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廣成先生杜光庭述
民之饑章第七十五
疏:前章明有為則輕死,必犯司殺之諫。此章明厚斂則人貧,是生有為之弊。初三段迭明所以為弊。夫唯下結歎令其貴生。○義曰:致理者何?道德為本,任道則無為澄靜,用德則有裕和寧,素一臺而不為,惜十家而屬念。以儉以約,俗人阜豐,奈何聚飲無厭,誅求莫已,男力耕而腹歉,女勤織而身寒。若彼有為,使其輕死,一至於此,夫何痛哉?惟能不厚其生,各全其分,天和不喪,是曰貴生。示以柔弱堅強,俾體之而修勵爾。
民之饑,以其上食稅之多,是以饑。
注:天下之所以饑乏不足,以其君上食用賦稅之太多故爾。
疏:夫人,國之本也。若政煩賦重而人貧乏,則國本斯弊,弊則危矣。是以下人不足,由君上食用賦稅之太多,是以令其饑乏爾。
義曰:立法垂憲,古有明文。食也充君之庖,稅也輸國之賦。什一之稅,務在其輕。賦重則人貧,賦輕則人足。人足則國泰,人貧則國危。理在酌中,法無太酷,所以鑄刑書而物怨,作兵賦而邦貧。齊侯以重斂致亡,田氏以厚施威霸。皎然在目,居之鑒焉。
民之難治,以其上之有為,是以難治。
注:天下之人所以難化者,以其君上之有為。有為則多雜,多雜則詐興,是以難理。
疏:蠢爾蒼生,資君以理。為理之本,諒在無為。故我無為而人自化。今人所以難理者,由君上之有為。有為則政煩而人擾,動生大偽,是以難理。
義曰:君之理人,本乎清靜,不作無益之事,不興無用之功,不矜威武之能,不尚淫奢之巧,無為自化,恬澹居先,則詐偽不生,禍亂不作。法作而人去之,殷人作誓而民始叛,周人作盟而人始疑。今其外施威武,有輓運之勞,內事淫奢,有誅求之苦,上有玉食繁華之猒,下有糟糠不足之悲。綱密令苛,求理難矣。
人之輕死,以其求生之厚,是以輕死。
注:天下之人所以輕死者,以其違分求生太厚之故,是以輕死。
疏:人之所以輕入死地,喪其生者,皆以其違分求生,養生太厚,不顧刑網,以徇所求,是以輕死。
義曰:皇天育人,生有定分,降年有永有不求,必在養之得所,任以自然,但虛心則道臻,窒欲則心守泰定,然後發乎天光,則不求其永自延永矣。若厚於奉養,力以求生,或餌金石以毒其中,或因鼓怒而傷其氣,但營難得之貨,或求過分之能,本欲希生,反之於死,是生生之厚也。所以栖鳥於火林之上,未念其寒;養魚於沸鼎之中,本哀其冷。養之失理,及以傷生。世愚之情,斯可哀矣。聖人欲去其厚而適其分,則道可得矣。
夫唯無以生為者,是賢於貴生。
注:自然之分足則生全。若過養其分,分過則生亡。故夫唯無以厚其生為者,是賢於矜貴其生也。
疏:夫生也有涯,安分則足。既不可違,亦不可加。若營生於至富之外,則惑矣。故不厚其生而生全,求厚其生而生喪。故知夫無以生為憂者,是賢勝於矜貴其生之人。
義曰:稟生有分,賦命有常。守其分則可以永全,失其常必之死地。是以聖人垂戒,不欲厚以求生。賢士知微,自可任於天授。此所以戒人君,違分則國傷人弊,守文則物泰時康,順道循常,斯為當矣。可謂賢於貴生,明於用道也。
民之生章第七十六
疏:前章明厚斂則人貧,是生有為之弊。此章明有為則心欲,故喪和氣之柔。初標生死之二徒。次舉草木之兩喻。結以強大處下,戒令必守和柔。○義曰:前以賢於貴生,不為過分之養。此乃資於用弱,可以保其和柔。明堅強不可以執持,謙下所宜於從事。兵強必為國害,木槁由其氣衰。勸守沖和,戒為強大,示以張弓之喻,欲明舉下抑高,此其旨也。
人之生也柔弱,其死也堅強。
疏:人之生也,和氣流行,百骸以之柔弱。人之死也,和氣流散,四支以之堅強。言此者示柔弱堅強,為生死之戒。
義曰:人稟沖氣,百骸以之和柔,百神衛於百關,六氣行於六府。所貴者存神養氣,體道懷柔。著生品於南宮,削死名於北府,延生久視,其在玆乎。如其神魄濳飛,沖和稍散,遽同草木,委化泥沙。失彼至柔,斯為痛矣。
萬物草木生也柔脆,其死也枯槁。
疏:此舉喻也。萬物草木氣聚而生,故枝葉敷榮而柔脆。氣竭而死,則條榦變衰而枯槁。前明有識,此舉無情。無情者以氣聚散為榮枯,有識者以道存亡為生死。
義曰:萬物與人同資於道,道以運氣,氣以致和,雖有識無情肖形各異,生之與死稟受不殊,而道在則能生,道去則為死。故經冬之草,覆之可以延期;夭脆之年,修之何妨降永。所要服勤於鍊餌,豈宜甘委於幽泉。違道強梁,可為之戒。
故堅強者死之徒,柔弱者生之徒。
注:生之柔弱,和氣全也。死之堅強,和氣散也。欲明守柔弱者全生保年,為強梁者亡身失性。
疏:此結前義也。言草木生則柔脆,死則堅強。知人為堅強之行者,是入死之徒;為柔弱之行者,是出生之類。
義曰:聖人念彼強梁,重為戒訓。舉草木生死之喻,為人倫強弱之規。強梁為入死之階,所宜授革。柔弱為出生之要,必務堅持,無曠精修,自投死地。
是以兵強則不勝,
注:見哀者勝,故知恃強者必敗。
疏:此下轉結前義也。用兵有言,以慈為主。故云恃強則敗,欲明人恃強則死矣。
義曰:夫興師問罪,薄伐禦戎,先之以三令五申,教之以六技金版。既定前偏後伍,仍資地利人和,蓋不獲已而行,豈欲矜於剿戮?符堅百萬、秦繆二崤,疋馬不迴,隻輪莫返,此兵強侮敵,敗也宜乎。
木強則共。
注:木本強大,故處於下。枝條柔弱,共生於上。蓋取其柔弱者在上,強梁者在下也。
疏:木本強大,故處於下。枝條柔弱,共生於上。蓋取其柔弱者在上,強梁者在下也。
義曰:木以本大居下,固其宜然。末大於本,固非其稱。諺曰尾大不掉,國之所戒。趙氏以之傾晋,田氏以之易齊。子之致疑於燕,太叔見敗於鄭。豈非末大於本,臣強於君,守理非順也。合手曰拱。昔桑穀生於殷朝,七日大拱。秦伯怒於奏叔,墓木拱矣。皆木大合拱之謂也。
強大處下,柔弱處上。
疏:結上文木根本強大,則枝葉共生其上之義。欲明強梁之人,常在柔弱之下矣。
義曰:人以謙讓能制猛毅之夫,枝惟纖柔遂居大本之上。所宜克崇謙靜,深戒剛強。吞七國之贏秦,竟亡匕鬯;統千夫之盜跖,終喪形軀。然後止水瑩心,清恬養性,處不争之地,居自得之鄉。翥景乘風,斯可得矣。
天之道章第七十七
疏:前章明有為則心欲,是喪和氣之柔。此章明強梁必招損,故舉天道之喻。初一句標天以申戒。次五句舉喻以明天。又八句總合前義。是以下舉聖德以結勸爾。○義曰:共木垂喻,以柔是而強,非張弓之道。蓋抑高而舉下,是則有餘招損,虧盈益謙,終以慎靜為基,不尚高強為勝。續以攻堅之理,益明顯戒之文。
天之道,其猶張弓乎?
注;天道玄遠,非喻不明。故舉張弓以彰其用。
疏:此法喻雙舉也。夫天道玄遠,非喻不明,故舉張弓以昭天德。張弓之法,其如下文。
義曰:夫蒼旻在上,廣覆原缺七字。虛無之氣,指喻斯見,可明高下之規。蓋以人道乖真,滅不足而為事,天道惟正,損有餘而表均。所以舉下抑高,類彼遏強撫弱,不居不恃,晦智韜賢,法喻雙標。此其旨矣。天道遠,人道邇者,子產語祀竈欲禳火之詞也。且天道雖遠而曆象可觀,將戒於人。舉天道以為喻,蓋欲世人遵仰上玄,稽考天意,稟而為戒,理在必行爾。
高者抑之,下者舉之,有餘者損之,不足者與之。
注:張弓如此,乃能命中。是猶天道虧盈益謙,欲令人君法天字人。故示舉下抑高之道。
疏:夫弓之為用,當合材定體,弛張調利。高者抑之,下者舉之者,為架箭之時準的也。有餘者損之,不足者與之,為發矢之時遠近也。如此則能命中矣。天道亦然。日月寒暑一往一來,來者損其有餘,往者與其不足,則成歲功矣。人君者當法於天道,抑強扶弱,損有利無,故舉虧盈益謙,欲令稱物平施爾。
義曰:天道玄微也,而陰陽自運,清濁皎分,寒暑晦明,靡差於晷度。緯候躔次,無爽於洪纖。大則橐籥萬殊,牢籠海嶽,細則推遷黍累,通貫毫犛。誠哉信哉,不紊不忒。其比喻也,以天道惡盈滿,張弓之抑高,人道好謙和,若張弓之舉下。欲使人挫减高亢,執守謙卑爾。夫為弓者必品乎木性,審以騂文,合輕重之宜,無偏邪之失。然後貞金鏃矢,神膠拂弦,中則主皮,射無虛發。所謂舉下抑高為準也。天道君德,上下相應,故當法天之用,如弓之法焉。人君所以振滯燭幽,興滅繼絕者,舉下也;易強禁暴,挫銳摧兇者,抑高也。如此則賞刑允當,名器不愆,下無偏黨之非,上叶太平之化矣。《周禮》弓人為弓,聚榦、角、筋、膠、絲、漆六村以其時,六材既聚,巧者和之。相榦欲赤黑而陽聲,射遠者用勢,射深者用直。相角欲青白而豐末,凡角秋殺者厚,春殺者薄,穉牛之角直而澤,老牛之角彌而碏。三色既具,戴者為良,則可以冬扸榦,夏理筋,春液角,秋合絲、膠、漆,寒定體則張之不流。材美工巧,為之以時,謂之三均。均三謂之九和。上制六尺六寸,中制六尺三寸,下制六盡。於是控引有往來之體,遲速有安危之名。故有危弓安矢,安弓危矢焉。荊榦燕角,材之美也。和弓垂矢,古之寶也。矢之法,凡矢人為矢,兵矢田矢,二前三後。三分其長而殺其一,五分其長而羽其一。水之以辯陰陽,夾陰陽以設其比,夾其比以設其羽,三分其羽以設其刀。夾而搖之,視其豐殺之節,撓之視其鴻殺之稱。茀矢三分,一前二後。殺矢七分,三前四後。前弱則勉,後弱則翔,中弱則紆,中強則揚,羽豐則遲,殺則趮。苛欲生而搏,材美工巧,雖疾風亦不之憚矣。弓矢之製,選材俟時,因工施巧,乃能命中,況於人乎?虧盈益謙者,《易》謙卦云天道虧盈而益謙,謂减損盈滿,增益謙退,亦如日昃月虧,是抑高舉下之義也。又稱物平施,亦謙卦之詞,言物之先多者而得其施。物之先者亦得其施,多之與少皆得其益,亦云多者用謙以裒之,少者因謙以益之。謙之施與,皆不失平也。
天之道,損有餘補不足。人之道則不然,損不足以奉有餘。
注:天道平施,哀多益寡。人則違天,翻損不足也。
疏:此明人道不能同天損益,注云裒多益寡者,《易》謙卦之詞也。
義曰:天道均平有餘,必損不足,必與人道反此。滅不足而奉有餘,所以富室飫其珍鮮,貧者歉其藜藿,則違於道矣。裒多益寡者,《易》謙卦之《象》:地中有山,謙,君子哀多益寡。裒,聚也。寡,少也。益,與也。多者得謙物更裒聚,彌益其多。寡者用謙物更進益,是謂均平之道。亦云裒,取也。减取多者,益於寡者,乃合舉下抑高、虧盈益謙之義。理國和民之要,修身合道之規,此其特也。
孰能以有餘奉天下?惟有道者。
注:誰能以己之有餘以奉天下之不足者乎?獨有道者能也。
疏:孰,誰也。老君疾時不能同天道下濟,以卹於人,光大其德,故舉天道以勸云:誰能同天之道,損其有餘以賙奉不足者乎?惟有道之君乃能然爾。
義曰:卹,賑救也。損,抑减也。賙,贍也。天道下濟者,《易》謙卦象詞也。世人所行,反於天道,减其不足奉彼有餘,豈獨害人,況乃違道,誅斂無已,凍餒莫哀。老君涣發聖言,愍其無告,曰孰能滅己有餘卹人不足,順天育物者,惟有道之君乎。
是以聖人為而不恃,
注:聖人法天,稱物均施,施平於物,而不恃其功。
疏:此引聖人以證上有道之義。恃猶矜恃也。聖人法天平施,德被於物,不見其功,故云不恃。
義曰:聖人圓通智慧,因物為心,猶天地之發生,不言其德,類陽和之煦嫗,不恃其恩。雖不恃不處,而其道愈廣矣。稱物平施,已見上解也。
功成不處。
注:推功於物,不恃其成者,賢能也。
疏:聖人知功成而處,天必損之,故雖道洽寰區,功濟天下,歸美名於群材,而不處其功勣爾。
義曰:舉聖人之德,況有道之君,皆以法道為順天平施,澤及物而不恃功,配天而不居道德,巍巍與天並矣。
其不欲見賢。
注:聖人所以推功不處者,不欲令物見其賢能也。
疏:此結釋不恃不處之意也。其不欲見賢者,聖人雖盛德內充,而嘉聲外隱,所以不恃為、不處功者,正欲隱德晦名,不欲令物見其賢能爾。此亦損有餘之意也。
義曰:大聖之德,冥合玄功,而內照應微,外混於物。蓋恐德彰則慈愛立,慈著則功用存,將欲隱功行於已成,濳德化於不宰,符舉下抑高之旨,契正言若反之文也。
道德真經廣聖義卷之四十八竟
第48章 道德真經廣聖義卷之四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