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过早餐,叶星天几人又开始了他们的越野之路,一路上虽然辛苦一点,但有叶星天这个高手罩着,有点小小的麻烦或者什么不长眼的野兽也都轻易被叶星天诛杀,成了他们的腹中食物。
那个木偶在这一望无际的山中简直成了他们所有的乐趣所在,一旦遇上什么老虎豺狼,便听阿野或者阿天小美欢呼一声,叫道:“木偶木偶,快把那XX打倒。”然后就见木偶一下从小美怀里面跳出去落到对方身前,漂亮的一个左勾拳右勾拳,一个不小心遇上他们的野兽有危险,然后再来一个漂亮的回旋踢,不管那野兽是山中大王还是妖魔小丑,一般吃这么一顿暴打就乖了,夹起尾巴就想逃跑,这时候就能听见阿野他们的欢呼之声,叫道:“快追上它,快点,别让他跑了,我们今天的晚餐有着落了。”
每次看着这种情况,叶星天就在一边笑着一边操纵那木偶把山野豺狼打得落花流水,一句话也不说的看着,心里暗暗想着事情,不知道为什么,木偶虽然制作成功,但是,需要自己一边操控不说,还需要自己不断的用灵力维系以保住注在木偶体内的神念不至于消散,而且每次和这些野兽打斗之时,自己都要动用灵力指控木偶完成各种动作才行。而叶星天心里想的却不是这么回事,他需要一个不用自己灵力来维持的木偶,不然,一直用灵力维持他的存在一来颇为烦心,二来想到日后自己若是依靠木偶作战的话自己一边要用很大精神来和敌人作战,还需要抽出一部分灵力给这木偶,这样来说木偶反而成了累赘,反倒不如自己一人了。
思前想去,叶星天想到,若是能够在木偶体内布设一个聚灵阵就好了,可是又想到聚灵阵所需要的聚灵珠本就是十分珍贵的事物,别人都是用来布设什么样的大阵之时方才用到,而且还是能省则省,自己却用它来弄个木偶,浪费啊,被人知道了肯定会大骂自己是一个不知道勤俭节约的孩子,唉,叶星天不禁头疼之极,心道,现在在这山中还没什么事情,就当是给阿野他们找点乐子吧,等出山了就把这木偶废了。
这段山路他们足足走了有两月之久,这才穿过,走出山林,几人终于看到人烟,兴奋之极,一路小跑的跑过去。
这是一个小镇,叶星天他们不管三七二十一,虽然现在距离吃晚饭还有一个半时辰,但他们几个月来一直吃烤肉早就吃的腻了,首先钻进一家饭馆之中要了一桌素菜一解素馋。
结账之时,叶星天忽然问道:“拜月现在攻到什么地方了?”
“大都都已经被打破了,你们竟然不知道?”小二像看外星人一样稀奇的看着叶星天两人,又道:“拜月攻击的好猛啊,我们穿云城十万大军前去迎战结果不到半月就被打垮了,回来的只有不到一千人!听他们说拜月军队好恐怖啊,一个个简直就不是爹娘生得一般,凶猛的跟老虎一样,天,想想就觉得恐怖啊!”那小二一提到这个话题,来劲了,又道:“听说拜月出了一个智将,好像叫什么夜风,这次偷袭我们星辉,就是他出的注意,唉,暗月神保佑,拜月不要打到这边来才好!我全家老少可都在这边啊,想跑都跑不了!”
大都被破,叶星天早在进入麦格山之前就已经料到,听到这些也没什么大的反应,不过拜月一代智将夜风,叶星天低声粘着这个名字,把它暗暗记在心中。
“什么?大都都已经被攻破了!这么快!”阿野阿天惊道。
“是啊!你们竟然真的不知道,真不知道你们是从哪个山里冒出来的!”小儿看看几人一身破烂不堪的衣服,眼中忍不住流露出鄙视的神色,道:“国王前前后后从我们这边一共调走了四十万军队,再加上大都中二十万,以六十万人去迎战拜月十万军队,结果都没能打过,被打的像屎一样跑回大都,第二天就带着一群王公大臣丢下皇城跑了!不然拜月也不会这么快打下大都。我一个远房表哥是在大都中当城卫队长,前些日子大都城破,幸好他跑的快,没有被拜月军队追上,这是他亲口告诉我的,绝对假不了,唉,想不到那些个王侯将相竟然这么无能,六十万人都打不过人家十万人。”说着那店小二不住连连摇头,神情甚是不屑。
“哦,原来是这样的啊!”叶星天笑道:“那你知道那夜风是用什么办法打败那六十万大军的么?”
“你不知道啊,那拜月军队可凶猛了,听我那表哥说,那些拜月军队一个个披着铁甲连马都完全盖住了,整个就是一个铁人,当真是刀枪不入,也难怪,人毕竟是肉做的,怎么能和铁打呢,不败才怪!”
“恩,原来是重骑兵!”叶星天心道,叶星天前世曾经参与过一些军服设计,专门看过一些古代兵种的资料,也知道在所有兵种之中,重骑兵是最令人头疼的也是最难以对付的。
询问过小二一些近况,叶星天和阿野离开小店,望月辉方向走去。
一路上,因为没有叶星天的灵力维系,木偶早已不能动弹,虽然叶星天向他们说明情况,但是不由的小美依旧十分不高兴,但对于叶星天送给他的事物颇为珍惜,整天抱着那个木偶,一刻不敢或离。
经过穿云从大路到月辉与星辉的边界只要两日,经过两个多月的艰苦跋涉,他们终于离开了星辉,阿野他们一想到到了月辉他们就能安定下来,就能拥有一个全新的家庭,开始新的生活,在不用像以前一样整日忍饥挨饿,阿野他们就浑身充满力量,不知疲惫的拼命赶路,接连三日晓行晚宿,他们终于来到月辉边疆处的第一座大城奥月城,身为世界上最大的两个国家之一,其繁荣程度果然远非星辉所能及,就连这边关之城放眼星辉所有的城市之中,只怕都是少有能及的。
进得城中,叶星天几乎怀疑这里到底是不是边关,其经济发达程度那里有一丝军事重城的模样,一路走过,街上行人肩踵相接,人群熙熙攘攘,百姓安居乐业,“果然不愧是世界最大国啊!”叶星天赞道。
而阿野阿天更是目瞪口呆,他们哪里见过这种大城,阿野道:“天哥,不如我们就在这里安家吧!这里太好了!”
阿天也赞同的点头,小美怀里抱着叶星天送给他的哪个木偶,一脸期待的看着叶星天等他决定,自从叶星天诛杀关离两鸟之后小美整个就像变了一个人似的,平时鲜少说话,什么事情完全听叶星天安排,整个一个早熟少女的模样,对叶星天的话从来都是说一不二,一丝不苟的完成。搞得叶星天头大不已,现在看到小美都是绕着弯走,心里郁闷的想:“莫非古代少女都是这样,一旦喜欢一个人就会变得这么早熟!”本来还想让阿野他们帮自己开导一下小美的,那知道这两人一副幸灾乐祸的模样,说的时候哈哈一声算是答应了,一旦离开就什么都给忘了,弄得叶星天恨不得把两人撕了,却也无可奈何之极。
叶星天看到小美的目光,心里一阵无力,说道:“这边虽然好,但不适合我们长久居住,这里是边疆,是军事重镇,虽然很繁华,但是现在拜月和星辉正打得热闹,说不定那天战火蔓延到这边,打起仗来第一个遭殃的人就是我们,所以,我们还是去内陆发展。”
“恩,天哥哥说的对!”小美首先应声道。
叶星天颓然一声长叹,心道:“原来英雄就是这么回事啊!不过这拐卖幼女的事情我这个英雄可作不出来。”
在几人依依不舍的目光中离开奥月,辗转来到丘华城,这里已经是月辉内陆,虽然依旧比较接近,但是已经有了一定的缓冲距离,而阿野他们也是一副期待的摸样,每到一个地方都恨不得立刻安居下来。
丘华城北临落水分支丘河,向南通往月辉城都月华城,是一个交通交叉点,便利的交通使着丘华城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过往商客以及络绎不绝的行人都给这座大城带来无限生机,这也是叶星天为什么选择这座城市的重要原因。
收回盯在丘华城上的目光,叶星天笑着对几人说道:“好了,以后我们就在这边安居了,这里以后就是我们的家了!”
“呜呼,我们有家了,我们终于不用再流浪了!”阿野阿天兴奋的一声大叫,当先冲进城中,叶星天尾随进得城中,看着身边熙熙攘攘的人群,叶星天心道:“身上的金币这些天已经用的差不多了,看来待会还得去山林中弄些野味兽皮换点钱才好。”
找到一个小店把阿野他们安排好,叫他们在店中侯着,自己自去城外猎食。
刚刚进城的时候他就已经看好地方,在丘华城西南方向有一座大山,当地人称为格尔山,叶星天就来到这里,眼看此处风景秀美,天地灵气在此汇聚,的确是一个难得的修炼场所,心道:“恩,假如能在此地修炼一定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也是该教一下阿野他们修炼了,不然以后遇到什么危险万一自己不在他们身边的话可是一点自保能力也无啊!”心中盘算,手下丝毫不换,走进山中,以他现在的功力,基本上被他看重的野兽飞禽都只能说自叹命运不好了,眨眼就成了叶星天手中之物,不消片刻叶星天就打了两只山鸡,一只野猪和一只山狼,提到城中买了十数个金币,心道:“还差一点,加上身上还剩余几个,应该差不多够买一个不算小的房子了吧。”
回到店中将几人拉出来,让他们看下买什么房子比较好,一听说要买房子,阿野他们立刻雀跃起来,连最近极少说话的小美也是,跟在叶星天身后叽叽喳喳像个小麻雀一样,整张脸都是幸福的神色,几人在丘华城中兜了两圈,一会说这边是闹市,在这里买个房子开个衣服店生意肯定红火,一会又说哪边比较僻静,是生活的好地方,最后,叶星天在城中选了一个小的四合院,这里本来是当地一个小小富豪的家,可惜后来因为经商不善,无法生存,以一百金的价格要将这里变卖,这下便宜了叶星天他们,叶星天本拟先买一个小房子将就住下,但是看到那富豪,听他说到自己的经历和自己当初十分相像,心中动了恻隐之心,当下毫不犹豫的也不谈什么价钱,接连几日叶星天拖着阿野他们入山打野,又叫阿野阿天两人每人身上背了一个口袋,拖到城中卖掉,以至于城中一时间肉食品价钱下降了百分之二十。
终于将钱攒够把那栋四合院买了下来,那富豪倒也十分豪爽,见他们手头不方便,硬是给他们又便宜十金。
这日叶星天一行搬进这栋四合院中,眼看那富豪带人把家居从房内往外搬去,看着园中风景,眼中流露出浓浓不舍之意,叶星天忍不住出言挽留。
那富豪名叫王蓝晶,在叶星天一再挽留之下也实在舍不得自己这居住了数十年的家,终于又用五十金币的价格将四合院中朝南的一面买了下来,此后,和叶星天几人生活在一起。
叶星天看看地段,四合院的北面和东面挨着街道,东面是大门,叶星天找人把北面墙壁打穿,留作开衣服店用,剩下两面叶星天和阿野阿天住一间,小美独居一室,这倒让小美不开心了好些时日,原因是以前他们都是住在一个房间的,不分你我的,现在突然分开来感觉好像生疏了,而且他年龄又小,晚上她自己一个人呆在房中感到害怕,因此,接连几天,小美动不动半夜就跑到叶星天他们房中,和他们一起睡,结果弄得叶星天一晚忐忑不安,数日没有合眼,就算他灵力深厚,眼睛周围也起了黑眼圈。
经过数日准备,叶星天雇了两个人做下手,自己画图样让他们照图样缝制好数件各式旗袍,为了怀念以前与母亲生活在一起的日子,叶星天把这服装店依旧命名为星天服装店,七年之后,影响幻月大陆服装界军事界以及各个行业的星天服装店终于再次开张。
因为语蛮数年前曾经在星辉虎威城中为了寻找叶星天,开的语记服装店中专门出售叶星天设计的旗袍,后来虽然被害,但这旗袍却以他独特的样式与风格流传了下来,并被尊为贵妇装,一件衣服至少要卖十金以上,一般人家根本难以买起,因此这种衣服仅仅只在上层社会流传开来,但因为样式单调,虽然近年来有一些人对其进行了改良,但是其受欢迎程度明显在不停下降。
而星天服装店的再次开张,等于又给这起跑市场中注入了新的元素,各式各样款式新颖的旗袍相继推出,星天服装店一时间在这丘华城中迅速红火起来,过往来此买衣服的人络绎不绝,两个下手根本再难以支撑服装店的运营,叶星天只得加大店面,在城南又设一家分店,因为王蓝晶曾经经商,对这行比较熟悉,因此,叶星天和王蓝晶商量,让王蓝晶去帮忙自己经营,做自己分店老板,再次雇佣数人这才将服装店稳定下来。
这日,叶星天坐在房中心想:“这旗袍虽然受到欢迎,但是市场总会饱和,如果要想星天服装店长久经营下去,必然要向里面注入新的元素,不过,这个世界的思想与行事是一种完全复古的社会,要想把自己原来哪个世界的流行元素搬到这边来那是根本不可行的,只能慢慢改变,不能急躁。”想是这么想,叶星天也有数种与此相合的服饰,最困难的是没有能够和这种服饰相合的面料,这不禁让叶星天头大起来,他是学服装设计的,不是学化工的,对衣服材料的制作即便略有了解,但是让他自己一人制造出来还是力不从心的。
想着这些,叶星天不觉头疼,起身走出房间,刚来到院中,便见到小美坐在院中看着天空痴痴的不知在想写什么,看到叶星天,急忙站起,一溜烟跑到叶星天身边抓住他的衣角笑道:“天哥哥,我们去逛街吧,我们都好久没有出去过了,小美都快闷出病了!”说着做了个体虚神罚病恹恹的模样,惹得叶星天不禁一笑,道:“小美,天哥哥还有事情,听话啊,叫阿野他们带你出去啊,想要什么叫阿野他们给你买啊!”
“哦!”小美失望的收回撰住叶星天衣角的小手,失望的道:“这样啊,我知道了,小美听话,天哥哥你忙吧。”
看着小美幽怨的模样,叶星天心中一跳,又是心慌又是惭愧,不敢多待,低声道:“小美,对不起啊,等天哥哥忙完了一定陪你出去。”
“恩,小美知道天哥哥忙,小美不会惹天哥哥不开心的!”小美乖巧的点头道。
“恩,小美真乖!”叶星天摸摸小美的头,看看小美,一脸享受的痴痴的看着自己,心中慌乱,忙道:“小美,那我先去办事情了,你叫阿野他们陪你出去玩啊!”看小美失望的点头之后哪还敢多待,急忙转身离去,走出院门这才喘了口气,心道:“希望小美有一天能够想开才好!”摇摇头认明方向,望城南分店走去,却没有看到小美在他离去之后眼角偷偷掉落两滴珠泪。
走在街头,看着熙熙攘攘的人群并肩接踵,比之自己初来之时仿佛多了许多,其中不乏一些武修着玄修士之类,至于仙修,叶星天踏入尘世这许久倒还没有遇上一个,偶尔叶星天想起,也是暗暗纳闷这世界上仙修者如此之少。
“怎么几天没有出来多了着许多修真人士?”叶星天心道,看看身边走过的一个武修大汉,岂料被那大汉发觉,劈头一声怒喝:“呔,那毛头小子,没来由看老子干什么?”
“毛头小子?”叶星天这才想起自己过了今年方才不过十六岁而已,看那大汉少说也有三四十,自己在他眼中,果然是个毛头小子,心中好笑,却又对那大汉的态度十分不快,不愿多惹是非,笑笑转身离开。
刚走不久,叶星天便觉神念跳动,像是有什么在监视自己,心中疑惑,这还是他来到尘世头一遭有这种感觉,转头看去,只见满街都是行人,哪里知道是什么人在偷窥自己,再走几步,那感觉再次涌上心头,心中更是奇怪,刚要运神念去找出那人方位,突然神念陡然剧跳两下,一种强烈的威胁感让叶星天不禁抬头巡视四周,只见一个身穿白衣头带方巾的青年站在自己身后不远处也是以一种微带吃惊的神情看着自己,那青年看到叶星天看向自己,微微一笑,笑容中有说不出的洒脱。
叶星天看着那青年,同样一笑,感觉有点亲切,又有一丝不安,神念跳动,像是遇到对手办蠢蠢欲动,一种莫名的兴奋充斥着自己的心灵,叶星天很奇怪自己为什么竟然会有这种感觉,正自出神间,只见那青年忽然伸手指了指一个地毯上一个毫不起眼的女子,又指了下叶星天,暧昧的一笑,转身离去。
叶星天不禁有点纳闷,看看那名低头在地摊上挑拣东西的女子,想不通方才那青年究竟是什么意思,“也许是在逗弄自己吧!”叶星天想道,想起自己还有事情要办,正要离去,方才那种被人监视的感觉猛地袭上心头,转头看去,正见那女子慌张转头,有些不知所措的呆呆,急忙钻进人丛跑了。
第13章:安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