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很暖,我觉得自己就像是一块冰一样在融化。我觉得身边的人也在发抖,现在他的身上好像并不比我能热多少,但是我还是不愿放开,放开了我就会失去生命。
我们这样在太阳下面晒了几个小时的样子,终于感觉身体不在僵硬,也正像是一块冻肉化了冻,全都软了。
“来,我背你,先去洗个热水澡!”
“谢谢,”我靠在他肩膀上,轻声的说。
他回头看了我一眼,没说什么,哦我知道他是谁了,就是在火车上帮我披上衣服的那个人。没想到他内心竟然这么孤独,也没想到内心这么孤单的他会这样包容我。
这个朋友交定了,虽然在他的内心,未必就需要这么一个朋友。
“可以告诉我你叫什么吗?我叫段蝶。”
“叫什么,何必知道呢,那只是一个名字,一个称呼,只要你心里有一个人,不管他叫什么,他还是他,不是吗?”
“呃……是。”我没有心情再磨下去,只是对他的欣赏又提升了一个高度。现在我在他的身上好好地睡一觉。
其实他自己肯定也很累,陪着我大半天没有吃饭,并且身体温度查不到降到了和我一样的低度。
把我放到洗澡间的时候我拉住了他:“和我一起……”
洗完澡正好是大锅饭时间,他陪着我去吃了,然后老师看到我终于出现了,问我:“你小子一整天去干嘛了?”
旁边有人笑着说:“老师,你看他们两个刚刚一起洗了澡,那还能干什么啊!”
真是又好气又好笑,我也没有什么多余的经历去辩驳。
“老板,我要吃鸡蛋!”
哦,天哪,我自诩为天籁之音的嗓子现在简直就像鸭子一样。
我想大家已经也听出了其中的不同,其中最担心的就是老师:“你真的没事吗?”
“我有说我没事吗?我当然是出事儿了才成了这个样子,不过幸好现在没事儿了,你们也不用担心,有事儿我会自己说的。”
“哦,那你和他真的没事儿吗?”又是一个搞笑的话题,成为大家的笑柄了。笑得最意味深长的就是旁边的瑶瑶。
吃了饭,我和他住的地方完全不是一个方向,所以就没在一起,倒是瑶瑶过来问:“你怎么了?真的没事儿吗?”
“放心好了,我有事儿自己就会说出来的,只是一个小意外而已,不用担心。”
听我这么说了,那大神就不客气了:“我担心个屁,那你自己小心点,我就不送你回去了!”然后也回了自己的地方,我暗自好笑。
今天的月亮好漂亮啊,就像是一把弯弯的银钩,在众星璀璨的包围下,显得那么幽静,闲适。
似有钩月星满天,爱惜萤虫夜不眠。
金风欲度几重暖,瑶池桂酒醉千年。
此情此景,正是应了这诗中的意思,初夏的来临,多么希望在这样一个如水的夜晚,静静地坐在庭院里,看着那一条银河,静静地淌过,就是静静淌过的流年。
“汪……啊汪!”突然几声狗叫传进了我的耳朵。
这里几乎家家都有条土狼狗,用来看家,不过这两声我怎么都不像是农家里传出来的。和那些土狼狗的粗豪叫声相比,这是一只贵族犬啊!
要说农村有个有钱人又喜欢狗狗,买一条也没什么可说的,但是总不至于大半夜出来遛狗吧?这就显得异常古怪了,并且那狗狗叫声气势汹汹,丝毫不把对手放在眼里的样子。
俗话说,狗仗人势,我最讨厌的事情也就是这,要不是因为现在浑身无力,我一定好好教训一下那只野狗!
但是这事儿来的极为蹊跷,怎么觉得自己要进入这群狗的包围之中了,这四面来狗声明显不是一只狗在叫。那这么多贵族犬对着我这个方向叫?那就更加诡异了。
我向来是不怕狗的,虽然小时候被一只母狗咬伤过,并从此在大腿内侧留下了永恒的伤疤,但是我还是不怕狗,我觉得狗永远是匍匐在人的脚下的东西!
它听话尚且留条狗命,不听话直接灭了,也不犯法!
“哦哦哦哦!哦哦哦哦!”一群很野蛮的声音更加胜过了那群狗叫,朝着我围过来,终于出现了,在周围不知道怎么就出来了一些白雾,雾的后面走出几只牵着狗的人。
我之所以用只来形容他们,是因为他们真的和手里牵的狗没什么两样!
“段公子,久违了,跟我们走一趟吧!”
“怎么,和你们很熟吗?你们是谁,你们说走我就走?当我是什么人了!”
“公子,话可别这么说,你没见过小的几个那很正常,但是我们的头可是想方设法要见到公子您呢!”
“你的头儿是谁?我不认识,那你回去告诉他,想见我自己来!”
“恐怕由不得你吧?放狗!”
“小乐,看你的了!”那些狗来的纵然很汹涌,我自然有办法对付!
“是,主人!”小乐从口袋里跑出来,他今天见到我,就藏在我口袋不出去了,说怕我再遇到意外,这不真的就遇到了。
其实不是意外,我想这一切是遭遇,都是他们所谓的老大在搞鬼吧!
小乐在瞬间召集了几千只老鼠,对着那些狗疯狂的撕咬,顿时山谷里传来了一片惨叫,在那些狗都不如的下人面前,一群狗变成了一堆骨头。“你们,好,算你们狠!休怪哥几个不客气了!”
“我的鼠群可以吃掉狗,还吃不了狗都不如的奴才!”
“你!”那群人一个个摆出不羁的表情,一起冲了过来。
怎么,觉得我年纪尚青,不足以对付他们一群人?但是你们不要忘了,如果是真的那么多壮丁围攻我自然打不过。但是他们只是一团幻影,连个真身都没有,还凭什么和我斗!
在一群人前面我会束手无策,在一群鬼面前我可以画个圈圈把他们诅咒死!
看着他们胸口被我的香火扎的逐渐化为青烟,何必找我麻烦呢,让你们形神聚散,可不是我自己想做的。
但是我还不知道他们说的那个是谁,我只知道有一些人是想找我的麻烦,但是我不知道是不是一个人,等不知道他们找我的原因。
我已经不在相信是由于在学校得罪了墓主人了,我估计她还没有那么大的能力。
“问你,你们的头儿是谁?如果告诉我,你们伤口就可以停止消散。”
“哼,你等着吧!你的末日就要到了!我们的主人一定会把你碎尸的!”
“是吗?就怕被碎尸的可不是我!”转身离去,不再去听他们消亡时痛苦的惨叫。
据说这个小镇上的集市还不错,明天我约好了哥哥来赶集。其实小时候我很怀念赶集,因为并不是想去买东西就可以买,想要买新衣服啊上面的就要去集市上,所以小时候会盼望着跟着家里人去赶集。
但是现在每天都可以在超市买东西,在网上买东西,赶集显得浪费时间并且很累,不过既然到了这种民风淳朴的地方,又有些想要赶集的样子了。
早晨是没有卖东西的,我和哥哥拿着画板去画了画,以前上高中的时候,我们两个画的都很不错,不是普通的好学生,而都是个性张扬的人,所以也因为这更像兄弟。
但是也不知道他这半年干嘛了,画画没怎么进步,油嘴滑舌倒是愈来越高明了!我们一边画画一边聊天,很开心。
其实我发现哥哥依旧不是一个容易被禁锢的人,我也不是,大家都拿着中性笔画画,他用的是一直软笔,我用的是一只钢笔。这两种和一般的中性笔相比又相对困难一些,但是表现手法也要更好一些,笔触可以更加丰富。
然后我们再交换使用,彼此嘲笑对方的画。就这样到了大概十点钟,看到不远处的公路上开始摆起来小摊,知道集市已经开始了,收画。
其实和我们那里五天一大集相比,这里的集市真的是太小了,几乎就是一百米的范围之内,令我惊喜的是居然买的东西还这么齐全,从衣服、鞋子帽子,到水果、蔬菜、肉类,还有杂货、蔬菜种子,更有自己做的小吃摊。
然后我们就对那些鞋子特别感兴趣,因为不是平常市场上泛滥的运动鞋,而是很老的那些球鞋、胶鞋、布鞋等等,尤其是功夫鞋,真的很想要买一双,穿不穿的也留个纪念。
“小蝶,我听说这里的面皮不错。”
“啊?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汉中的凉皮很好吃,我们学校就有一家。”
“哦,那咱们尝尝吧!”
“我当然没意见,反正有人请客!”
做凉皮的是个大妈,做面皮、凉皮碗托。我们还是要得凉皮,不过她把碗托也放了一些给我们常常。其实味道不能说不好,有些怪怪的感觉,又不好意思不吃完,但是吃着吃着就会觉得是越吃越有味的,那带着一种农家自作的凉皮的醇厚。
第二十四章 走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