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厚照在惦记夏小宝。夏小宝却压根没想到他。
这一年的冬天显得特别的漫长,整日都是大雪纷飞。
王守仁也终于痊愈。
二人不再格竹子了,开始结伴同游。
早出晚归,不亦乐乎。
夏小宝生平没过过这样的日子,真真是快马加鞭,一夜看尽长安花。
她最大的兴趣是和王守仁一起探讨如何才能“格物”,而王守仁,也非常有兴趣和她讨论西方的红衣大炮。
二人兴趣相投,决定去看看海上风光,在那里,有夏小宝建立起来的关系,葡萄牙,西班牙的雇佣军们常常在这里活动,只要金子足够,红衣大炮,那是大大的有。
二人一路行来,已经到了江南。
彼时寒冬腊月,江南也没什么风光,只想沿途往下,绕道过海。
这一日,二人来到南京,沿途上,听得吹吹打打,声势十分浩大。好奇之下细看,原来是几百盏宫灯。
这种宫灯叫四时宫灯,几乎每一盏都不同,十分新奇。
但见押送宫灯的队伍浩浩荡荡,骑马一路在大街上狂奔。有些人躲闪不及,差点被马践踏而死。
二人本在看热闹,见众人来势凶猛,赶紧躲开,可是,身边的一个小孩子来不及,又被吓住了,竟然不跑,眼睁睁地看着快马冲过来。
而策马之人却丝毫没有停留的意思,竟然直直地冲着小孩子强行压下去。
王守仁大怒,这些人大白天的,而且是在陪都南京,为毛这么嚣张?说时迟那时快,他飞奔出去,一把抓住了小孩子一提,反而是对方的马踏空,一阵虚惊,马上的人差点摔倒在地。
这下人家不干了,大怒,一鞭子劈头盖脸挥下来:“什么东西?胆敢阻挡大爷的路?”
鞭子被抓住。
这个作威作福的大爷发现不对劲时,已经重重地摔下来,跌了一个狗啃泥。
旁边两个随从立即跳下来搀扶他。
他满嘴泥沙,瞪着面前这两个人,气急败坏:“你们是什么东西?居然敢拦路抢劫送给皇上的宫灯,你们是要反了么?”
送给皇帝的宫灯?
这个罪名可大了。
他见二人“吓坏了”,更是得意:“不知死活的家伙,这是贡品,恭祝皇太后大寿的,要连夜送到北京,不然,误了皇太后的寿辰,诛灭你十族……你们知道这宫灯多少钱一盏?100两银子一盏,特制的,破坏一盏,你们赔得起?”
王守仁变色,夏小宝也变色了。
周围百姓也窃窃私语。
妈的,早知道当今天子荒淫无度,看看,皇太后也荒淫起来……就为了她的一个生日,弄百两银子一个的宫灯,而且一弄就是几百盏,还连夜连日赶路送,劳民伤财不说,看押的狗官还如此欺压百姓,真是没天理。
这个朱家王朝,赶紧灭了吧。
商纣王一类的家伙。
就在众百姓的骂骂咧咧之声里,这队人马耀武扬威地走了。临走时,摔了狗啃泥的家伙还指着王守仁的鼻子:“你等着,我回来再收拾你。”
众人眼睁睁地看着这队人马远去。
王守仁长长嘘一口气,小声道:“这是宁王朱宸濠送给皇太后的贺礼?”
这些人是从南昌来的,哪里是宁王朱宸濠的封地。这几百盏宫灯,用脚趾头想,肯定是宁王进贡的。
坊间传言,朱宸濠好爽大度,慷慨大方,有孟尝君之风,对各路落魄英雄都会施以援手,按理说,这样一个人,怎会允许自己的部署,这样嚣张地鼓吹为皇太后送礼?
夏小宝却没什么反应,淡淡道:“朱厚照没有子嗣,早就有大臣上书,说最好收宁王的儿子为养子,日后好继承大统。”
这是事实,不过,朱厚照兄还在殷切期盼自己有亲生儿子,自然不干。
王守仁心里想到什么,但是,夏小宝却很快岔开了话题。
他逐渐地有点明白,夏小宝不想提起宁王,简直一个字都不想说。
她不提,他当然就不再问了。
这事并没影响二人的好心情,当天傍晚,二人来到著名的秦淮边上,看这十里洋场,金粉世家的繁华与妖娆。
画廊云集,歌姬丰艳,丝竹声声。各种各样叫卖小吃的。
买了一堆瓜果糕点,二人坐在一间很漂亮的暖厅里,遥望江边美景。
远远地,有曲子袅娜地传来,非常缠绵:
樱花落尽阶前月,象床愁倚薰笼。远似去年今日,恨还同。
双鬟不整云憔悴,泪沾红抹胸。何处相思苦?纱窗醉梦中。
……
一杯暖酒下去,微醺。
王守仁侧脸,看到身边的女人,她也正听得仔细,非常的放松,非常的悠闲,脸色洁净,睫毛轻颤——就如依人小鸟,从来不曾经历过金戈铁马一般。
他忽然心猿意马。
这些日子,他不是没想过克制。毕竟,下意识里,还是知道的,她是个宫女——不管什么原因,什么身份,看朱厚照那个样子,对这个当年的小宫女,是认出来了。
所谓君子不欺暗室,可是,如果她不是谁的暗室呢?
他忽然忍不住了,问出了压抑在心底许久的问题:“小宝……你以前是什么人?”
他早就要问的,但是,怕她不高兴,怕破坏了二人好久以来的那种微妙的感情和平衡。他不想打破这种平衡。但是,又非打破不可。
许久许久,夏小宝没有回答。
他屏住呼吸,竟然非常紧张,生怕她说出口,是自己并不想要的答案。或者,最好不要回答了。
“我不是什么人!我不是任何人的什么人!”她开口,轻描淡写,“我只是夏小宝而已!”
无父无母,孤身一人的夏小宝。
早在她逃回家被赶出来的那一天起,她就无父无母了——不止是心理上的,而且还是现实版本的。
他张大嘴巴。
何等的欣喜若狂!
她真的不是谁的谁!如此肯定。
一切的藩篱,牢笼忽然都被揭破了。他一把拉住她的手,狠狠地拉住,十指交扣。她的身子被一拉,一软,已经跌在他的怀里。
鼻端全是那种男人的熟悉的味道,充满了一种强烈的迷离和蛊惑。
她砰然心碎。
不是没想过的……只一路上,二人都始终不曾捅破这层窗户纸,如今,他已经彻底无所顾忌,俯身,便压着她的嘴唇。
他渴望已久。这样的压抑,是非常非常不容易的。
一旦捅破了,便如奔泻的洪水。
彼时,烛光摇曳,云淡风轻。
暖厅的窗帘已经被拉得严严实实,十里金粉,秦淮胭脂……统统都被阻隔在了外面。只有这间屋子里的男人和女人。
暖榻很长很舒服,上面铺着厚厚的长长绒毛的毯子,红泥小火炉,香茶小对坐,江南人骨子里渴望舒适的安逸态度,都被烙印在这一方比床还舒服的暖榻上了。
此时,他的心里,比旁边的火炉还要荡漾,充满了一种暖冬飘雪的激烈。
怀里的女人,星眼半闭,辗转承欢,从被动变成了主动,热烈地亲吻他——从他的眉梢眼角间,一直到他坚毅的脸庞——有一刻,她睁开了眼睛,微微地,把他看得清清楚楚。
那是刀雕斧刻一般的面容,就如她第一次和他相见,就注定的缘分。
她也忍了很久了,很辛苦。
多少年孤寂无依的岁月。
她把一切都抛在了身后,只想彻彻底底的放纵一次——也许是幸福一次。
她忘情投入,热烈的亲吻他。此外,却觉得生疏——非常非常的生疏,对于男女之间的一切,都显得那么生疏。
她嫁给朱厚照后,罕有男女之事。
后来为他设计陷害,脱光了从他的脚边塞给他给予凌辱。
唯一的记忆来自那个可怕的夜晚,他在春药的魔力下,肆无忌惮地凌虐,没有半点的怜惜,一次又一次……全身上下,几乎是被碾碎了一般的疼痛——从此,成为挥之不去的梦魇,每每午夜梦回,总会被吓醒,全身冷汗,隔了许久都还在疼痛似的。
一个女人,一生只为一个男人疼过。
所以,男人们最喜欢追求自己成为第一个让她疼的人——至少,烙印在心底,记忆那么鲜明。
没错,夏小宝的记忆非常非常鲜明——可是,都带着恨,带着伤,带着那些血淋淋的,不堪回首的往事。
每想起一次,便痛恨一分。
那时,他的亲吻火热——恍惚中,她记起来,这不是朱厚照——这是另一个人——无论多么热烈,多么疯狂,都带着轻怜蜜爱。
只有发自真切的感情,一个男人才会如此的怜爱。
但是,他也没经验,他的动作也很笨拙。
他少年立志做圣人,专注于哲学,从不知女色为何物,也不喜好。中了进士之后,大家都去青楼庆贺,寻欢问柳,但是,他也不去。
有一种人就是这样,无论何时都不肯低就,不肯随波逐流,只相信芸芸众生里,总有我渴望的那种缘分。
就如最灿烂的焰火,一旦遇上,瞬间便会照亮夜空。
他在这暖厅夜色里,看到眼前的焰火,璀璨,光艳,带着致命诱惑,倾城倾国,让人不可自拔。
他一头扎进去,就如深陷泥潭的人,不不不,是飘飘欲仙的人,再也抽不了身了。
爱和被爱,两者兼得,那是世间最好最好的事情。
只知道亲吻,亲吻之外,那些更深刻的东西——那是一种天性,一种发自人类的本能。他不想违背这种天性。
终于,肆无忌惮地,再一次变成了自己主导一切,翻转她的身子,整个搂在怀里。
亲吻,从她的嘴唇来到了脖子上——
外衣不知是何时掉在地上的,一层一层的脱落,在火炉的红光下,鲜明的锁骨,带着强烈的诱惑——雪白,温柔,楚楚可怜,让人有一种想撕碎的冲动。
他不是要撕碎——是急于把自己撕碎,彻彻底底的燃烧一次。
她彻底放弃了自己的冲动,摊开身子,一切都柔软下来,如果他想主导,那就给他主导吧。本质上,她曾经如此渴望得到被爱。
而他,给予了。
不知何时,他已经彻底压在她的身上。
男人和女人的身子,是如此的截然不同。
舒爽,柔软,而且,富有弹性——那种特别的弹性,带着销魂的味道——就如棉花一般的软绵。
他陷入了这种软绵绵里。
呼吸那么急促,喘息那么急迫,浑身上下,就如要爆炸一般……
烛火,慢慢地熄灭了。
屋子里,只有男女的呻吟声,辗转缠绵,欲仙欲死……没有了撕心裂肺的疼痛,仿佛一瞬间之间,那种痛消失了。
记忆里的噩梦,都失去了。
从此,再也不会来到了。
迷迷糊糊里,不知谁在说话:“我真喜欢你……”
“我也喜欢你……一直……”
“小宝……小宝……”
她呢喃的声音,充满了一种软弱的味道:“嗯……嗯……嗯……”
“小宝……小宝……”
然后,没了声音。
一切都隐匿在了黑暗之中。
偏偏,她的眼睛却亮起来,在黑夜里那么明亮,充满了一种不可逼视的光华和喜悦……她想,自己的生命,已经到了另一个阶段……
过去种种,都忘得一干二净。
……
夜阑人静。
谁也不知道,客栈周围,一群便衣人,正在狸猫一般的靠近。他们的目光左右闪烁,然后,落在了二楼最后一间暖厅上面。
此时,他们已经换去了招摇的飞鱼服,打扮成了一种商旅的模样,敲开了客栈的门,大摇大摆:“掌柜的,我们要二楼的房间。”
“客官,二楼有人了,换一间吧?”
“不,一定要二楼的暖厅!”
第三十二章 宁王的宫灯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