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身在异处
郑和于迷蒙之中,竟是回到了当年被押解到南京的那条土路上。此时寒风大作,郑和禁不住打了个哆嗦。
郑和在身侧看到了押解他们到南京的那个马车,他清楚的意识到,自己是在梦中,却无法自行醒过来。
他看到不肯乖乖被阉割的一个男孩,被凶神恶煞的将军大人的手下绑到了那个高高的木架上。
郑和记得他叫吴祈,当年他因着自己比他长得高了那么一寸,总是跟自己过不去。
郑和看到一个军官三俩下就褪去了吴祈的裤子,手起刀落,吴祈那处就开始不住的溅she出血来,十分的恐怖。
郑和开始不住的哆嗦起来,他不想当太监!谁来救救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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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人,你可醒了!”王景弘见昏迷了三日的郑和终是有了醒转的迹象,急忙跟他说话,企图让他彻底清醒过来。
当郑和睁开眼的时候,发现自己正躺在一个昏暗的木屋里面,他的视线此时正对着高墙之上的一个小窗,在从窗纸透过来的几缕阳光当中,能看到几粒飘动着的尘灰。
他记得自己被宣赫捆在了地牢的木架上,让他带着大明船队归顺于他,他自是不肯的,于是鞭子漫天飞舞,他疼到麻木,终是失去了意识。
郑和只觉浑身酸痛,眼睛也干涩的很,他此时才意识到,王景弘正往他身上涂抹着不知名的绿色粉末,眼中竟然含着泪。他能感觉到些微清凉,好像这药粉能够帮助他减轻身上的酸痛感。
“苏浅!”郑和恍惚了一阵,突然坐了起来,随后又疼得倒了下去,这如今一动,才知道自己身上到处是伤。
“你还是先担心你自己吧。”此时跪坐在郑和身侧的白子墨终是放下了心中的大石,郑和刚被抬进来那天,就剩下一口气了,幸而他身上习惯带着些伤药,不然郑和恐怕要到阎王爷那儿去报道了。
白子墨为郑和检查伤口的时候,竟然发现郑和仍然留有男根,大家也都发现了这点,却都十分默契的闭口不谈。
“苏浅呢?”郑和急了,不禁咳嗽了两声,只觉xiong口疼痛难当。
“我们也不知道军师在哪儿。我们已经被关在这里半个月了,大人被抬到这里,也已经有三天了。”这时张辅端着一碗白米粥,和一块谁也舍不得吃的牛肉来到郑和身侧,他将牛肉撕成了细细的小条,想让郑和吃得舒服些。
“我们这是在哪里?”郑和将四周打量了一番,此处十分简陋,屋中只有床铺,和一个木制的矮柜,却还算干净整洁。
郑和将事情在脑中过了一遍,只觉那宣赫疑点重重,却怎么也无法将所知的线索一一连上。
“这里是苏门答腊富人们娱乐的场所,富人们叫这里‘勇士天堂’,而这些不得不去与野牛搏命的人,叫这里‘阎罗殿’。”白子墨耸了耸肩,如果不是恰巧身上还带了些mi药,恐怕他们几个早已命丧牛蹄之下了。
纵是如此,张辅兄弟还是伤到了脸颊的,可惜他没有随身带着淡痕药膏,这张英俊的小脸,怕是终会留下一道细长的疤痕了。
而更悲惨的是,mi药已经用光了。
“大人,容我说句不敬的话,你这伤还是慢些好吧,这样就不用进斗牛场,那真的太危险了。”高云天边整理着众人的衣物边嘟哝着,如今他负责内务,想他跟着郑大人出来,是想见世面的,不想如今竟是干起了娘们的行当。
“总是躲不过的,再过十五天,大人也得进场。”一俊一脸担忧的看着郑和,想到了托斯的话。
众人因着在这里混迹了半月,早就摸清这个来德·托斯就是这阎罗殿的主事之人。原来托斯着人抬郑和进来的那天,跟两个手下说了两句话,一俊耳朵极灵,将托斯的小声交托的话的发音,原原本本的记了下来,然后去问马欢。
马欢说,托斯的意思是:还是给这群人适量的食物就好,这个人,十五天之后入场。
阎罗殿一共有三个勇士屋,分别住着苏门答腊勇士、爪哇勇士和明朝勇士。
当然,苏门答腊勇士的待遇是最好的,住大屋,每人有自己独li的房间,喝酒吃肉,还有美女随侍左右;爪哇勇士居其次,房间只三个,足量食物,有奴仆照顾起居;明朝勇士为最差,住小木屋,食物有限,仅此而已。
白子墨将这些日斗牛的经历细细与郑和说了,心说郑和心思缜密,兴许能制定出将伤亡降到最低的作战计划。
第二天恰巧轮到明朝勇士‘上场表演’,因着这是第三次上场,众人定制了新的作战计划,这是第一次在没有mi药帮助下的作战计划。
“郑和,如果这次能活着回来,我有话要跟你说。”白子墨说罢拍了拍郑和的肩膀,然后就出去了。
“大人,景洪这辈子能与您相识,真是值了。”马景弘弯腰对着郑和拜了拜,之后也起身出去了。
“大人,粥在柜子上呢,你多少吃点儿……云飞敬你是个人物。”高云飞虽然心有不满,却仍是尽了本分后才出去。
“大人,如果……如果我回不来,请大人帮我往家里送点儿银两吧。”宗一俊眼眶已然红了,给郑和磕了个头之后,就跑出去了。
郑和见众人一个个似是在跟他做身后事交代一般,心如刀绞。
2.初见斗牛
郑和勉强吃了几口粥之后,步履蹒跚的出了门,刺目的阳光让他不觉微眯了眼。那喧天的呐喊声成为他的引路人,他一脸淡然的经过爪哇人和苏门答腊人的屋子,对屋外三两成群、对他指指点点的人视而不见。
郑和没有想到,原来斗牛场就像一个圆形的大坑,坑边是一圈一圈的坐席,其中的圆形开阔地,想来就是所谓‘表演’的地方。
此时坐席当中坐满了人,他们大声的呼喊着,有的则是站了起来,疯狂的舞动着双臂。
忽而全场立刻变得异常安静,原来是斗牛士出场了,郑和见高云飞和宗一俊就像之前跟他复述的流程当中一样,跑到一个满脸胡须的人跟前,弯腰敬礼,意思是请求他赐给牛栏的钥匙。
原来,这个一脸祥和的人,就是托斯。
尔后,振奋人心的鼓乐之声响起,白子墨、王景弘和马欢骑着高头骏马出场了,他们身上的绸制衣物在阳光的照射下闪闪发光,灼得郑和两眼发花。
只见三人用奇怪的姿势骑着马,绕场一周,然后又来到托斯面前,对他鞠躬。
随后托斯站起身,长臂一挥,四处响起号角之声,牛栏大门敞开,一头黝黑的公牛飞奔了出来。
这头公牛体格十分健硕,头部粗长的犄角和粗壮紧实、肌肉尽显的牛腿无不昭示着他的力量和实力。
这就是张辅所说的,他们今天要对阵的公牛,名叫艾德思。
张辅和高云飞的腿脚快,两人先是各自手持着一张红se的斗篷,带着艾德思在场地之中饶了半个时辰,只听得观众席上的人喊话的语气越来越不满,虽然听不懂他们喊的是什么,可是显然不会有什么好话。
他们喜欢看斗牛士与牛搏斗,而大明勇士带着牛足足跑了半个时辰,根本毫无观赏性,也无法给他们带来感官上的享受。
但是这是郑和的策略,跑动可以消耗公牛的体力,此后艾德思对人的攻击显然会削弱。
但是这种拖延战术不可以用太久,大家第一次下斗牛场的时候,就是都爬到了围栏上,谁也不去碰那头叫凡多的公牛,结果托斯惩罚大家三天没饭吃。
于是此时张辅和高云飞不再跑动,而是拿起场边的长枪,开始试图往艾德思的身上扎。
王景弘被安排了吸引艾德思注意力的角色,他的体力很差,跑一会儿就开始喘了,他很懊恼自己没有健壮的体魄,大家都在场下拼命,他却安安稳稳的挂在围栏的柱子上。于是他十分卖力的挥动着红se的小旗子,敲打着圆柱,直引得艾德思一直在卖力的撞击他所在的柱子。
宗一俊见有机可乘,一跃而起,将手中的长枪笔直的刺进了艾德思的颈部,然后堪堪躲过公牛抬起的后踢,跑了开去。
场中霎时掌声雷动,这些谨小慎微的大明人快把大家的耐性都磨光了,这漂亮的一击,终是让大家再度兴奋起来。
“好小子!”高云天嘴上赞着,手脚也不含糊,趁着艾德思有些发懵的空档,足下发力,竟是蹦起一人多高。他借着身ti下落的惯性,再度笔直的将一根长枪插入了艾德思的颈部。
艾德思吃不住疼痛,右侧前蹄微弯了一下,竟是愤怒的一起抬起了两条后腿,高云天反应不及,被踢出两米多远。
此时全场的观众都沸腾了,也不知是因着艾德思背上被刺入了两根长枪,在为斗牛士叫好;还是因为看到有人被公牛踢飞那么远,感官得到画面的刺ji而莫名兴奋……
第五十四章 阎罗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