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孤身上路
初春的晨风轻轻地吹过大陆中央的拉伯伦平原,绿色的草原如同一泓湖水般上泛起一阵阵涟漪。绿色的尽头是朦胧的晨雾,袅袅冉冉,仿佛是从地平线上升起的;带着早晨的气息,似轻纱的薄雾就是月神密特拉的睡衣了。微风卷着草丛的清香,飘散在平原的四处,融入泥土之中的晨露被和风亲吻着,害羞地躲入了空气中去了。被清风惊醒的飞鸟也在这一刻亮起歌喉,赞美这新的一天。这个时间是大陆上著名的拉伯伦平原一天中最美的时刻,在太阳神阿桑奇睡眼惺忪即将苏醒之际,月之女神密特拉朦胧的睡意爬上眼睑之时,拉伯伦平原就显示出它超凡的魅力了。金黄的阳光从山坳后面投射出一缕明亮但却软和的光辉,轻轻地拍打在东部山区进入平原的“雄光大道”上。合着薄雾的神秘和阳光的明亮,贯穿平原的大路在绿色的湖中显出异常的精彩;远处凭眺,“雄光大道”就像一条黄金腰带一般缠绕在平原身周。如果说拉伯伦平原就像拉伯伦帝国里的最美的女人,那么这条“雄光大道”就是这个美女腰肢上最合适的腰带。每当拉伯伦平原迎来新的一轮太阳,慢慢散去薄纱似的轻雾,那沉睡与苏醒的交替,那安详和跃动的汇合都会使人着迷不已。在几百年的历史中,称赞清晨的拉伯伦平原的诗篇络绎不绝,拉伯伦最著名的诗人席德乐就在领略了美景之后,情不自禁地选择在雄光大道附近的村庄安享晚年;他曾经站立在草原上对着平原尽头初生的太阳,发出一声浩叹:“琉璃幕天,翡翠席地。”
这是里距离圣凯德一行上千里之远的东部谢尔松区域,和拉伯伦所有地方的早晨一样,安静平和。
“笃笃……”突然,急骤的马蹄声从山谷的尽头传来,打破了平静,马蹄响声像雨点一样落在空气中,扩散开去,渐渐地在平静的拉伯伦平原中传递出一种急促的信息。
马匹从薄雾中穿出,在阳光中打了一个响鼻,仿佛是从地狱中出来一般,这匹战马全身上下在黄金色的光辉的投射下,显出不寻常的鲜血的弧光。战马和他的主人都狼狈之极,沉重的铁蹄下满是夹杂着鲜血的泥浆,辔头已经残破不堪,马鬃像从草堆中穿出一样,凌乱之极。马的主人趴在马匹上,随着战马奔跑的节奏,在来回摇晃,跟死去并没有两般;从他身上可以看出,他似乎刚刚从死地突出,全身银白的甲胄已经染红了半边,斗篷被撕裂了,头盔上漂亮的孔雀翎也残破,失去光泽。“当”一声脆响,战马似乎不堪劳累,前蹄跃起,长嘶一声,竟用力将自己的主人甩在地上。金属甲胄撞击在泥土中,发出一记闷响,惊起了栖息在附近草丛里的飞鸟。
风吹过草地,绿草摇曳,趴在地上的骑士几乎一动不动了,但是战马却悠闲地开始低头吃草。突然,远处一声飞鸟凄厉的鸣叫响彻天穹,“吱——”地一声,马匹警觉地抬起头来,四下张望。凉风袭来,仿佛空气中带着杀气一般,一起凌厉的感觉遍布整个草原,惹的草地上尘土飞扬,像一阵旋风,刮卷而过。整个草原似乎奏响了急促和恐怖的乐曲,风势骤然变大,卷着晨雾,四散开去。惊惶的战马不停地用马蹄在地上踌躇着,似乎在提醒自己的主人快点站立起来,脱离险境。但是,平时顽强的主人,这个时候却一丝不动了。马又打了一个响鼻,向天空高声嘶叫,几只早归的侯鸟惊恐地在它上方盘旋,也应和着鸣叫两声。空气中回响着冷冻的鸣叫,如果叫人听到一定会全身都起鸡皮疙瘩。
猛然,趴在地上的骑士似乎也感受到危险的到来,原本几乎凝固的甲胄出现了一丝颤动。如同波纹一样的颤动,渐渐地扩散,在他全身出现了变化。只听见甲胄的铁质的特有的撞击声,骑士微微抬起了自己的头盔,他几乎是用所有的力气来支撑起头部的重量。像一滩软泥一般,他的身体在蠕动着,似乎是靠着自己的精神毅力来完成的,因为在空气中是听不到他那虚弱的喘息。他的头变得很沉重,重的使自己都感觉不到自己的力量的存在。“我不会这么窝囊的,我还可以站立起来的。”骑士在心里这么喃喃道。可是,尽管他的决心很坚强,也使出了吃奶的力气,可是他的身体却一点也不听使唤了。长达三天没日没夜的长途奔跑,一路上不断赶跑追赶自己的敌兵,尽力而为的骑士如今哪怕还有一点力气说句话也是及其伟大的。
“亲爱的,告诉我,到了布鲁诺吗?”骑士从头盔里发出骇人的嗓音,明显是许多时日没有进水,他的喉咙已经干涸了。“吁——”战马似乎可以听到自己主人的问话一样,晃着脑袋,猛然摇了几下。“该死的,你没把我带到该去的地方,怎么就停下脚步呢!”骑士的自言自语,他虽然看不清四周的情况,但是闻着泥土的芳香,尽力展开四肢却不能做到,他知道,自己怕是永远到不了目的地了。
“这是哪里?”骑士透过头盔那小小的眼孔,蓦然发现眼前的青草上有一颗晶莹剔透的露珠。“这个地方我是不是从前就来过的?”骑士凝视着那映射碧绿光泽的珠子,仿佛自己的身体变得很微小,小到都被缩进了那露珠中。“原来生命不过也是一颗水珠……”骑士那千姿万态的生活全都折射进不起眼的水珠中,水珠的光泽随着青草的微微浮动而大放光彩。
“也许是他们说的对,人生就像这颗露珠。”骑士在心里哀叹道,他闭上眼睛,想着自己也许能在死亡之前获得一点休息,“我已经尽力了,大人。”
距这位骑士千里之外的普朗克城里,在阿桑奇初生的和煦的光辉下,人民们还是和往常一样,熙熙攘攘,为自己一天的生活而奔波开来。但是在热闹的都市里,却有一处格外僻静之所在,那便是神庙设在普朗克的祈祷所。和云麓城每条街道的都拥有祈祷所不同,普朗克因为没有阿桑奇大型神庙机构,所以就把城里唯一的祈祷所建设成巨大的广场和高耸的建筑集合体。同样,为了不做到僭越云麓城首都的规模,普朗克有钱的神职者们还是很懂得低调,他们的主体建筑和广场都比云麓城的神庙小了一个尺寸。
而此时,身为云麓城主教派出的使者,达芙妮•帕特里克以非常高的姿态向这里的管事要了一间裁判监狱。阴暗潮湿,并且发着霉味的裁判监狱里关着尽是一些异教徒或者帝国的异议者,当然也有一些身怀绝技的“邪教徒”。达芙妮也许是经常来往这种监狱,她铁青着脸,在白色神服外又罩了一件漆黑的裁判神职者的外套,如果不看她那清秀的脸庞,单单从背面观察,也许会以为这就是一个气势逼人的神职裁判者。她已经掌握了这些暗杀者的一些信息,再审讯下去也毫无意义,圣恺撒之剑的杀手比她预料中还要嘴硬。可是,嘴再硬又有什么用呢,在阿桑奇大神面前,任何阴谋诡计都是枉然!
达芙妮所信奉的阿桑奇神教是拉伯伦的国教,以遍布帝国各地大大小小的数以千万计祈祷所、裁判所而让大陆其他帝国膛目结舌,以致于绝大多数的外国人都以为拉伯伦是个政教合一的帝国,但实际上神教和帝国行政系统是完全不搭界的。神教虽然势力庞大,但却没有自己的领地,这点和艾萨克光明神教有很大不同;不过他们都拥有自己的武力,而且都把武装力量的名字叫做裁判所。普通的阿桑奇神职人员是身着白色神服,文职镶红边、武职镶金边;而裁判所的神职人员一律穿黑色神服,绝不带一点杂色。只有主教、长老一类的高级神职人员才有资格着红色或金色神服,那是最接近阿桑奇的服色。
拉伯伦阿桑奇神教以辅佐穆萨家族而起家,没有它的帮助,穆萨王朝想要建国也是千难万难。四百多年前拉伯伦帝国横空出世,屹立在大陆中心,完全是由一场异常激烈的血腥的造国运动形成的。
虽然拉伯伦民族从远古开始就生活在这片大陆上,北接阿德里安,南靠大海,东邻风之国,西傍奥斯瓦尔德,长达数千年的风雨也不曾使它动摇;但是,它也有它的弊病。五百年前的拉伯伦堪称帝国,版图几乎囊括了整个大陆中西部,几百个不同的部族在这个大帝国里生息繁衍,这些拉伯伦人耳能详熟的历史却无法掩盖一个事实:如此伟大的帝国却在治世不到五十年后便灭亡了。
“拉伯伦的富庶才使它的子民懒惰!”席德乐在自己的日记里这样沉痛地写道。塞古硫驾崩之后,部将们纷纷生出异心,而继位者不仅缺乏能力,更是缺乏统治帝国的动力。也许就是因为这个弊病,拉伯伦帝国随着最后一任懒王的卸任而告灭亡,巨人塞古硫血统里的能征善战并没有遗传给他的后代。灭亡后的拉伯伦在长达五百多年的时间里没有一个统一的政府,战乱和天灾就像是天赐一般,年年伴随着拉伯伦走过那黑暗的五百年。
“假如御座还空缺着,记得寻找一个勤勉的家族……”混乱的统治延续到那第三百个年头,濒临死亡的大主教将身前没有完成的任务交给了下一任。所幸,继承阿桑奇在人间的精神代理者,那个姓氏为宾得利的年轻神职者是一个英明的领导者。虽然他的教派在当时的乱世中有不少的竞争者,但是他以顽强的毅力,在这一年中,走遍了拉伯伦大大小小的诸侯领地,终于,在中部平原的一个叫穆萨的贵族城堡内驻足不前了。
“阿桑奇告诉我,将来的王会姓穆萨!”这位新任的宾得利大主教在下定了决心,终其一生都辅佐着穆萨一族。而那一天,阿桑奇世俗和精神的代理人携手合作的那一天,五月六日就被定为穆萨王朝开国之日,取名:双圣节。从五百多年前的双圣节开始,拉伯伦帝国用了长达一百年的时间来征服其他诸侯。尽管和其他诸侯一样,建功立业的过程就是血洗大地的过程,但是,就如已经过世的大主教所言的一般:穆萨是一个勤勉的家族。皇帝勤勉是官员勤勉的榜样,官员勤勉则是万民勤勉的榜样。在征战的一百年里,穆萨的每一任首领都认真地履行着作为人间王者的每一项工作,拉伯伦的有识之士含着微笑投奔穆萨王朝,心悦诚服地接受领导。“将来的拉伯伦是和平和美满的天堂,为了将来的子孙,无数人把自己的命交给了穆萨家族。”拉伯伦王朝第一任宰相库萨•帕特里克在皇帝接受大主教的加冕时写下了这充满了信心的历史见证。
因为支持穆萨王朝而获得世俗政权认可的阿桑奇神教,在拉伯伦建国之后,赫然是这片土地上精神领域的独一无二的代言人,它在普通百姓中的威望,甚至比席德乐在百姓士子的威望还高。神教就是神,神教的法旨就是神的意志,任何违反神的意志、敢于挑战神的威严的行为都会受到神教裁判所的无情的打击!
圣凯德和琳达一行并没有进入阴暗的裁判所监狱,似乎对此类事物的极端厌恶,圣凯德甚至连早餐都不曾多吃。琳达看出圣凯德心情不佳,却没有出言安慰,转着大眼珠子,脸上露出不易察觉的微笑;坐她对面的索菲亚正嘟着嘴巴,她看着琳达美貌的姿色,没由来地心情也不大高兴。
倒是铁匠切拉德率先吃完早餐,擦擦嘴巴之后,问圣凯德:“接下来我们怎么办?”
索菲亚不待圣凯德出言,就一耸肩,无奈地说道:“你没看到吗?昨晚事情一了,达芙妮小姐就发号施令了,现在她是队长,要她说了算。我们算什么?佣兵!仆人!神的奴隶!”
琳达优雅地笑道:“别这样说她,索菲亚姐姐,达芙妮只是态度有点傲慢而已,毕竟她是神职者,出发前就说好了,她是队长,我们听她的就是了。”
“凭什么!如果不是希兹先生,这个傲慢的丫头也许就成了雄光大道一具可怜的无名女尸了!”听琳达护着达芙妮,索菲亚就更加不高兴了。
“咳咳!”圣凯德虚咳两声,打破尴尬,他看了一眼索菲亚:“表面上我们首先要解决的是怎么处理那几个俘虏,虽然他们嘴很严,但是我想达芙妮一定会让他们开口说点什么的,不过既然进了神庙裁判所,和我们又有什么关系呢。至于拿了口供之后怎么办,其实也不需要我们关心,不是吗?本身这件事情就很可笑,无非是狗咬狗的事情。”
“圣凯德!”琳达佯怒瞪了他一眼,圣凯德挠挠头,嘿嘿一笑:“不说狗咬狗好了,无非就是贵族们互相争权夺利,实话说,跟我们确实是八竿子打不着。”
切拉德点点头,说道:“如果你们还有意愿,我会遵照当初的约定,陪你送信,并且去禁灭谷。如果你们不去,我只拿三个金晶的酬劳。”
索菲亚伸出自己的手掌:“我的两个金晶任务完成,结账吧!”
圣凯德心疼地从腰包里摸出两个金晶,依依不舍地放在索菲亚手上。现在全队的出纳都归圣凯德管,索菲亚这笔钱要从达芙妮的经费里扣,尽管如此,圣凯德还是颇为心痛。给完钱之后,圣凯德才对切拉德说:“我也喜欢更纯粹的冒险,相信琳达也一样。”
琳达整理下身前的餐具,微微一点头:“我巴不得马上就出发……如果像昨天晚上那么刺激的事再来一次,那就好了。”怕圣凯德听到责备,她最后的话声音小到几乎只有她自己能听到。
圣凯德苦笑一声,心里想,昨天的事情还再来一次,算了吧,如果昨天不是自己三人赶到及时,神机妙算恐怕会变成笑话和闹剧。昨天那两名刺杀者欺近琳达是那么容易,完全没有多少实战经验的琳达其实心中既有惊恐也有兴奋,但是执拗和倔强让她站立原地,又放出了一个冰墙术——只是运气实在好地不得了,冰墙术刚好凝结在一名黑衣人的身上。而另一名黑衣人完全不顾同伴的生死,几乎是足不点地地冲到琳达跟前不到三米处。就在这个时候,圣凯德的“石牢”魂力刚刚完成,神光闪动,在黑衣人身周突然形成了黄土障碍。但是刺杀者的狠辣也让圣凯德吃惊,受困于“石牢”的杀手,用尽全力向琳达投掷匕首;圣凯德顾不得魂力力还未恢复,直接一个瞬间移动撞开琳达,而匕首仅仅擦着圣凯德的头皮飞过。惊慌失措的琳达也顾不得圣凯德有无受伤,连着两个雷电术劈向了石牢中的杀手,或许是惊魂未定,或许是未解恨,连着冻在冰墙里的倒霉鬼也吃了两记闪电。
圣凯德的回忆随着这餐厅的门吱呀打开而中断了,来的并不是神庙的服侍人员,却是一身黑袍的达芙妮。不知道是由于监牢的原因还是昨天精力消耗的原因,此时的达芙妮脸色苍白,眉宇之间充满了疲倦。琳达连忙迎了上去,问道:“怎么了,哪里不舒服?”
达芙妮对琳达善意地一笑,然后摇摇头。她走到餐桌前,看了看圣凯德,突然低头微微弯了腰,说道:“昨天的事,多谢希兹先生了。”
圣凯德赶忙站起身来,摆手道:“不用客气,既然我们是队友,我自然要替大家筹划——事情问清楚了吗?”
达芙妮眼神闪烁不定,似乎欲言又止,圣凯德等人都看着她,也许是众人目光的压力,达芙妮叹了口气,说:“那个首领嘴巴很严,不过,他一切想闭口的努力对于我们神庙的手段而言都是枉然……他自白了,是‘圣恺撒之剑’,不肯说雇主,只说在云麓城白露街夏日酒馆接的活计……”
索菲亚听到“夏日酒馆”就差点失声叫出来。
达芙妮察觉到索菲亚的异样,突然用严厉的声调问道:“夏日酒馆怎么了?你有什么想说的?”
“达芙妮小姐……”圣凯德听出达芙妮语气不善,还未开解,就听到索菲亚那暴跳如雷的抗议:“我为什么告诉你!哼!你有什么资格这么对我说话?我是异教徒?还是杀手?”
达芙妮脸色变得铁青,似乎要发作,胸部起伏不定,看来是动了怒气。
切拉德连忙打断索菲亚的怒斥,态度平和地说道:“达芙妮小姐,我知道夏日酒馆的事情……”说着瞟了眼索菲亚,达芙妮看出切拉德的意图,摆摆手,似乎是在说:我不追究了。切拉德继续说道:“夏日酒馆是一个名叫桑木德的古贡山区的大贾办的,看上去很普通,似乎没什么背景,但是我知道那里和索菲亚父亲的旅馆性质差不多,是个情报掮客和佣兵聚集地。这种鱼龙混杂的地方什么人都有,杀手们说在那接的任务,也许并不假。”
达芙妮狐疑地看着切拉德,她猜这个大个子肯定还有很多话没有说出来,如果单单只是佣兵酒馆,肯定不值得那个小丫头大惊小怪。达芙妮把自己的疑虑埋进心里,意味深长地看了切拉德一眼,然后说道:“夏日酒吧的事情我会拜托父亲处理,我们暂且不管。我想大家都很累,休息半天,我们下午出发,争取三天后能到寒铁城。”
“我不去!我的任务里没有去禁灭谷的内容!”索菲亚叫道。
达芙妮瞪了这个丫头一眼,似乎心里在说:我也不希望你去!但是她还是保持贵族的矜持,稍微行了个礼,“我还是很感谢索菲亚小姐昨天晚上的英勇行为。”琳达掩嘴一笑,说道:“索菲亚姐姐既然要回云麓城,不如帮达芙妮姐姐带信回去吧,反正顺路。”
索菲亚满心不情愿,但是不答应却显得自己小气,无奈点点头,回头白了圣凯德一眼。圣凯德大眼瞪小眼,莫名其妙吃了一记白眼,只好苦笑。
亲爱的父亲:
您的女儿在昨天晚上果然遭到了伏击,万幸有阿桑奇大神的护佑,一切平安无事。
亲爱的爸爸,我是那么地想念您,特别是当匕首的寒光要抵住我喉咙的时候,我突然无比地想要回到您的怀抱。只有在您的怀抱中,我才能安享平安和美满。
父亲大人,我提到了“万幸”这个词语。是的,一切要从昨天早上你叮嘱我早些赶到神圣之谷说起。那确实是比较意外的经历,那个在我看来不过是未毕业的神圣之谷小魂力师,目光中却充盈着类似于你那样的智慧光辉。桑德兰魔导师在介绍完他的弟子之后,便离开了,剩下我和那个名叫尼古拉斯的年轻魂力师,当他听到我是您的女儿的时候,突然神情大变,如临大敌。我开始以为他是对权势的畏惧或者其他什么,但是他的目光中闪烁的忧虑似乎更加危险。他向我告知了可能到来的生命危险,几乎是马上,他立即给出了他的分析和计划——这种能力在我和其他贵族子弟、包括阿桑奇神庙里的优秀分子身上是看不到的。
父亲,您知道吗?我以为他疯了,一个极端喜欢出风头的百姓,想哗众取宠。可是,琳达妹妹却相信他。我抱着姑且如此的心态,让这个小子去安排一切,他甚至还要求我和琳达更换袍服——虽然我觉得让一个魂力师穿神服算不上大事,可是总觉得不舒服。
但是,他对了!这个魂力师说,暗杀者要么会在去普朗克的山区里动手,要么会在亚利桑区域动手。我们故意放慢脚步,迟迟走不到他猜测的伏击点——为的就是把敌人引来我们的埋伏圈!呵呵,这群杀手真笨!哦,不,也许是希兹先生确实很睿智。
父亲大人,事情我已经讲明白了,请您毋庸为我担心。我也不会以此为借口来结束我的未来的命运。下面我要讲的事情,也许对您有用。
杀手是“圣恺撒之剑”里的人,我们在冲突中杀死了三个,两个轻伤,两个重伤。我不知道神庙会如何处理这些罪恶之人,那与我已毫无关系。
为了撬开他们的嘴巴,父亲,我第一次用酷刑审讯他们……对不起,父亲,也许一个大家闺秀,一个乖女儿不该用这样的手段,但是,我抑制不住怒气,我痛恨他们,痛恨那肮脏的一切。他们的任务来自于云麓城一家名为“夏日酒馆”的情报倒卖处,由一个叫桑木德的大贾经营,我怀疑他是宾得利家的探子,我想“圣恺撒之剑”不会随随便便就到一家普通的情报掮客的地头去接任务吧。
父亲,有一件事您可能一直都没有告诉我,我其实是一个很不合群的女人。起码到今天为止,包括希兹先生在内的其他成员,似乎都不大喜欢和我打交道;不过这关系不大,我会打发其中一个牙尖嘴利的丫头来给你送这封信,代我向她道歉,我确实态度不好。我会和琳达妹妹相处地很融洽的。
接下来,我们要前往寒铁城。祝福我们吧,亲爱的父亲;我也祝福你!
您挚爱的女儿:达芙妮
写完这封信,达芙妮•帕特里克抬头看看窗外初春的景色,心情不由得转好。她把信放进了特质的信封中,封口上浇上一下蜡,收拾好,转身走出了房间。
第六章 孤身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