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王子非常满意,“对了,我送这五千匹马,还有个附加条件。”
“什么条件?”
他目光闪动,盯着那双剪水双瞳:“我只想问一句,阁下尊姓大名?老这样称呼阁下,也不方便。”
“在下夏小宝。”
“夏小宝?小宝?哈哈哈。”
他大笑,目光肆无忌惮地打在她的脸上,但是并不猥琐,而是充满了兴趣,就如看着一座金矿——闪闪发光,无穷无尽的金矿。
然后,落在她的手上。
那双手啊!
他忽然起了个念头,若是拉住这双手,并辔驰骋,惺惺相惜,纵横大漠,一定很爽。
但是,他也明白,这是个奢想——至少目前而今眼目下,没有这个可能!
这个女绑匪,不好勾兑。
但是,他想完成一个逆转。
至少,她收了礼物,便是第一步,不是嘛。
“小宝,我得知消息赶来,一路奔波,十分焦渴,共饮一杯如何?”
“请。”
营帐里,灯火通明,酒菜上来。
食物很丰盛,奶皮子、奶酪、奶干、黄油、白油,当然也少不了“手扒肉”:即将大块肥嫩绵羊肉用白水煮熟后端上桌,用蒙古刀割下蘸作料吃;还有“烤全羊”:即将整只羊去掉内脏,把各种调料填进切口和腹腔内,装进炉子里烧烤,烤全羊外皮香酥、肉嫩味美。
手扒肉和烤全羊,都盛装在大盘子里,很豪放地摆在二人面前。
还有奶酒。把马奶倒人一只大皮囊里,然后用一根特制的棒开始搅拌时,马乳开始发出的气泡,象新酿的葡萄酒一样,并且变酸和发酵。他们继续搅拌,直至他们能提取奶油。这时他们尝一下马奶的味道,当它相当辣时,他们就可以喝它了。
一人端了一碗奶酒,互相敬了一杯,很豪爽地干了。
小王子切了一大块手抓羊肉,环顾四周,“那厮大明将军呢?”
夏小宝不慌不忙地喝了一杯,“此人不过是一个败军之将,留在手里没什么用处,喏,你看帐外,我收了点金子,放人了……”
张钦先期送来的赎金都在眼皮下,小王子看得真真切切。
那赎金虽然很不错了,但远远谈不上天价。
他想,这女人干了蠢事——低估了“大明将军”的价值。
但是,聪明的男人,什么时候该开口什么时候该闭口,也是知道的。
女人就是女人,你不能指望她一直很聪明。
就算她拥有红衣大炮,也不能和男人比。
小王子反而有点高兴。
他举杯:“不谈那厮,来来来,小宝,喝酒喝酒。”
夏小宝很豪爽,酒到杯干。
“哈,小宝,我从未见过你这么能喝的女人,我喜欢……再来……”
她一笑,又喝一杯。
一点不曾逊色于小王子。
也许是酒喝多了,小王子的目光也变得火辣辣的,百无禁忌,只是盯着她微微变得酡红的脸,剪水般的双瞳。
他毕竟是粗人,人家又不是汉人才子,写不来情诗,也懂不起花前月下,不知道如何甜言蜜语才能打动姑娘芳心。甚至就像张生那般翻墙越壁,待月西厢偷香窃玉,和张莺莺成就好事,他也干不来——对了,他不识字,没读过西厢记。
可是,一个男人和一个美女——而且是他志在必得的一个女人——这样喝酒,要让人家不想入非非也是不现实的。
酒喝下去,雄性荷尔蒙升上来。
浑身,便开始瘙痒难忍。
他直言不讳:“小宝,你再考虑考虑?我希望尽快和你成亲。”
尽快?多快?
夏小宝居然若无其事地问一句:“你想多快?”
“最好今晚……实在不行,明天也成。”
夏小宝笑了。
五千匹马做聘礼,送上门来入洞房。
划算,划算,有趣,有趣。
她这一笑,小王子就更是心猿意马,只恨不得,马上去搂住了,立马洞房。
问题是,她身边明晃晃的火铳。
就像他腰上的马刀。
喝酒的时候,都须臾不离身。
他权衡一下,觉得二人还没熟悉到那样的地步——冲上去就扑倒,不现实。
理智终于战胜了欲望,小王子朗声一笑,转眼环顾四周:“既然明军打来,我们不如联手展开痛击,你意下如何?”
她淡淡道:“可惜我部众不足,无与争锋,”
“没事,没事,只要你嫁给我,我有十万鞑靼大军,你有红衣大炮,我们夫妻联手,这天下,再也没有办不到的事情了……”
政治,又上了一个高度——变成我们夫妻了。
他迫不及待,老是看到那双白皙的手握着酒杯——他更希望,那酒杯握着自己——他伸出手,“小宝,再干一杯……”
抓了个空。
没抓到手,但是,碰杯的声音响了,恰如其分。
他尴尬地笑一下。
这个女人,实在是不好搞定啊。
酒不醉人人自醉。
花不迷人人自迷。
张三和朋友喝酒,手机铃响。他拿起自已的手机说道:“对不起,您呼叫的用户已喝醉,请稍后再拨。”次日回家,妻破口大骂,:“昨天你喝了多少酒?连移动公司都知道了。”
移动不知道小王子喝醉了。
但是,小王子认为,夏小宝已经喝醉了。
她面色嫣红,玉手,也散发出一种红润的光芒。
肚子里的酒,早就全部化成了药——一剂春药。
在五脏六腑乱窜。
受不了。
再也受不了了。
要爆炸了。
小王子跳起来。
他是何许人也?
草原上自由奔放的鞑靼人,血液里,流淌着野狼一般的习性。——流淌着他的伟大而光荣的祖先,成吉思汗的血液。
成吉思汗每每攻城拔寨,对于那些坚守抵抗的首领,一旦打败了他们,就会把他们的妻子女儿抓起来,当着他们的面,肆意凌辱。很多时候,成吉思汗为了鼓舞士气,还会亲自上阵,带头强奸那些人的妻女。尤其在攻打六盘山的时候,成吉思汗在强奸一名西夏妇女的时候,遭到强烈的反抗,甚至被咬掉了小弟弟。他也因此身受重创,不久不治而亡。他的后继人为了报复,展开了大屠杀,从此,党项这个民族,灭绝于中华大地。
小王子在明朝边境抢了十几年了,当然强奸了不知多少妇人女子。自从他成年后,向来是看上哪个女人,便和那个女人嘿咻,几曾需要什么忍耐,妥协?
这一次在火枪大炮的胁迫下,好不容易妥协了一回,可是,现在女人就在眼前,把酒言欢,谈笑风生,伸手就可以推倒……
他决定用不着客气了,马上推倒。
女人嘛,推倒之前,一切都很矜持。
推倒之后,一切都很顺从。
就如那些抢来的汉人妾妇——其中也不乏贞洁烈女,但是,那只是开头,按照他的经验,只要男人占有了那个女人的身子,很快,再是贞洁的女人,也会顺从下来。
慢慢地,成为彻彻底底的妾奴。
女人,就是要在男人身子底下,才会驯服。
他忍不住了,决定用自己的身子把夏小宝驯服。
他熊掌一伸,扑上去。但是,只触摸到空空的酒杯。
对面的人已经站起来,嫣然一笑:“小王子,天色太晚了,请回吧。我不胜酒力……”
直说吧,老娘还没醉呢,清醒得很,你快快滚蛋。
小王子瞪大眼睛,如变戏法一般。
刚刚还面带桃花,酡红一片的女人,就如滴酒不沾一般,整个人清醒得出奇。
他只好认为是自己醉了,自己看花了眼睛。
但是,醉了,也认识那个洋玩意——火铳!
在她身边,在她手里,不经意地拿起来,摩擦一下——刷刷刷——要小心哦,万一走火了可不关我的事。
他权衡了一下,自己的脑袋的硬度,然后,决定不再以身试法。
男人女人,都讲究实力。
就在这时,兀木烈进来,悄悄地在夏小宝耳边说了几句话。
夏小宝面色不变,也低低吩咐了几句,然后挥手让他退下。
小王子郁闷得不行。
也没心思猜测他们有什么紧急军情。
只身子燥热——早不发泄,就要崩溃了。
难受死了。
男人这一口气上来,可是要人命的啊。
“小王子,多谢你的礼物。”
端茶送客。
小王子全身都不自在了——因为,他没法掩饰自己了,很囧,很狼狈,只好闪人。
夏小宝放下酒杯,很不厚道地笑了一下。
男人!
一般都是这个样子滴。
她想出去看看那五千匹上等的蒙古马——黑吃黑的生涯,将她的心脏锻炼得非常强健。
你敢送,我就敢要。
你想占便宜——我就没便宜给你!
出去的时候,一阵风一般。
差点迎着一阵风一般进来的男人——是差一点。
几乎刚好错过。
问题是对方“刚好”看到了他——因为小王子头上戴的那个劳什子东西,一顶很奇怪的高帽子,在黎明的晨曦里,很高调。
朱厚照气得吐血了。
不止是小王子离去的背影,还有小王子在这里呆的这么漫长时间,他统统都知道——只不过,他被兀木烈捉住了,闯不进来。
本是要捉奸的!
人生,还有什么能比眼睁睁地看着奸夫潇洒的离去更加悲剧的事情?
他还看到那五千匹马,黑压压的纯种蒙古马。
男人肯对女人大方,归根结底只有一个想法——你懂的。
他双目血红,仿佛头上飘来一朵绿色的云彩。
但是没有诗意,只有死意。
他气急败坏冲进去。
帐篷里,酒宴正残,马奶酒的味道很浓郁,手抓羊肉被砍去了大半……呀呀呀,如此丰盛,这女人,从未请自己吃过这种好料。
最最过分的是,虎皮金交椅上的女人歪坐着,花容半残,睡意迷茫……一脸都带着残醉。
残醉,才更是迷人。
他三魂已经出了两魂。
脱壳了。
然后,强烈地甩了甩脑袋,他的一口血真的吐出来了。
“小宝,你想偷人?”
注意,是想——而还未实施。
“啪”的一声。
一耳光。
没人看到她怎么出手的。
火辣辣的疼痛。
太欺负人了。
真的跳脚了,朱厚照跳得如一只大马猴:“好你个夏小宝,你背夫偷人,还敢动手?深更半夜,和男人一起喝酒,而且还是鞑子小王子,他丫的来干什么?就是想来泡你的,你不可能不知道……你明明晓得,还和他眉来眼去……你这个潘金莲……”
他可没兴趣像武大郎一样,重申和西门庆一起“搁置主权争议,共同开发”——他坚定不移地认为,那主权是自己的。
谁要抢,那只有一个办法——打!
不打死,也打得半残!
至少烙个烧饼把西门庆毒死!
干掉小王子。
但是,无论他怎么骂,没人理他。
也没人生气。
第二十三章 干掉小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