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年没几天,天就放晴了,主仆三人打算把屋里的有些东西拿出来晾晾。在收拾自己的衣服时,恩心郁闷的发现自己这半年好吃懒做的又长高了。
御新国的女子平均身高在一米六二左右,而自己现在一米七,但看样子还有继续增长的趋势,真是超出国家标准太多。还好自己不愁嫁,不然就这身高还真没几个男人敢娶。不过就算有一天站在那位年轻皇帝旁边,也会让他很没有什么身高优势吧!
外面天气暖洋洋的,冷了一个冬天,终于可以舒活舒活筋骨。拿着自己的恩心剑来到外面舞动起来,雪白的剑影在阳光下很是晃眼,看的一旁李叔和复生目惊口呆。最后,一个漂亮的收剑式,才让边上两个看傻了的家伙回过神来,当然还不忘崇拜的给他们的主子以热烈的掌声。恩心突然觉得自己无比的自恋啊,什么时侯都不忘现一下。
收起剑,忽然想到,貌似元宵节快到了,就对一旁的两人说:
“对了,再过两天,就是元宵节了,我们那天进城看灯会去。如果太晚,也不用那么急着回来,奢侈一回,住客栈。所以时间足够充裕,你们就趁着好好逛逛。”
话音刚落,就听到复生的高呼声,李叔虽然没那么夸张,但也是咧着嘴在那笑。
“还有啊,听说灯会是喜结良缘的地方,你们可要好好把握哦。”
“公子,你别说笑了。就算喜结良缘也轮不到我们啊,我看呐,你的几率比较大。”
“是啊,是啊。咱们公子风度翩翩、玉树临风。一定有很多姑娘喜欢的。”
听完两人的奉承,恩心一脸黑线。这种良缘不要也罢,自己又没有蕾丝的嗜好。况且姻缘也是由不得自己作主,不是吗?但也不能拂了两人的好意,就不痛不痒的说:
“你家公子我还年轻,还想再逍遥两年,可不想那么早的结婚生子。道是你们该抓紧了。”
元宵节那天,李叔和复生早早的忙完,就进屋开始收拾,翻出两人最好的新衣服,美美的穿上,还献宝的跑到恩心面前讨点好话。恩心看着换了长衫的两人,还别说,真不错。便满意的点了点头。可临到自己要出门的时侯,却被两人给拦住了,硬是让自己换上新袍子。还真想让自己被哪家姑娘看上啊。拗不过,只好换上。一行三人就这样高高兴兴的出了门。
玄武城内熙熙攘攘的很是拥挤,好不容易把马车停到了客栈门口,把李叔和复生累的已是满头大汗。定了客房,恩心让他们自己逛街去,并嘱咐一个半时辰后在客栈集合。
恩心一个人晃晃悠悠的走在人群里。偶尔见有姑娘瞄两眼自己,恩心就忍不住鸡皮疙瘩都起来了。走到城北的墙根附近,看很多小乞丐,在向路人乞讨。乞丐真是在哪个世界都有,像小强一样顽强的存在。可能赶上今天元宵节,生意个个不错,有一个小乞丐还讨到一点碎银子,看的旁边几个乞丐一脸羡慕。
不过这些都不足以引起恩心的兴趣,因为已经习以为常。正准备转身,却让自己看到了有趣的一幕。同样是个乞丐,但又不像是乞丐。虽然也是穿着破破烂烂,但在一群乞丐里还是显得突兀。因为在别人忙着向路人乞讨的时侯,他在那边懒懒的晒着太阳,面前连个讨钱的碗都没有。一副遗弃了世界或是被世界遗弃的样子。
“既然是个乞丐,竟然连个讨钱的工具都没有,你还真是不专业啊!”
听到有人站在自己面前说话,小乞丐眯着的眼睛猛的睁开了,黑亮深邃的眸子,哪有一点刚睡醒的懒样。看是位衣着光鲜的公子,此人正笑眯眯的看着自己,像是找到什么感兴趣的东西。小乞丐没好气的说:
“这位公子,你挡着我的太阳了。”然后不再废话的又闭上眼继续晒自己的太阳。
“你喜欢躺在那,我喜欢站在这。如果你以为是我挡着你了,你大可站起来,甚至比我站的高,那就没有什么人可以挡着你了。反之,就不要抱怨自己只有阴影没有阳光。”
小乞丐再次睁开眼,警惕的问:“你到底要说什么?”
“我想说的是:钢极易断,大丈夫能屈能伸,要学会适时低头。”
“我不想向别人伸手。”
“如果可以选择,没人愿意乞讨过日子。但你现在首先要让自己活着,只有活着一切才有可能,有希望。哪怕是卑微的活着也比死了强,死了也就什么都没有了,留下点骨气又有什么用呢?”
“呵呵,为什么要和我说这些?在我已经选择放弃的时侯。”
“只要你愿意,现在振作还来得及。”
“那你可以带我走吗?做什么都可以。”
“你愿意心甘情愿的将自己的未来交给一个还是陌生人的我吗?”
“只凭刚才的几句话,我愿意。”
“好,那你跟我走吧。”
当李叔和复生看到回来的自家公子后面还跟着个脏兮兮的小乞丐的时侯,虽一脸的惊讶,但都闭口保持缄默。恩心让李叔去买两套衣服,叫复生吩咐客栈烧些热水给他打理一下。
当打理好的小乞丐再次站在恩心面前的时侯,恩心才仔细的打量了一番。只比自己矮一点点,年龄不是很大,应该还会再长。皮肤有些小麦色,五官不够清秀,轮廓有些深,给人很是沉稳的感觉。一双修长的手,有着薄薄的茧,那是拿过剑也握过笔的痕迹。低着头也许看不出什么,可当他抬起头挺直了腰杆,没有卑微,那双深邃的眸子里闪动的坚毅和智慧让人移不开眼。虽是粗布衣服,穿在身上仍然掩不住生来的气质。静静的站在那里,竟然让恩心看到那周身无形的磁场。这个人,有着不一般的过去。
“你今年多大了,叫什么?当然如果你不想说自己的过往,我也不会强求,会尊重你的选择,就像你相信我一样的相信你。”
望着恩心真诚的眼睛,迟疑了片刻道:
“我叫慕容逸,今年十五岁,曾是御新国古老家族慕容家族的长孙。拥有者无比的荣耀,而我自己也为自己的姓氏骄傲,如果不是因为发生了后面的事情,我想这种骄傲会一直延续下去。一年前作为族长的爷爷突然去世,一向和睦的慕容家彻底的乱了。原本慈爱的叔伯们变得冰冷无情、互相猜忌,爷爷尸骨未寒,就暗地里使用卑鄙的手段害死了我的爹娘,我侥幸逃脱,隐姓埋名扮成乞丐苟且度日。直到不久前才知道,一向繁盛的慕容世家已经易主,想到一直留恋的温情原来一切都是假象,而今生无可恋,所以才想早点解脱。”
“没想过把属于自己的一切再抢回来?”
“也曾经发誓一定要血刃仇人的,可再是仇人总归还是和自己留着相同血液的家人,冤冤相报又何时了?”
“嗯,有慈悲之心,不愧是我相中的人。不过你也放心,在御新国认我为主子不会降低了你的身份。不管你曾经多么荣耀还是多么骄傲,既然跟了我就把以前的统统忘掉吧,以后我就是你的主子,我会给你一个全新的未来。”
慕容逸望着面前眼神犀利睿智的人,一时有种错觉,这不仅仅是个普通的富家公子,而是个高贵无比人。此时,慕容逸终于放开心结和过往选择相信并跟随他。
叫来李叔,让他带着慕容逸先下去休息一会儿,晚些时候大家一起去看灯会。看着慕容逸有礼的向自己告辞,恩心满意的点了点头。
人啊,想死的时侯不会去想很多,一旦决定好好活着,一定会爆发无限的潜力。这是一颗种子选手,自己一定花大把的精力去栽培他。让他成为自己的左膀右臂,为自己所用。
恩心自把世上可以用的人以动物来比喻划分为三种:
一种是狼,有着强大的攻击力和爆发力。他们能力强,但也很骄傲,不容易收服。可一旦愿意向你称臣,就会肝脑涂地,那是绝对的忠心,因为他们的骄傲不允许也不屑于去背叛。当然前提是,你自己比他还强,不然怎样去驾驭?这种人比较稀少,就是有也是可遇不可求的。恩心把慕容逸暂时归为这一类,至于真正的实力怎样还有待细细观察。
第二种是狗,他们也许不够聪明,但绝对的忠心,你可以放心的使用,而且多多益善,就像李叔和复生那样的。
第三种是狐狸,他们也很聪明,但够狡猾自私,一旦有更大的利益又条件允许的话,随时都有可能背叛你,甚至连眉毛都不会眨一下。但如果运用得当,也是好处多多的。不过前提是你强悍到让他忌讳,不敢造次。当然篮雪傲那只狐狸不属于这个范畴,狐狸只是自己给他起的绰号,论才情他是只骄傲的狼王似的人物,是自己也不能随便招惹的。
晚上,一行四人来到闹市看花灯。虽拥挤不堪但也热闹的无以复加,这是恩心至今见过的最大的灯会,难免有些兴奋。但得意忘形的结果就是招来了一乌龙的插曲。话说,恩心正用心而又投入的为随从解释灯谜,没留意到周围已围了一大圈人,还有春心萌动的姑娘们。
更有胆大的一位小姐不害臊的当着众人面将一精致的绣帕塞到自己的怀里,恩心霎时就懵了。周围的人更是凑热闹的喝彩起哄,而不敢太过表现的李叔、复生两人也是捂着嘴偷笑,见自家主子瞪向自己,才拼命的咬着嘴唇,强忍着,一副快要内伤的样子。慕容逸看着公子有些慌乱脸红的样子,哪里还有不久前的威严,看到这里也不禁宛而一笑。
恩心后来根本没给人家回应,很丢脸的落荒而逃,尽管这会让对方颜面尽失,自己当时也管不了那么多。如果自己是货真价实的公子那也就一笑了之,可自己一个姑娘家被另一个姑娘家求爱,能不郁闷吗?虽然无知者不怪,但心里还是不那么舒服的。
当然此事在以后很长的日子里被当作笑话,被自己的随从笑话了很久,这是后话。
第20章一个乞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