坎電烹轟金水方,火教崑崙陰與陽。
二物若還和合了,自然丹熟褊身香。
註曰:此章詠內外二丹法象也。坎電者,水中之火,謂之陰火,即虎之弦。玄門此言虎以陰中之火烹鍊乾龍,乾龍即發崑崙之火以應之也。二火相保,則真一之精自然凝結。即時探餌,百骸俱理,香且美矣。
《參同契》曰:金砂入五內,霧散若風雨。薰蒸達四肢,顏色悅澤好。髮白皆返黑,齒落生舊所。老翁復丁壯,耆嫗成姥女。皆非真香滿體乎。
既餌丹後,復連陰陽符火,虎以陰中之火爍此玄門,龍即於崑崙教火以應之。二物和合,則金精自然運轉,自尾閒歷歷然有聲,運透夾脊雙關,直上泥丸,顆顆降下重樓,其味甘美,馨香無比,自然滿身增輝。
疏曰:前所謂虎以陰中之火烹乾龍,龍教火以應之,此總言外藥之二火也。後所謂火以陰中之火,分言外藥之火也。龍教火以應之,外言內藥之火也。內外龍虎二火,其名伺其體異。蓋二火相併,則真精結。二藥和合,則金精運,真精結,外金丹成。金精運,內還丹成。故·曰:火教崑崙陰與陽,是龍之火,又分於內外之陰陽也。體物作詩體文理未能明暢。
要得谷神長不死,須憑玄牝立根基。
真精既返黃金屋,一顆明珠永不離。
註曰:陰陽不測之謂神。神無形也,感而遂通,若谷之應聲,故日谷神。夫因氣而立氣,因精而生精,精能生氣,氣能生神。故氣為一身之主,一身為神氣之府。形不得神氣則不生,神氣不得形則不真。三物相須如有生也。若欲長生,根基立玄牝,然後長生可致也。萬神莫不由此二物而生,因此二物而死。實為天地之根,五行之祖,陰陽之蒂,萬化之基。聖人憑此而成外藥,藉此小變內丹,故得真精。運動不停,復還黃金玉釜之室,變為一顆靈珠明光,永不飛走,漸漸化形為氣,化氣為神,形神俱妙,隱顯莫測。
長男乍飲西方酒,少女初開北苑花。
若使青娥相見後,一時關鎖在黃家。
註曰:震為長男,青龍也。酒,陰物也,藏陰氣謂之陰火。兌為少女,白虎也。花,陽物也,藏陽氣謂之陽火。青娥媳女,謂之汞火。此皆修丹之士驅龍來就虎,虎即開北苑之花以就龍,龍飲西方之酒以就虎。龍虎吞啗交娠成象,即運青娥汞火,與龍虎二火相見,春戀之後,一時封鎖在黃家中官,而產真一之精,以成金液還丹也。黃家,即鼎爐玄關是也。
疏曰:前二句言外藥,青龍藏陰氣,白虎藏陽氣。後二句言內藥,青娥者,己之真氣也,見龍虎二氣相春戀,闡鎖在中官。別本之註又以青娥為龍之弦氣,則又是外矣。蓋前二句以言長男,不應再言,故刪之。仙翁詩配將妮女結親情,其言媳女與此同也。妮女游行各有方,又總明內外矣。各詩指意不同,不可泥名。
華池飲罷月澄輝,跨箇金龍訪紫微。
從此眾仙相識後,海田陵谷任遷移。
註曰:華池,丹也。飲罷功圓,脫胎神化,肌膚若冰雪,綽約如處子,御氣乘雲,遊乎八極,飽觀塵世,一任海變桑田,桑田變海,高谷為岸,深谷為陵也。
金公本是束家子,送在西鄰寄體生。
認得喚來歸舍養,配將姥女結親情。
註曰:此義已解在律詩中牽將白虎歸家養註內。蓋金丹大藥都有作用,法象有陽中之陰,復有陽而又陰者。有陰中之陽,復有陰而又陽者。又有內藥陰陽水火,外藥陰陽水火。內三性,外三性。內四象五行,外四象五行。又有內外陰陽互用。法象反反復復,不可名狀,吾儕親承玄旨,默識心通可也。如未遇真師,莫能洞曉仙翁作此詩以深明之,惟舉一陽當自得之。
疏曰:陰陽反反復復,予詳分,予金丹法象之上類中矣。
赤龍黑虎合西東,四象交加戊己中。
復始自玆能運用,金丹誰道不成功。
註曰:東是青龍木,木生火,故龍之弦氣屬火。火居南而赤,故曰赤龍。西是白虎金,金生水,故虎之弦氣屬水,居北而黑,故號黑虎也。赤龍又曰姹女,黑虎又名金公。二物亦猶砂中汞、鉛中銀也。赤龍、黑虎合兩弦之氣,交南北東西,即是東西南北合也。四物交加於戊己真土之中,結成真土一粒如黍,吞歸五內,薰蒸達四肢,入崑崙山,入水俱來朝會,然後進陽火於復卦,退陰符於姤爻,自然運用抽添,莫不頭頭中度合丹,至道指日可成。
疏曰:龍弦氣為火,虎弦氣為水。又云金鼎有火為白虎,玉池有水為青龍。此是陰陽無定位,水火無定質,互用反復,妙理無窮。
天地盈虛自有時,審能消息始知機。
由來庚甲申明令,殺盡三尸道可期。
註曰:天地盈虛自有時者,天地相去八萬四千里,冬至之曰,地中有一陽氣上升,一曰升四百六十里二百四十步。至後五曰為一候,三候為一氣,二氣為一節,二節為一時,即春分也。計九十曰,陽氣共升至天四萬二千里,至到天地之中。此時陰中陽半,為泰卦。其氣變寒,寒為溫,萬物發生之時,故為春也。自此以後,陽氣升入陽位亦如前,漸漸升至夏至之日,并前計一百八十日,共升八萬四千里乃到天也。此時陽中又有陽,為純陽乾卦。其氣變溫為熱曰夏,萬物茂盛之時,故曰盈也。夫熱極則陰生,故夏至之曰,一陰自天而降,亦一曰降四百六十里二百四十步。亦五曰一候為一氣,三氣為一節,二節為一時,即秋分曰也。計九十曰,陰氣共降四萬二千里,正到大地之中,此時陽中陰半,為否卦。其氣變熱為凍,萬物結實之時,故為秋也。自此以後,陰氣降入陰位亦如前。漸漸降至冬至之曰,共前計一百八十曰,共降八萬四千里乃到地也。此時陰中又有陰,為純陰坤卦。其氣變凍為寒,寒曰冬,萬物收藏之時,故曰虛也。聖人消息天地盈虛,因月而見。月從日生,初三日震庚生形,初八日兌丁成形。十五日乾甲盈滿,天地盈之時也。十六日巽辛受統,二十三日良丙守弦。三十日坤乙消滅,天地虛之時也。聖人能消息天地之機,故笙一年氣候在一月之中,以初一日一陽之生為冬至,分二日半六十時為三十日,當一月氣候。至上弦日,陰中陽半,即春分之日也。至十五日,得四月節氣為純陽,故月滿,陽氣盈輪,故曰盈也。至十六日陰生,為夏至。至下弦日,陽中陰半,象秋分之日也。至三十日,得十月節氣為純陰,陰氣滿輪,故曰虛也。終而復始,循環不已。聖人運動陽火陰符,一依準天地盈虛升降,循環六十四卦,由庚及甲圓缺之理。亦猶人君申明號令,戮盡陰魔,成道可期也。
疏曰:有天地之盈虛,有日月之盈虛。有聖人法象,依準天地日月之盈虛。庚甲者,進火之度,所以法度於月也。生震庚,月盈之始,陰符自此退,陽火自此進。月盈於乾甲,月虛之始,陽火自此退,陰符自此進。亦盈虛之理也。
又甲木為龍,庚金為虎,亦龍虎之象也。右內外二藥。
虛心實腹義俱深,只為虛心要識心。
不若鍊鉛先實腹,且教守取滿堂金。
註曰:汞者,精也。守汞以實腹,則金玉滿堂矣。一者,丹也。抱一以空其心,則纖塵不立矣。方其虛也,形不可以久待,鈴鍊鉛以制之。及其實也,心不可以有執,鈴抱一以空之。夫欲實其腹,祕先鍊鉛以制汞。汞乾形化,然後抱一空其心。心空形妙,與道冥一而無形矣。二理俱妙,殊塗同歸,非大聖莫能知此。滿堂金,一身之精氣也。修真之士,欲鍊鉛以實其腹,若夫鍊鉛,宜毋搖汝精,精少則還丹不可成也。
疏曰:方其虛也,謂了性之人,既能虛心而不能固形,不鍊鉛以制之。及其實也,謂了命之士,既能固形而不能虛心,叉抱一以空之。了性了命,循序各修,性命俱了,方能雙融,與道合真。非混性命為一,而以口耳之禪、旁門之衛、執於倫見而可修乎。
右性命二宗。
陰符寶字逾三百,道德靈文止五千。
今古上仙無限數,盡從此處達真詮。
註曰:二經為莘經之管轄,諸子之樞紐。古仙上聖,莫不由此二經之中達悟真詮而成大道也。右引《陰符》、《道德》二經。
先且觀天明五賊,次須察地以安民。
民安國富方求戰,戰罷方能見聖人。
註曰:五賊,在天為五星,在地為五嶽,在人為五常。愚謂五方,在人為五藏,在氣為五性。五常在物為五音、五行、五色、五金、五穀、五果、五味是也。
《陰符經》曰:天有五賊,見之者昌。人能見此逆而修之,則宇宙在乎手,萬化生乎身也。察地之利在於安民,民為邦本,本固邦寧而國富矣。是以聖人以身為國,以丹為君,以火為臣,以精氣為民。修丹之士,若能觀天,擒五賊,逆而修之,盜陰陽而返化,則真一之精可奪,而己之陰汞立乾矣。精固氣牢,求戰鈴勝。是以運火無差,十月功圓,則脫胎神化為真人仙子,故日戰勝方能見聖人。
但將死戶為生戶,莫執生門號死門。
若會殺機明反覆,始知害裹卻生恩。
註曰:陰陽五行,順之則生,逆之則死,此常道也。庸夫豈知有不生之生,生則長生。不順之順,順則至順。若能明此反覆之機,則害裹生恩,男兒有孕矣。殺機者,盜機也。陸子野曰:這箇門戶,生了萬萬千千,死了萬萬千千。苟或順行生之,所以死也。如能逆用死之,所以生也。是所為殺機明反覆,害裹生恩。咦,諺云:死店活人開。
疏曰:生我者,陰陽五行。死我者,亦陰陽五行。死戶為生戶,是能反覆殺機。輕用其生,行其常道,則生我者死我矣。常人順陰陽五行則死,至人逆陰陽則生。仙者,能盜其機也。蛻其幻軀,人見其死,此不生也。純陽真身,飛騰變化,與天地同其長久,故不生之生則長生矣。顛倒五行,逆施造化,此不順也。奪得乾坤之精,復歸於無極,此順也。故不順之順,則至順矣。
火生於木木藏烽,不會鑽研莫強攻。
禍發必因斯害己,要須制伏覓金公。
註曰:火生於木,禍發鈴剋。精生於身,情動鈴漬。不會鑽研,禍斯害己。要須制伏,須藉金公。呂公曰:火發七戶密牢關,莫教燒破河車體。
疏曰:火生於木,鑽之大過爻焚,其木為火燼。木譬一身也,火譬元氣也。自藏真氣,以養其身。輕耗其氣,鈴喪其身。若要制伏一身之子氣,叉得天地金公之母以制伏之,方能培植本根,凝結聖胎,長生久視。
三才相盜食其時,此是神仙道德機。
萬化既安諸慮息,百骸俱理證無為。
註曰:天地以四時盜萬物,故有榮枯而不能長榮。萬物以五味盜人,故有生死而不能長生。人以五行盜萬物,故有成壞而不能長存。三盜既宜,三才斯安。是以有生有死,有盛有衰,有榮有謝,有晝有夜,有往有來,有生有殺,有興有廢,有物有我,有是有非,紛紛而起,循環無瑞而不可測者,自然之道也。若能混此三盜而一之,反其機而動之,及其時而食之,則百骸俱理,而萬化自安。萬化既安,則諸慮自息。諸慮既息,則無為之道自證矣。右引《陰符經》以明二藥。
萬物芸芸各返根,返根復命即長存。
知常返本人難會,妄作招凶眾所聞。
註曰:萬物芸芸,各歸其本根。歸根日靜,靜日復命,復命曰常,知常日明,此太上之至言也。夫人未生之前,冥然無知,混乎至朴。及其生也,稟之陰陽,受之父母。聖人逆而修之,奪先天之一氣,以為丹母。賊陰陽之真氣,以為化基鍊形,反入無形。鍊氣歸於至朴,鍊神而與道合真。故歸根復命,即長存也。能知常道而返本者,聖人也,是以長生焉。不知常道返本而妄作者,眾人也,是以招凶焉。右明《道德經》,以明二藥。
契論經歌講至真,不將火候著於文。
要知口訣通玄處,須共神仙仔細論。
註曰:火候六百篇,篇篇相似。出入貫串,與天合度。天之所祕,聖莫傳文。遭遇真師,勿自鹵莽。疏曰:火候六百篇,一月用六十卦,為六十篇,十月成六百。篇篇相似者,日日一般也。讀《參同契》萬編,將可賭也。右引《參同契》等,以明火候。
夢謁西華到九天,真人授我指玄篇。
其問簡易無多語,只是教人鍊汞鉛。
註曰:高象先忽爾魂升玉京,上帝憐之,命西華真人指示丹訣,其篇略曰:叔通從事,魏伯陽相將,笑入無為鄉,準連山作《參伺契》,留為萬古丹中王。首乾坤,易門戶,乾道成男,坤道成女。時人不識真陰陽,茫茫天下尋龍虎。其言甚多,只是教人明真龍真虎、鍊鉛汞而已。叔通姓淳于氏。右引《指玄篇》以明鉛汞。
疏曰:《指玄篇》文字雅古,專論鉛汞。今所引乃高象先所作之歌。今撮其妙,可見《悟真》之道,與《指玄·篇》同,與所作之歌同。其歌曰:黃帝訪道崆峒室,始得玄綱未全悉。回頭蜀國訪峨眉,天皇真人指真一。莫若先敲戊己門,戊己門中有金水。金水便是黃芽根,黃芽根為萬物母。母得子兮為鼎釜,日月魂華交感時,一浮一沉珠自飛。玄珠飛到崑崙上,子欲得之憑罔象。罔象得之歸絳官,絳官蒸入肌膚紅。肌膚紅,鬢髮黑,北斗由斯落死籍。大哉九十日功成,髡彿橋山有遺跡。君不見,叔通從事,魏伯陽相將,笑入無為鄉。准連山,作參同契,留為萬古丹中王。首曰乾坤易門戶,乾道男兮坤道女。世人不識真陰陽,茫茫天下尋龍虎。日為離,月為坎,日月陰陽相吞啗。金烏死,玉兔生,萬物皆因天地感。二氣綑縊男女媾,四象五行茫輻奏。晝夜屯蒙法自然,焉用孜孜看火侯。探有時,取有日,探兮取兮須慎密。右引《指玄篇》,以明汞鉛。
釋氏教人修極樂,只綠極樂是金方。
大都色相惟玆實,餘二非真饅度量。
註曰:極樂冷土在西方,西者,金之方。此中惟產金丹一粒如黍,其重一斤。釋氏餌之,故有丈六金身。妙色身相,蓋亦猶金丹而產化也。丈六亦按二八之數,西方即金也。世人莫能曉此,古仙明有歌日一借問瞿曇是阿誰,住在西方極樂國。其中二八產金精,丈六金身從此得。若人空此幻化身,親授聖師真軌則。霎時咽罷一黍珠,立化金剛身頃刻。斯言盡之矣。外此議論,護爾度量。右釋教上乘,借喻金丹。
鑑形閉息思神法,初出艱難後坦途。
倏忽雖能游萬國,奈何屋破卻移居。
註曰:鎰形閉息思神法,乃出陰小乘之法耳。初學亦甚艱難,及其習慣純熟,坦然無礙,瞬息之問,遍遊萬國。其英靈爽妙如此,奈何其形屬陰,形殼難固,易於弊壞,不免投胎奪舍,如移居也。
陳上陽子曰:閉氣養息,一陰而已。饒經萬劫,終落空亡。此亦道也。
《洞賓傳》載一日,洞賓作一道人遊廬山開光寺,見僧法珍坐禪,二十年頗有戒行。道人問曰:坐可了道乎。
珍曰:然。道人曰:佛戒責癡為甚,方其坐時,謂無此心。及其遇物,不能暫忘。偶著於愛,則四種心紛然莫禦。若欲瑞坐,先鍊其心。既鍊其心,須伏真氣。既能伏氣,則終日睡眠而道在其中矣,豈專在坐乎。
珍尚未悟,道人乃與珍歷雲堂,見一僧人酣寢,道人謂珍曰:此人平日何所為。珍曰:打坐積功,以圖成佛。道人曰:吾偕子少坐于此,試觀此僧。坐功良久,珍見睡僧頂門出一小毒蛇,長三寸餘,綠狀自左足至地遍遊,遇涕睡食之,後循上尿器中飲而去。乃出軒,外度小溝,繞花若駐玩狀。復欲渡小溝,以水溢而返。道人當其來處,以小刀掘地迎之,蛇見退縮,尋別逕至狀右足,循僧頂門而入。睡僧驚覺,問訊道人及珍曰:吾適一夢,與二子言之:初夢從左門出,逢齋,供甚精,食之。又逢美酒,飲之。因裹裳渡門外小江,逢美女數十。復欲渡小江,水驟漲,不能往,遂回。逢一賊,欲見殺,走從捷徑,至右門而入,遂覺。道人與珍大笑而去,謂珍曰:以狀足為門,涕澤為供,以溺為醞,以溝為江,以花木為美女,刃為賊。人之夢寢幻妄如此,人以坐為求道成佛可乎。
珍曰:為蛇者何。道人曰:此僧每多嘖,薰染變化,已成蛇相。他日暝目,即受生於蛇矣,可不懼哉。
五呂公也,見子精誠,故來教子。珍隨往,不知所終也。世人之兀坐修佛者視此,豈不起懼乎。
疏曰:鑑形者,懸鑑于室,存神於中而出。閉息者,閉一身之氣,如人未生在胎之時。以鴻毛著鼻上,毛不動,能十二息為小道,能一百二十息為大道,能至於千,去仙不遠。如達磨《胎息論》。智者修出入息,儀二乘坐禪法,禪定而出。思神者,存神於一處。或眉問頂上,或大洞三十九戶,或黃庭內外二氣,或修十六觀而出。諸衍皆無金丹點化,皆是陰神。
投胎奪舍及移居,舊住名為四果徒。
若會降龍并伏虎,黃金起屋幾時枯。
註曰:真金起屋,何枯之有。
《度人經》曰:枯骨更生,皆起成人,而況吞黍粒之珠者哉。
投胎奪舍,四果之徒,特陰靈之鬼耳。道光曰:投胎奪舍,是執空之徒。降龍伏虎,是還丹之妙。
疏曰:陰靈生識,投母胎以出世。奪舍者,他識已入胎,我奪有之以出世。移居者,借化人之生身,而投識于中。舊住者,守陰靈之性以存身,形不入寂滅。四果皆無金丹點化,盡是陰神。右道釋小乘。
大道修之有易難,也知由我也由天。
若非積行施陰德,動有草魔作障綠。
註曰:魔障在天,修持在我。陰德匪施,觸途有礙。
疏曰:前詩云一點靈丹吞入腹,始知由我不由天。甚讚金丹之功,至靈至神。今詩云:也知由我也由天,勸勉學者,若聞大道,亦當積行施德,以求天助。不可自恃其丹之靈,必有魔障為礙。
饒君聰慧過顏閔,不遇師傳莫強猜。
只為丹經無口訣,教君何處結靈胎。
註曰:千經萬論,惟布枝條。至道不繁,獨傳心印。未遇真師,徒勞口耳。此道非真師口訣,雖有顏閔之聰慧,亦不可強自猜度也。
修行混俗且和光,圓即圓兮方即方。
顯晦逆從皆莫測,教人爭得見行藏。
註曰:被褐懷玉,和光同塵。補破藩籬,無人無我。幽顯順逆,几人豈得而可測量也哉。
右警勸世人。
第7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