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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白马王子

站在镜子前,朴岚把头发梳起来绑了个利落的马尾,这样子的她看起来精神多了。
“小姐,你今天也要出门吗?”小晴轻拉着朴岚紧张地问道。最近小姐一改常态,经常出门闲逛,她真怕她又会想不开做傻事。
一边对着镜子整理了下衣服,朴岚一边回道:“对啊,呆在家里很无聊啊!”有时候真佩服那种足不出门的大家闺秀,整天呆在家里能干嘛呢?呆久了只怕提前有老人痴呆症啊!
小晴有点诧异道:“吓?但小姐你以前也是常年在家的啊,从来没听你说过无聊的啊?”
轻拍了拍她那张可爱的小圆脸,朴岚笑道:“就是因为以前常年在家,现在才想到处逛逛,如果不接触外面的世界会变笨的。”
小晴还是有点怯生生地问道:“小姐,你是不是还介意景公子的事啊?”小姐最近变得这么反常,肯定还是受那件事的刺激。这段时间老爷夫人怕小姐难过不敢直问,只能叫她试着打探情况。
无所谓地耸耸肩,朴岚道:“你不提,我还真忘了这号人物。况且现在我已经发现我的新目标,所以放心啦!”
诧异地睁大眼,小晴好奇地问道:“新目标?小姐你说你有新的对象?他是谁啊?”
她一脸神秘地挑挑眉,笑道:“呵呵,天机不可泄露!”自从上次遇见过肖弘文,这些天来她时不时地想起他,她对他似乎只能套用一个很俗的成语,叫一见钟情。
忙凑近她,小晴不死心地继续八卦,“小姐,告诉我嘛,那人到底是哪家公子少爷啊?好让小晴帮你打听打听!”
顿了顿,朴岚突然道:“小晴,我好像听到管家在小院外面叫你啊!”被她一说,小晴马上不敢怠慢,快步走到窗口往小院里一看,没人啊?一转身刚想问她是不是听错了,人呢?原来朴岚已经跑了。
今天朴岚有个任务,就是学骑马。为了下月初的狩猎比赛,她可要好好地准备,但头等大事则要先学会骑马。
早就打探过京城里的练马场,她直奔城西的郊外,那里有一个很大的练马场。一到那里,她就有点吓到了,原来真的马不是公园里那种瘦瘦小小来回转小圈的动物,而是个头很高似乎很能奔跑的大家伙。
迎上来的一个小伙子,他笑着对朴岚道:“姑娘,你是第一次来马场吗?”朴岚努力地把张着嘴合上,咽了咽口水道:“是,不过我真心想问这里的马真的能骑吗?”
觉得她的问题很奇怪,小伙子一拍胸口道:“姑娘,我可以保证这里的马全部都是上等好驹,否则肖小王爷也不会经常来挑马。”
一听到他提起肖小王爷,朴岚忙问道:“哪个肖小王爷?是不是那位叫肖弘文的小王爷啊?”
小伙子重重地点了点头,道:“没错,肖小王爷最爱马了,今天他也来了,在那边骑着的不就是他吗?!”说着,指了指不远处的一个优雅的背影。
顺着他的手指一看,只见一个身穿青色贴身长衫的俊美男子正骑坐在一匹黑溜溜的骏马身上,那画面真的很适合来个大特写,实在是太吸引眼球了。
伸起双手努力地往他那个方向挥了挥,朴岚直接无视身边小伙子异样的眼光,她俩实在太有缘了。
一个转身,肖弘文见马场边站着一个女子打扮的人正对着自己挥手,他不由得骑着马慢慢地向她走过去,“朴岚,原来是你啊?”
抬起头,朴岚发现仰望马背上的肖弘文竟有点晕眩,这是一种粉丝见偶像的卑微心态。“嗨,弘文,想不到会在这里遇见你,真巧啊!”
翻身下马,肖弘文单手牵着马轻笑道:“呵呵,你怎么会出现在马场?”朴岚回道:“我今天要来学骑马。”
他有点诧异道:“学骑马?为什么会突然想学骑马啊?”一般女子都不愿意骑马,一来辛苦,两来似乎有失矜持。
朴岚得意地回道:“关靖宇说下月初有个狩猎的比赛,我也想参加玩玩,所以今天特意来学骑马。”
肖弘文恍然大悟地笑道:“哈哈,原来下月初的狩猎比赛你也想参加啊?难怪那天关靖宇说到时会有神秘嘉宾,原来神秘嘉宾是你啊?”
扯了扯嘴解,朴岚问道:“呃,我啥时候变成神秘嘉宾了?不过听你这么说,下月初的狩猎比赛你也会参加对吧?”
轻摸了摸身边的马背,他回道:“对啊,所以今天特地来马场挑一匹好马。”对他来说,一匹好马是一场比赛的关键。
看着眼前那头黑溜溜的骏马,朴岚赞道:“哇,看来你对选马很有研究啊,连我这种外行人也觉得这马不错啊!”
语含玄机地轻笑了笑,肖弘文道:“还好啦,只是马像人,要试一试先知道适不适合自己。”
哇,连说句话也这么有哲学道理,果然不同凡响啊!朴岚反笑道:“呃,那肖伯乐,请问你觉得哪匹马会适合我这种初学者呢?”
被她逗笑了,肖弘文道:“伯乐不敢当,但如果你是第一次骑马的话,可以选一匹性格温和一点的,这样容易控制。”
皱了皱眉,朴岚为难道:“但每匹马看上去都差不多啊,怎么看是不是温和啊?”难道过去对着每匹马问一下,马先生,你温和吗?
见她一脸困惑,肖弘文提议道:“反正我也挑得差不多了,那接下来我帮你挑一匹吧!”
像见到救星般猛地点头,朴岚拍手笑道:“那实在是太好了,那能帮我挑了一匹漂亮的白马吗?”虽然做不成白雪公子,但至少能找到一匹白马王子也不错啊!
她天真的笑脸让他有点如沐春风,肖弘文静静地注视了她一会儿,才回道:“好的!”
一轮的筛选和试骑,朴岚终于选了一匹纯白色的骏马,她自嘲道:“好不容易挑了一匹漂亮的白马,还以为找到了属于我的白马王子,但最终发现它是母的,这也太让人无语了吧!”
听到她的伟论,肖弘文忍不住大笑道:“朴岚,有人曾跟你说过,你是一个想法很特别的人?”
溜了溜眼,朴岚回道:“我身边的朋友一般不会用‘想法特别’这种有水平的形容词来形容我,她们一般只会说‘你也太狗血了吧’!”
虽然有点粗俗,但她自然流露的话词却让人倍感亲切,肖弘文继续笑道:“哈哈,你的朋友太有趣了!”
呃,她们有趣?!切,一群闷骚女!不过,想你们啦!
见她真的有点失望,他安慰道:“如果你真想一匹白马,我府上正好有一匹,而且是公的,应该很符合你的要求吧!”
闻言,朴岚有点不好意思地红了红脸,道:“我也不是非要公的不可啦,不过即然你府里有,我也不好意思推脱啦!”哈哈,白马王子,我来啦!
于是两人就离开了马场,直奔肖王府挑马去了。
***
很快就到了下月初,最近朴岚骑马的技术也纯熟了不少,骑着从肖弘文借来的白马王子还真有点范。为了配合今天的狩猎比赛,她还特意订做了一套贴身的中性衣裤,穿上这套特制的马装,再把长发绑了起来,在镜子前一照,哇,帅气非常!
站在一边的小晴几乎要看呆眼了,张着嘴忙问道:“小姐,你这种打扮太好看了,以前从来不知道你喜欢这种衣服啊?”
朴岚笑了笑,道:“呵呵,我也觉得超适合的,再配上我的白马,哈哈,我也可以做白马王子了。”
点了点头,小晴偷笑道:“小姐,这么重视今天的狩猎比赛,是不是因为看中的人也会出现啊?”
轻捏了捏她的鼻子,朴岚道:“八卦!我今天是去狩猎,不是去猎艳。”呃,不过好像也没有矛盾,呵呵!
关靖宇早就在朴府门外等候,见朴岚骑着白马帅气地出现,不由得从头到尾地打量了她一番。白色的贴身小外套,同色的贴身长裤配上一对黑色的长靴,乌亮的黑发高高地绑起,简单流畅却不失气质。“朴岚,我差点认不出你来了。”
朴岚甩甩头,得意地笑道:“呵呵,帅吧!等下大街上的姑娘也要向我要签名了。”
他笑道:“哈哈,别说姑娘,我也差点要跪拜了,这身装束太适合你了。”他自问阅女无数,京城什么样的姑娘也见过,妖艳的,妩媚的,温柔的,娴静的,就唯独这种刚柔并济,帅气又不失女人味的女子让他有点惊艳。
被他一赞,她也有点害羞了,道:“矮油,你再拍马屁我就要忍不住要向前冲啦,快走吧!”
第一次见她羞涩的模样,关靖宇没有戳破,只是笑着点了点头,两人骑着马一起到了十里外的大凉山脚。
山脚下早就有几个年轻的男子在等候,一见关靖宇来了,几个人就上前寒暄,其中一人道:“今天的比赛我可要一雪前耻,关小王爷你可以小心点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