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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一本日记(无聊章节,不推荐,剧透党最爱)

本森躺在床铺上,背靠着被褥,借着明亮皎洁的月光仔细端详着那颗将被放进自己眼眶中的珠子。卡尔又消失了,如果要评选村子里最神出鬼没的人,绝对是卡尔。日落之前,本森将自己的东西整理了下,那把骨剑被他藏到枕头下,其他的都放到一个小盒子,放到枕边。这些事虽然不多,还是忙到日落,卡尔也没交代火烛放在哪儿,幸亏今天是满月,才把事做完。
珠子很结实,搬运东西的时候,本森不小心将一个沉重的木箱砸到上面,也没给它造成丁点损坏,但是透过月光却可以看见珠子了有一缕缕如蛛网般的裂缝。虽然珠子是如夜一般深沉的黑色,但是仔细观察可以看出珠子的中心有一条如同竖瞳一样的红线,无论本森变换各种角度,那条线始终是竖立的,闪烁着奇异的血红色光芒,就像一只盯着他的眼睛。埃里森倒是蛮有眼光的,这珠子本来就是就是镶嵌在一座石像的左眼眶里的,只不过另一只被别人拿走了。也许是一件宝贝也说不定,本森一边痛苦的把黑珠子往眼眶里塞一边想着。塞了一件东西在自己眼眶里虽然有些奇怪,不过本森却没有太强的异物感,甚至在假眼进入自己的眼眶的瞬间,本森有一种眼睛又回来了的感觉。在尝试把它取出来失败之后,本森决定暂时就让假眼在那儿安家了。
这样盒子里的东西就剩下那本日记了,至于手电筒,在陪伴本森度过几个黑暗的夜晚后,被他毫不恋旧的扔了。要不要看一眼,因不习惯没有夜生活而极度无聊的本森在自己的好奇心与道德之间激烈的做着斗争。只看一眼就好了,本森毫不犹豫的翻开了日记本,借着明亮的月光读了起来。
“这是本杰明?肯特送给自己的忠诚的管家和朋友埃德温?潘兴的礼物。”本森努力地辨认着扉页上的字。原来那个叫埃德温?潘兴的只是一个管家,封面印的徽章应该是属于这个叫本杰明?肯特的贵族的,不过对自己不感兴趣的东西本森向来是缺乏好奇心的,所以对银狼头代表的意义他倒是一点都不知道。翻过这一页,本森不禁皱了皱眉,尽管对这个世界的历法没有研究但是也知道这是二十多年前写的。前面写的大多是一些生活琐事,没什么意思,不过本森倒是了解到埃德温的姓是本杰明赐予的,而贵族本杰明虽然为人有些严厉,但是勇敢正直,对下人也很好,极受大家的爱戴,女主人则是一个温婉善良、美丽大方的女人,待人很随和。后来似乎发生了战争,男主人的堂兄和侄子被人杀死,男主人去复仇却中圈套死了,与丈夫感情深厚的女主人悲痛欲绝,殉情不果,被埃德温救下,被发现已经怀孕,就去表弟——一个伯爵家避难,却还是被人杀死。他似乎极度痛恨那个没能保护好自己女主人的伯爵,甚至不屑提及他的名字。由于没有救下女主人和她的孩子,极度内疚的埃德温想了结自己的生命,但是教廷却禁止自杀,埃德温便来到恶名远扬的死亡之谷,想探索这个谜一般的地方,并在那结束自己的生命。
见终于读到自己感兴趣的部分,本森精神一振。
“我见到了那个恶名昭彰的池子,并不难辨认,和传言中描述的一模一样。它是一切不幸的开始,引来恶魔的祸端。我拔出剑,对着那探出来的黑色岩石斫三下,却只折断了我的剑,但是银色的泉水仿佛感觉到我的敌意,流速慢了下来,没了供给的小池子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飞快的干涸了,只留下一个土坑。”
本森笑了笑,这个叫埃德蒙的倒是干了一件了不起的大好事,智慧泉水的产量使天堂药稀少且昂贵,只能作为一种奢侈品被少数人服用,要不然天堂药现在不知道要多害多少人呢。
“林子边缘的树木还不是十分的茂密,越往里走,树木却越多,也越显得高大,露出地面的树根如蜘蛛网一样密密麻麻的交织在一起,枯黄的落叶厚厚的铺了一层,踩上去咯吱作响,稍不留神就会隐藏在落叶下如怪蛇般的树根绊倒。此时已近正午,但在茂盛如伞的树冠的遮掩下,阳光只能透过透过树叶间的缝隙投下几道稀疏的光斑,十分阴暗,林间透着一股渗入骨髓的阴冷,一阵风过,四周的树叶就会沙沙作响,仿佛有无数人在轻声低语,间或有不知名的鸟类咕咕的叫着,更添了一分诡异。幸亏弥漫在林间的雾已经有些淡了,否则更难辨认方向。路是越来越难走,我深一脚浅一脚的在厚厚的落叶中跋涉着,却始终找不到出路,心中不禁怀疑自己是来到了南方的黑暗之森,我可不记得有任何记载提过这片森林。因为始终不散的浓雾,我决定给这个辽阔无垠的森林命名为迷雾森林。我的意识越来越模糊,看来是大名鼎鼎的瘴气发挥作用了,不过刚刚服下的草药应该可以帮我撑过这段时间。比起这个,迷路是更大的问题。四周都是密集的树木,在浓雾的笼罩下,根本没有任何可辨识的标志。”
“今晚又要在森林里露宿了。迷雾森林的夜晚气温很低,在这寒冷彻骨的晚上,我不禁想起了女主人温暖如晨曦的笑容。这些日子以来,不能救下她的懊悔像蛆虫一样一点点侵蚀着我的灵魂,但是自从我进入迷雾森林以来,随着死神一步步的靠近,心灵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平静,以前对女主人曾经起过的不堪的感情也化为单纯而隽永的爱慕。我从没像这一刻一样正视我的感情,是的,我爱她,像她这样一个完美的女人,谁能不爱她呢!所幸我没有冒昧的说出口,但是那样一个聪慧敏感的人儿,又怎么会察觉不到呢。可是她那颗善良的心使她说不出任何伤人的话来打消我不切实际的幻想,所以那天晚上她才会独自离开,以致发生那件令我悔恨终生的悲剧。”
本森兴奋起来,这可是大八卦呀!埃德蒙是从什么时候爱上自己的女主人的,是作为仆人随她陪嫁到肯特家之前,还是在男主人死了之后。不,应该是在陪她去弟弟家的路上,之前对她的描述只是对她高尚品德的赞美,而这一段却更多的写她惊人的美貌,有一次甚至提到了她的名字——格丽斯。这是唯一一处埃德蒙提到他那没有结果的单恋,尽管他疯狂的崇拜着自己的男主人,但是格丽斯的惨死才是对他最致命的打击,让一个感情细腻冷静果断的人冲动的选择结束自己的生命。
“我在丛林里发现了一个古怪的山洞,尽管森林里的树木长得很茂盛,但是洞口却没有任何植被。我决定去里面探探险,以我现在的身体情况,恐怕这个不知名的山洞将会成为我的埋骨之地。顺着山洞越往里走越是狭窄,不时还有水滴下来,山壁十分潮湿,却反常的没有长苔藓,所以倒不难走。只是岩石被水流侵蚀,变得松脆,不时的剥落下来,不到一会儿,我身上便挨了好几下。剥落的岩石在石壁上发出‘碌碌’的滚动声,然后便‘叮咚’一声,落入水里,我走得越快,落下的岩石越多,仿佛有魔鬼在追赶我的脚步一般。
不知走了多久,也许只有几分钟,更可能过了几个小时,就在我认为自己无论如何也不能在坚持下去的时候,前路却被巨大的落石给堵住了。这时,我注意到有一束银色的光在岩石的缝隙间跳跃,闪烁不定。我靠近了一些,想看清光的来源,更多的从岩石的另一边射过来,照射在脸上,变幻着各种形状。我奋力搬开上面较轻的几块石头,刚刚露出一个勉强可通过的洞口,便迫不及待的钻了过去。
那一面的景象比我那天马行空的大脑想象过的任何一个场景更加不可思议,也更加壮观。这银色的光来自于面前的一个巨大的湖,准确的说,是来自于湖里的东西,我从来没见过这样的东西,甚至不知它是气体、液体亦或是固体,带着耀眼的银白色,还在不停的移动;像水草一样在水里摇摆,又像鱼群一样不停的分分合合,就像有一个能力非凡的人将皎洁的月光浓缩成一滴亮银色的精华,再滴入这澄澈的湖水中,激起层层涟漪,向周围扩散开来,让那月华凝成的银色精灵在湖水中翩翩起舞。银色的光照耀在富含矿石的岩壁上,反射出万道霞光,五彩斑斓,灿烂耀目,又因湖中银光的变幻不定,时明时暗,仿佛从夜空中倾斜而下的一道星河。山洞的顶部不知有多高,随着光线的减弱,岩壁上反射的光点稀疏起来,最后漆黑一片。这一切构成了一幅奇异的画卷,脚下是瑰丽的星云,璀璨的群星环绕在四周,头上顶着黑暗无垠的苍穹,这一刻我几乎以为自己一步就踏入了太空之中。
我不敢置信的眨眨自己的眼睛,踉跄几步,跪坐在湖边。清澈的湖水轻柔的冲刷着湖底细腻的沙砾,亮银色的物质伸出细小的触手,随着摇曳的湖水探上了浅滩。犹豫了一下,我小心翼翼的伸出了一根手指,轻轻的触了一下水面,荡开浅浅的波纹,那银色的触手仿佛受到惊吓般猛地缩了回去。它是活的!我突然生出这个古怪的想法,随即自嘲的笑了一下。我慢慢的将手指伸入水下,与那银光触了一下,在那一瞬间,仿佛灵魂猛地颤动了一下,化成无数条细小的水流,将全身每一个细胞都清洗了一遍。那银光一颤,就像要马上消散一样,接着却又分散成更细小的几缕触须,如同试探般缓缓绕着指尖旋转、缠绕。我尽可能轻柔的抽出手指,慢慢的,银色的触手始终缠绕在食指上,好似一个渴望他人陪伴的婴儿般,直到露出水面它才缓缓的滑入水中。我就如一个发现了新奇玩具的孩子,得意而兴奋。心神一放松下来,积累的疲惫和伤痛就像蓄势已久的潮水般涌了上来。灼热的气息几乎要烫伤我的肺部,走了这一路,出了一身汗,烧非但没退,反而越来越厉害了,手臂的每一次挥动,都会带走体内的一份气力;胸腔的每一次呼吸,都会灼伤干裂的咽喉;脉搏的每一次跳动,都会牵扯伤处。剧烈的痛苦是我真想反手拔出断剑,割断喉咙,但是自杀的人是无法主人们那样升入天堂的。为了与他们团聚,于是我只能慢慢让病痛夺取自己的生命。
我用颤抖的双手掬起一捧湖水,却在无意间截取了一缕银色的光辉,清澈的湖水不时的从指缝漏出,那缕银光却如一条欢快的小鱼般在指间游动着,随着湖水流入干裂的唇间。仅仅一口,如同灵丹妙药般,饥渴、疲劳、伤痛就好像在一瞬间就离他而去,就连那好似被烧红的铁钉钉入颅内的痛楚也仿佛无关紧要一般,只被一种缥缈的幸福感和不真实感所笼罩。我露出一个古怪的笑,身体开始不受控制的前后摇摆。在我的眼中,周围的景物剧烈的摇晃起来,接着,我头重脚轻的向前跌去,一头栽入一个个千奇百怪的世界中,仿佛我便是那一个个世界的主宰,可以为所欲为,很多在现实中在道德与法律的约束下不能干、不敢干和不想干的事,在内心深处潜伏的欲望的引诱下,随心所欲,并沉溺其中,不可自拔。
‘轰隆隆??????’山洞中突然发出沉闷而巨大的声响,在岩壁回声的作用下,经久不绝,入口处的岩壁适时的发生了崩塌,将我从幻觉中惊醒。冷静下来后,便发现刚才自己的状态不对劲,既能镇痛,又有致幻效果,这分明是天堂药嘛,所幸我就要死了,这魔鬼般的东西再也影响不到我了。不过我可不想死在这样邪恶的东西旁,强撑着身子想要离开这里,结果反而一跤跌入湖中。冲开湖底的细沙,露出了森森的白骨。我拨开泥沙,发现湖底是密密麻麻的人骨,也有其他动物的,不知道有几千几万具,我虽然曾随主人上过战场,但是却没同时见过这么多的骨头。我不禁往湖心走去,想看看着美丽的湖下究竟埋藏了多少罪恶。湖水出奇的浅,甚至没没到腰部,一些姿势扭曲的石像出现在水中,他们仿佛在与谁搏斗,甚至脸上愤怒的表情都栩栩如生。最后我来到一副庞大到吓人的骸骨面前,就像一具被放大了数百倍的某种动物的骨头,它是如此巨大,以致我误以为它那耸立在湖中的两排肋骨是某座宏伟建筑的柱子。正对着这伟大的生物的头骨,有两座造型奇特的石雕,一立一跪。立的那具穿着一身狰狞的铠甲,头盔的眼睛的缝隙中插入了一把怪剑,从左眼直插入脑部,他的右眼处却只是一个空洞,仿佛被谁抠走了眼珠。而另一具石像似乎是剑的主人,仿佛筋疲力尽一般半跪在被杀死的人面前。走到这里,我失去了继续探索的兴趣,只想找一个安静的角落死去。所幸的是我在湖的另一端发现了一个出口,走到尽头,却只是在头顶有一个天窗般的洞口。我已经没有力气在走下去,索性就在这里停下脚步吧。”
日记写到这里,就划下休止符,埃德森想必在不久后孤独死去。想到那具躺在角落里的骸骨,当时又怎么能想到他会有这样曲折的经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