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卫所是明初确定下来的军队编制。该编制10人为1小旗,5小旗为1总旗,2总旗为1百户所,10百户所为1千户所,5千户所为1卫。一般1卫为5600余人。陆军、水军、骑兵编制统一,概莫能外。到了明代嘉靖年间,随着武器装备特别是火器的发展,募兵制的实行和战争的频繁激烈,编制也发生了变化(注:这种变化应该说从景泰年间已经开始。景泰初,于谦改革京军三大营为团营以及当时某些边镇的分拨训练,就开始了编制的变化。)。这种变化是全面的,既包括水军,也包括陆军,既包括地方部队,也包括京营。
水兵改变了明初实行的卫所制,实行了营哨制。洪武三年(公元1370年)三月,朱元璋建立了水军等24卫,每卫配备战船50艘。平时每卫以军士350人保养修理战船,战时以卫所军登船出海作战。但到了嘉靖年间,水军按船大小和担负的任务不同,实行不同的编制。如戚继光的水军,一艘战船是一个编制单位。船设捕资(船长)1人、航海保证人员(包括舵工、缭手、扳招手、碇手)若干名、战斗士兵若干甲,每甲10人,设甲长1人。联5艘战船为1哨,2哨为1营(司),2营为1部,从而形成了部一司(营)一哨一船的组织编制。平时训练和战时作战编制相同。这种编制改变了明初那种平时战船和战士分离的状况,使船和人牢牢地结合在一起,有利于专业训练和战斗力的提高。这是一个重大的进步。它使水军再不是过去那种陆兵加舰船,而成了真正意义上的水军。
嘉靖年间,陆兵中出现了一个新的兵种——车兵。车兵,尽管不同时期和不同地域的编制不同,但都不是过去的卫所制。嘉靖年间,俞大猷在大同镇的车兵编制为车一乘用兵50人为1队,13队为1小营,13小营为1大营(注:俞大猷:《正气堂集》卷一一《大同镇兵车操法》,道光二十一年刊本。)。隆庆年间,戚继光在蓟镇的车兵编制是一车20人,分奇正2队。正队10人,由车正统领;奇队10人由队长管理。2车为1联,4车为1局,设百总1人;4局为1司,设把总1人;4司为1部,设千总1人;2部为1营,设中军1人、营将1人(注:戚继光:《练兵实纪杂集》卷六《车营解》,嘉庆二十四年刊本。)。万历年间,俞大猷在京的车兵编制为每车一乘用兵25人为1队,10车为1司,12司为1营(注:俞大猷:《正气堂续集》卷六《京营战车近议》,道光二十一年刊本。)。天启年间,孙承宗车营的编制为一车25人为1队,4车为1乘,4乘为1衡,2衡为1冲,4冲为1营(注:孙承宗:《车营叩答合编》,保阳济美堂傅氏藏版。)。车兵之所以采取这种编制完全是从提高战斗力出发的。因为这种编制是和战斗的营阵一致的,便于平时管理、训练和战时作战。车兵实为车载炮兵,采用这种编制易于形成车城,充分发挥火器的威力和车的屏蔽作用,有效地抵御敌骑兵的冲突。车营又都与骑兵营相配伍,形成车步骑营,能防御,能进攻,能追逐,是抵御敌骑兵冲突的有效阵法。
陆兵中步兵和骑兵的编制再不是卫所制,而是营哨制或营制。就全国来讲,步骑兵的编制纷繁复杂,不统一。嘉靖年间,戚继光在《纪效新书》(18卷本)中,列出其军队编制为12人为队,队有长,4队为哨,哨有长;4哨为官,官有哨官;4官为总,总有把总。嘉靖四十二年,浙江巡抚赵炳然在其《海防兵粮疏》中,为统一浙江兵制,提出:“其于陆兵,仿古什伍之制,五人为伍,二伍为什,外立什长一名;三什为队,外立队长一名;三队为哨,外立哨官一员;五哨为总,外立把总一员;五总为营,俱属主将一员……举一营而各营无不同也,举一总一哨一队而各总、哨、队无弗同也。”(注:《明经世文编》卷二五二,中华书局影印本。)这就是营、总、哨、队、什的编制。浙江以后军队的编制大体如此。天启年间,徐光启在《兵法条格》中列的军队编制是5人为伍,25人为队,5队为哨,5哨为部,5部为营。从以上所列的军队来看编制,尽管有些不同,但大体还是相同的,每营3000人左右,都有营、有哨,可以称为营哨制。
北方九镇的编制和以上的编制有所不同。一般说来10人为甲,内甲长1人;50人为队,外有管队和贴队各1名;500人为总,外立2把总(也有每把总各管5队者),3000人为营,营有参将1员(注:参见吕坤《安民实务》和《宣府镇志》。)。这种编制没有哨这一级,但和卫所制也完全不同。戚继光在蓟镇的军队编制与卫所制的差别更大。它12人为队,队有长;3队为1旗,旗有旗总;3旗为1局,局有百总;4局为1司,司有把总;2司为1部,部有千总;3千总为1营,营有将官1员、中军1员(注:戚继光:《练兵实纪杂集》卷六《车营解》,嘉庆二十四年刊本。),每营也是3000人左右。嘉靖后京营军队的编制大体和蓟镇军队的编制相同。京军三大营(三千营已改成神枢营)各分战兵、车兵、城守兵等10营,共30营。在京的78卫军卒分隶于这30营中。营的长官或副将、或参谋、或游击将军、或佐击将军,其下是千总、把总(注:万历《明会典》卷一三四《兵部十七-京营》,中华书局缩印本。)。营一般也是3000人。
新的编制出现后,卫所军中的青壮军卒都编在营哨(或营)中。卫所依然存在,但已不是战斗组织。新的编制和卫所不同,其所担负的任务也不完全相同。卫所是平时组织,它驻守一定地方,训练部队,组织屯田。营哨(或营)则是单纯战斗组织,它训练部队,东征西戍,进行战斗而不负责屯田。卫所的军官平时虽训练部队,战时则不一定指挥其部队作战;营哨(或营)的军官平时训练部队,战时就带领所练部队作战。
营哨制(或营制)比卫所制更有利于军队的平时管理和战时作战。卫所制的百户管10小旗,千户管10百户。人的精力有限,难免顾此失彼。就战术来讲,明代中后期多实行一头两翼或一头两翼一尾阵,即以一部为正面主攻,两部为侧翼助攻,余者策应。1百户10小旗,1千户10百户的编制也不适合这种战斗队形的需要。而营制上级辖下级不过5,平时管理以1管5或更少,没有顾此失彼之虞;战时可以成建制地担负头和翼,下辖5个建制单位的可以成建制地编为中军或策应部队,发挥编制的整体战斗力。有利于管理和作战是明后期编制的优点,也是卫所演变成营哨的原因。由此可见,明代后期军队的编制比前期更严密。这是一大进步,是人们对军队管理和作战指挥认识更深化的体现,便于提高部队的战斗力。正因为如此,时至今日军队的编制大体也是这样。
这种编制对于明朝中央集权的统治也有不利的一面,就是军官和士兵结合得更紧密,军队易于成为军官的私人势力。但从历史来看,明朝后期虽然有的将领不服从中央调遣,但并没有造成军阀割据的局面。这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领导体制的变化,文官参与军队管理是其原因之一。
第7章 明朝的军制(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