白沫,浑身抽搐不止,半响方起,道:“大哥!我真的要叫你大哥了!”(注:语气如《新警察故事》中车祸后片段,“你就让小弟我少操点心吧!不然,你才华横溢、英俊不凡的小弟就要英年早逝了!”
“哪里,言重了,言重了。”
“好了,说正经的吧!如果你小子没什么事就出来喝酒吧!别呆在家里看那些没营养的小说了!”杨均总算恢复正常。
“这!”陆道才方看罢两章,正起劲呢!哪里舍得就此离开啊!所以一阵犹豫。
“靠!看小说重要还是朋友重要,我们也好几个月没见了,出来聚一聚也要犹豫半天?”杨均很生气,后果很严重。
“不、不、不,我这哪是犹豫,你看现在喝酒还不是时候,要不,我们晚上九点老地方见,怎么样?”陆道就这么一个死朋友,哪里舍得这么得罪他,不过心里却嘀咕道:真是的,动不动就用友情压人,我不过是想多看一会儿嘛!又不是不去。
杨均想想也是大中午的出去喝酒不合适,于是答应了,“好吧,九点,老地方不见不散,我说,你别又看书看忘了。”这小子可是有前科的。
“不会,不会,我设一个备忘录,总行了吧!”陆道连忙道。
“嗯,就这样,你要不来我就跟你没完!”言罢挂了电话。
陆道是出了名的好脾气。虽然杨均的语气很冲。但他也只是一笑而之。然后设了个八点钟响铃的备忘录,又一头扎进了电脑,连晚饭也没吃,直到八点钟铃声响起,才关了电脑,洗了把脸,对着镜子整了整仪容,便出门了。这个时段的公车不挤,所以很快,只用了半小时就到了,下车后离老地方还有段距离,大约要走五、六分钟。老地方是中华美术学院附近的一家比较高档的酒家,名字叫聆风酒家。陆道和杨均都非常喜欢这里,两人毕业后也是来这里喝酒,久了就成了老地方了。
陆道一边走着,一边想着一会儿点什么菜,走到聆风酒家,服务员认得他,很亲热的上前招呼,还问要什么,陆道问道:“常和我来一起来的杨先生来了吗?”
服务员摇头道:“没有!”
“那带我去包厢吧!”“好的!”服务员把他领上了三楼,看来今天生意不错,进了包厢,陆道先点了两个想好的菜。然后道:“先这两个吧,剩下的等杨先生来了再点,嗯,给我上啤酒,越冰越好,先来两瓶吧!”服务员点头出去,不一会酒就送进来了。陆道开了一瓶一个人慢悠悠的喝着。喝了两杯后,菜来了。陆道便先吃了起来,在他一个人干完了半瓶酒后,杨均终于在服务员的带领下进了包厢。
陆道本想说他迟到,但看他身后还有两MM,便不再多话,起身相迎。这两位MM陆道只认识一个,就是杨均的女朋友。杨均是一个自命风流之辈,一开始,很穷的时候还是一个乖乖男,但自从他在画坛有了点名气,自己有收入之后,便风流起来。和多名女孩保持着不清不楚的关系。他的那些个女朋友,陆道大多都见过,发现她们和杨均也只不过玩玩,没较真,现在的人很多都这样,反正还有大把的青春可以挥霍,只要看得顺眼就和你玩玩。而杨均这许多的女朋友当中就这一个女孩特别。她是真的和杨均交往。
杨均是在去年年底和她认识的,到今年年初确定关系。当时陆道也和她见过一面,因为那时心情不好,也没有细看,只是匆匆一面而已,当时只觉得很漂亮,杨均说她是中华美术学院新一代的校花,陆道也没多问。不过后来杨均总在诉苦,说这女孩只能看不能碰。总不肯和他睡觉,还说要等结婚那天才把自己给他。
陆道就问了:“那她不会是不知道你是什么样的人吧?”
杨均说:“哪啊!她全知道,还说要我现在趁着年青,好好玩,等结婚后全断了,一心一意和她好!”
陆道说:“这我倒觉得这女孩很好!”
“是啊!以后一定是贤妻良母!”杨均深有同感。
“你小子走运,得了便宜还卖乖!”陆道鄙视道。
陆道今天第二次见她,觉得自己有必要好好看看过位未来的弟妹,细看之下,顿觉她确实是人品端庄,花容月貌。
而她带来那位走在中间的女孩竟有一种不输于她的美,只不过气质上过于冷傲,给人一种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冷漠和天下男儿不入法眼的傲气。陆道对于这类女孩并不喜欢,但还是以一种欣赏的目光看着她,毕竟是不可多得的美女嘛,这倒不是说我们的主角犯贱,事实上陆道只是对于这位美女的外在美抱以欣赏的态度,内在美固然重要,但这只要人们想要人人都可通过自己的努力而培养自己的内在美,但外表的美丽却是天生的,虽然现在可以整形美容。但那也只能一定程度上美化自己,达不到东施变西施的那种程度去,也许将来可以,但至少现在不行,所以外表的美丽要比内在美更加难得,特别是像这位冷傲的MM更是普天之下少有,这让陆道生起了要画一画她的想法,脑中不由自主的在构想她穿上古装时的天姿国色。
这一切在这位MM的眼里看来,便觉得陆道是在色迷迷的瞧自己了,心底不禁骂了一记“色狼。”
如果陆道听到了只怕要觉得自己简直比窦娥还冤。
注:在雷雨天手举钢筋在楼顶站,还能不被雷击的可能性很小,故请勿模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