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大人!我们该出发了!”
一个身材矮小瘦弱的少年用一个恭敬的神采看着墨云,弱弱地邀请道。
这个少年名叫阿来,是一个商队剑师的儿子。别看他的身材矮小,身体瘦弱,实际上他已有十五岁,而且还是三星的剑士,只因小的时候营养过度不良才导致发育的不正常,拖累到他的修为。也正是他的弱小,才对墨云这个剑宗恭敬不已,态度恭敬到不可思议。
“好的,我马上就出发。”
墨云早就习惯了这样的眼神,所以没怎么去思考,转头对雷说:“雷,服用过大归元丹之后,你的内伤也好个七七八八了,接下来就要继承老族长的遗志,将哈苏部落发展壮大,不用再看别人脸色的地步。”
“雷明白。”
自从害死了老族长哈尔之后,雷一直活在深沉的愧疚之中,致使内伤总不见得好转。不得已之下,墨云只能亲自出面开导,并将最后一颗大归元丹送与雷,让其早日康复。
在责任和整个哈苏部落的精神支撑之下,雷的内伤一日比一日好转,直到现在也都差不多恢复了。
大归元丹可是五星灵丹,对内伤有相当出色的效果。再加上精神方面的大寄托,雷的好转的确可以理解。问题是墨云将最后一颗大归元丹无偿赠送,将自己置于一个相对危险的境地,未免也太慷慨了。
乔哈知道哈苏这样的小部落是留不下墨云这尊大神的,他只能叹息道:“宗师大人,这只商队与我们部落合作了许多年,信誉素来很好,相信他们的服务会令宗师大人满意的。乔哈也没什么东西值得出手的,这串狼牙项链乃是我家女儿亲自编制的,希望大人不要唾弃。”
看到狼牙项链,墨云就想到那个穿着厚厚羊毛皮祅,抱着羊羔的好心少女。微微一笑,珍而重之地收藏了起来。
乔哈带着几分惆怅嘱咐道:“祝宗师大人一路顺风!”
雷倒是有话要说:“宗师大人,如果以后还有机会的话,请别忘记在遥远的长生草原北端有一个小部落时刻欢迎着宗师大人。”
墨云微笑着点头,转身即走。
对于墨云来说,这只不过是哈苏部落的一个匆匆过客,还有需要事情,还有需要的牵挂需要墨云去完成的。他是不可能长时间逗留在哈苏部落的,更不说成为哈苏部落的一份子了。
他们的分别是肯定的。
既然如此,那不如来个彻底干脆。反正墨云为哈苏部落做的事情够多了。免去了他们的血腥之灾,救了他们的未来族长,甚至还将完整的修炼体系传授给哈苏部落的高手们。
这一切的一切,都是无法用金钱去衡量的,墨云为哈苏部落所做的事情实在是太多了,也是时候离开的了。
坐在马匹上的墨云深呼了一口气,寒冷但十分星神的空气让墨云的神智从刚才的体会中清醒过来。
墨云学过马术,但还称不上精通,与那些常年在马上作战生活的战士、草原人来说还有一段不小的距离。不过墨云别出心裁,竟然将自己的真元灌输到坐下马匹的身体里,成功让马匹与自己连成一体,那种生疏、别扭的感觉从此消失。
当然的, 一开始遇到阻碍是自然的。
不过当墨云熟悉了胯下健马的身体结构,甚至是气血流动之后,墨云就一跃成为全商队马术最为出色的人,当真可以用“人马如一”来形容墨云的马术境界。
此时,墨云那双平静如若明镜的眼睛注视着遥远的天际,而自身则在真元的梳理下细细调节着呼吸的节奏,灵台处于一片空明的玄妙状态。这种似动非动,似静非静的神奇状态,实在不是言语所能描绘的。
这就是墨云的修炼方法,时时刻刻都在自我修炼,不断强化的神奇功法。
武道无止境,不进则退。深悉这个道理的墨云将枯青宗的绝学与雷音寺的佛法相互借鉴,彼此融合,最终以天元剑为根基构筑出这个全新的武学体系。虽然墨云没听说过其他人有如此功法,但他相信以剑界的卧虎藏龙,能领悟出这样境界的天才绝对不在少数。
不过那又如何呢?
墨云所追求的已不是武功套路,而是量的积累,境界的提升。体会到剑圣的力量标准,感悟到规则力量的博大浩瀚,墨云已对一般的世俗武学,甚至是一般的绝学不动心。
对规则的领悟就足够墨云追求毕生的了。
不过这个世界像墨云这般境界的毕竟在少数,商队私底下有不少人在议论墨云的不务正业,整天除了骑马闲逛就没有其他的消遣了。像商队里的剑者,哪怕是还没修炼出剑气的剑士,也是尽可能的把握时间修炼武功,以求积少成多,没有一个剑者像墨云这般清闲的。若不是墨云拥有一个剑宗头衔,恐怕对他的非议会更多。
墨云没去理会这帮没眼力的笨蛋。
不过有三个人不得不引起墨云的重视。第一个自然是这支商队的领队,第二个则是那个瘦弱的阿来,最后一个则是正在向墨云飞奔过来的阿来妹妹——小芯。
阿来是商队剑师的儿子,也是墨云的跑腿;而小芯则是领队安排给墨云的贴身侍女,负责墨云的一切起居生活。也正是这两个人,让墨云慢慢地接触了这支商队的本质,也看到了长生草原更鲜为人知的一面。
一身月白色的牧民羊毛衣掩盖不住这个自小被呵护得有点过分的小可爱的青涩身材,随风而动的长发舞动着一种青涩的魅力,那双仿佛会说话的眼睛将小芯的活泼可爱淋漓尽致的展现出来。
如果小芯再大上几岁,肯定是草原的一朵花。
小芯的美丽与阿来的瘦弱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如此奇特的兄妹自然是会引人怀疑。但事实上他们的确不是亲兄妹,小芯只不过是阿来父亲一时怜悯所收养的养女,他们之间并无血缘关系。只是商队的领队看到了小芯的发展潜力,所以对其特殊照顾,这才导致小芯与阿来的巨大差别。
而现在,领队似乎觉得是小芯发挥的时候。
墨云看到小芯吃力热水到自己帐篷的时候,心中不免涌起一股暖流。
虽然小芯只是人家的棋子,是人家用来拉拢自己的工具,但墨云对这对兄妹的感观还算不错,不仅没有刻意刁难,有空的话还会传授给他们一些有用的知识,比如武功之类的东西。
在野外,特别是在冰冷的寒冬里有一盆热腾腾的干净热水享受,的确是一件相当不错的事情。即使墨云是身为四星的剑宗,但也觉得能在这样的环境下接受一个美丽少女的热水服侍,的确是一件相当美妙的事情,特别是对墨云这个在野外生存了那么久的剑者来说更有吸引力。
可等及墨云“修炼”完马术刚刚下马回营的时候,三个高大的身躯阻挡在墨云的前路。
“小子,我要你的剑!”
为首的巨汉以一个赤.裸裸的眼神死盯着墨云背上的血魄,压根儿没看墨云一眼。或许在他的眼里,墨云只不过是一个欺世盗名的高手罢了。
血魄是老族长哈尔以自己的鲜血和生命锻造出来的极品玄神兵,凝聚了一个最后踏入剑霸境界的战技,其品质之高,足够让世俗剑者疯狂的了。别说是眼前区区的三星剑师,即使一般的剑霸来此也会为之心动。
“曾格大人!他是领队大人的贵宾!”
看到发生冲突的小芯马上丢掉手中的柴火,朝事发地点飞奔过来。或许是她觉得事情太过紧急,人未到就率先发喊,希望终止这场风波。
可是小芯还没来得及进入战圈的十米范围,就被一股突然爆发出来的气流卷得接连翻滚,原本红扑扑的脸蛋变得脏兮兮的。
“滚!”
曾格喝骂起小芯来:“小婊子!当初老子跟胖子要你,那胖子居然再三推委!别以为老子不知道那个胖子打的是什么主意,等老子解决掉这个小白脸之后,就会跟胖子要你,那时候他就不可能拒绝了。给脸不要脸!老子玩完你之后,就把你送给兄弟们玩,玩腻了再把你卖去长生城的苦窑里,让你享受一下一天接二、三十个客人的滋味!”
说完话,曾格身后的两个七星剑士走狗也是露出淫荡的笑意。
小芯的脸当即垮了下来,眼泪就欲破堤而出。
曾格话里的胖子就是商队的领队,也是商队的创始人。可别看这个创始人胖得可爱,还经常给人笑脸,实际上他可是一个四星剑士的小高手,动起手来绝对不含糊,据说还曾成功剿杀过一头妖兽呢。至于那个小白脸,自然是对年不过二十,皮肤比草原女人还来得白皙的墨云的称呼。
无论曾格说得多么难听,墨云一样是心平气和,只是眼睛平静得没有任何的感情波动,活脱脱一个木头人。对于曾格这种下贱到无耻的敌人,墨云素来就只有一个选择,那就是“杀”。
墨云知道女人在长生草原是没有地位的,她们甚至连马匹也不如,是随时随地都可以兑换的货物。而在曾格的眼里,他以堂堂的三星剑师之尊向一支小商队要个侍女也被拒绝,那简直就是奇耻大辱,现在终于是报复的时候了。
墨云所在的小商队的确是小得可怜,只敢走熟悉路线,只与熟悉部落贸易的弱小商队。
曾格似乎一下子把所有的怒火都爆发出来:“来自中原的小白脸!这里不是你们那个虚伪孱弱的中原,这里是靠拳头说话的地方,别以为跟那个胖子有点莫名其妙的联系就可以享受到比我们高的待遇。剑宗!我呸!以那个胖子的实力聘请得了剑宗的大高手么!恐怕他这一笔买卖的所有收入都不够请到剑霸的大高手,更不说堂堂的剑宗了!”
第104章 混入商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