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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道德真經廣聖義卷之二十七

唐廣成先生杜光庭述
道常無名章第三十二
疏:前章明佳兵不祥,故有道不處。此章明侯王守道,則萬物下賓。首標無名將以明道,次舉守道而能降瑞,始制下廣其制用,譬道下將示結成。○義曰:兵之佳也,為天下之凶,樸雖小也,為天下之大。王侯能守,萬物所宗,道化既行,天地降瑞。不煩教令,民自和平。君保制御之功,物得依歸之所。萬國親附,如水朝宗于海焉。以玆善化之君,不在兵強之美也。
道常無名。
注:道以應用為常,常能應物,其應非一,故於常無名。
疏:應用不窮,惟感所適,道之常也。常在應用,其應非一,故於常無名,故云常無名。
義曰:道之為用,無為焉而無所不為。統御陰陽,包羅覆載,乾以之動,坤以之寧。其通生也,為天下之至通焉。其幽奧也,為天下之至賾焉。應用無窮,周流不極,纖芥得之而生植,天地得之以圓方。而真常之道,澹然冥寂,不可得而名也。名言理絕,故常無名。
朴雖小,天下不敢臣。
注:朴,妙本也。妙本精一,故云小而應用。匠成則至大,故無敢以道為臣者。
疏:朴,妙本也。語其通生,則謂之道,論其精一,則謂之朴。妙本精一,故云小耳。而應用匠成,通生一切,則至大也。故無敢以道為臣者爾。
義曰:端寂無為者,道之真也。故謂之朴。生成應變者,朴之用也。故謂之道。道、樸,一耳,非一而一是謂真一。真一者,杳冥之精,真中之真也。一非多法,故云小。以此真一,生化萬殊,其大無大,其上無上,孰敢以道為臣乎?臣者,下於君者也。《春秋》曰:天有十日,人有十等。下所以事上也,上所以供神也。男曰臣,女曰妾。故王臣公,公臣大夫,大夫臣士,士臣皂,皂臣輿,輿臣隸,隸臣僚,僚臣僕,僕臣臺。馬有圉,牛有牧,以待百事。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而自古及今,無敢以道為臣也。
侯王若能守,萬物將自賓。
注:侯王若能守道精一,無為而化,則萬物將自賓服矣。
疏:言王侯若能抱守妙本精一,無為無事,則八埏仰化,四海歸仁,沐德飲和,將自賓服矣。
義曰:王者,四海之尊。侯者,五等之二。周設五等之爵,公侯伯子男也。先王制法,則有天子、諸侯、卿、大夫、士,亦有五等,而兼王焉。其制服土地,禮節降殺,亦有五等。則以王統天下,諸侯各理其國,卿大夫士以為陪臣,佐王者也。言侯王能守道者,舉其有土之尊,能守道化物,則八埏四海之人,仰其道德,歸其至仁,沐其盛德,飲其和煦而自賓服矣。埏,封域邊陲也。賓,順也。外國順化,謂之賓服。要荒之外來附中國,則客禮而賓。附,率服也。
天地相合,以降甘露。
疏:侯王守道以致和平,則無淩沴灾害。地平天成,二氣交泰,以相和合,降洒甘露,善瑞侯王也。
義曰:諸侯守道於其國,王守道於天下,則能致天地和平,無灾害氛沴之變。地平天成,不失其序,天地二氣交泰和合,而能降瑞也。《易》泰卦《彖》云天地交泰,又云天地交而萬物通也,上下交而其志同也。夫天地之道,陰陽相感,寒暑相循,氣交則萬物生化,各得其宜。萬物得宜,和氣交合,則禎祥降焉。甘露者,美露也,神靈之精,仁瑞之澤,其凝如脂,其甘如飴。一名甘露,一名天酒,《禮斗威儀》曰:人君乘土王,其政太平,則甘露降。《稽命徵》云:稱謚正名,則甘露降於竹栢。《孝經援神契》云:德至天則甘露降。甘露者,中和之氣也。《鶡冠子》云:聖人之德,上及太清,下及太寧,中及萬靈,則甘露降而物無不盛也。得而飲之,壽八百歲。《天文錄》云:天乳一星在氐宿北,主甘露星,明則甘露降也。《逸書》曰:地平天成,稱也。言地平其化,天成所施,上下相稱為宜也。淩者,氣相亂也。沴,妖氣也。灾,禍也。害,傷也。瑞,祥符也。致者,不召而至也。
人莫之令而自均。
注:侯王抱守精一,則地平天成,交泰致和,故降酒甘露。夫甘露之降,蕭蘭俱澤,不煩教令而自均。平,取譬侯王稱物平施者矣。
疏:莫,無也。言天降甘露,惠施無心,人無命令,自均若一。亦如侯王稱物平施,無偏無黨。既惠化而大同,自東自西,亦何思而不服。又解云:言侯王守道以致善瑞,則人自和平,無煩命今;自然均一爾。
義曰:蕭,艾蒿也。蘭,香草也。澤,潤也。侯王以道化人,天賜嘉瑞。國既有道,人自和平,不煩施令,自然均普。《尚書?洪範》曰:王道平平,無黨無偏。王道蕩蕩,無偏無黨。民既和平,無偏曲之私,黨附之勢也。稱物平施者,《易》謙卦《象》曰:君子裒多益寡,稱物平施。言物之多與寡,皆得其施。裒其多者,以益於寡,是曰均平矣。惠化,仁化也。大同者,天下為公也。自東自西者,《詩?文王之什?文王有聲篇》云:自東自西,自南自北,無思不服。言武王作色鎬京,行辟雍之禮,四方來觀者,皆感其德,心無不歸伏。自,從也,用也。謂有道侯王,天致善瑞,人自和平,東西南北無不率服,不煩教令,均一平普。亦如四方之人,樂文武之化也。
始制有名,名亦既有,
注:人君以道致平,始能制御有名之物。故有名之物,亦盡為侯王所有矣。既,盡也。
疏:制,御也。有名者,天下有名之物也。既,盡也。言侯王抱守精一,則天降善瑞,惠化無心,均平若一。如此始能制御有名之物,物歸有道,故有名之物亦盡為王侯所有矣。
義曰:有道侯王,天地合德,善瑞應之,上下無間。四海歸之,有名之物皆歸善化矣。四海者,侯王所統也。弘道建德,人皆化之。境寓之內,率土之濱,孰非侯王之物?亦猶山林非欲於飛鳥虎狼,茂盛深密,飛鳥虎狼自來歸之;江湖非欲於魚鱉蛟龍,廣大渺漫,魚鱉蛟龍自來歸之;王侯非欲於有名之物,道德仁惠,有名之物自來歸之;修身非欲於道,虛無冲寂,道自歸之。萬物感致,在於所修也。均一周普,天下和平,在於所化也。善之歸己,道之感通,物之從順,在於崇德也。
夫亦將知止。知止所以不殆。
注:若侯王能制有名之物,則夫有名之物而將知依止於侯王。知依止有道之君,所以無危殆之事。
疏:殆,危殆也。侯王守道而化,萬物自賓服。則夫有名之物,亦將依止於侯王。能依止有道之君,所以無危殆之事矣。故云知止所以不殆。
義曰:侯王道化合天,中外寧一,疆域之內,動植有名之物,皆隨其疆土為王侯所有。物依有道之境,故無殆壞之危。任春夏以生成,隨秋冬之搖落,不天不殰,無北無瘥,不為外敵所侵,不為淫刑所及,一一遂性,何危殆之有乎?此聖旨也。今釋侯王以道化人,應天降瑞,人歸其化,天下均平,侯王當守道撝謙,膺受符瑞,知止畏慎,以副天心,則無危殆之事。若睹其天瑞,束此人和,縱大其心,改易其志,矜功伐善,則祥不勝驕,其身危殆矣。昔紂宮中小鳥生鳥烏,以為國興之瑞,矜憍肆欲,造作多端,以至亡滅。老君恐後之帝王恃有祥瑞,因此憍矜,故戒之云知止所以不殆。
譬道之在天下,猶川谷之與江海。
注:天降甘露,以瑞有道之君;在宥天下,天則應之。猶川谷與江海通流爾。
疏:此結侯王守道,則天必應之,故云譬有道之君在理天下,陶以仁德則自致太平,和氣感天,天瑞必應,猶川谷之水而與江海通流爾。
義曰:守道侯王,德與天應,善化和合,以感太平。天應之禎祥,如川谷之通海,此聖旨也。今釋云若侯王上感天瑞,下得人心,四海萬方率為臣妾,復能因其感瑞,夕惕兢修,翼翼乾乾,日慎一日。既無危殆之事,遠人慕其善化,重譯來賓,如川谷之朝宗,江波之赴海,遠近歸往,國祚繁昌矣。理身者以心為帝王,藏府為諸侯。若安靜心王,抱守真道,則天地元精之氣納化身中,為玉漿甘露,三一之神與己飲之,混合相守,內外均和,不煩吐納存修,各處玉堂瓊室,陰陽三萬六千神,森然備足,栖止不散,則身無危殆之禍,命無殂落之期,超登上清,汎然若川谷之赴海,而無滯著也。
知人者智章第三十三
疏:前章明侯王守道則萬物自賓,此章明以賓服有道之君,皆由自知自勝。自知則明了,自勝則全強。結以死而不亡,戒令不違天理爾。○義曰:侯王所以守道化行,萬物歸宗者,以其能了自知之明、自勝之強,知足不貪,勤行於道,所以道合天地,不失其常。得全分理之終,不為夭枉之喪,故能允合,不違天理之戒也。
知人者智,自知者明。
注:智者役用以知物,明者融照以鑒微。智則有所不知,明則無所不照。
疏:知,識察也。夫心與境合,是以生知,生知之心識察前事,是名知法。
義曰:心之惠照,無不周遍。因境則知生,無境則知滅,所以役心用智者,因境而起也。境正則心與知皆正,境邪則心與知皆邪。苦樂死生吉凶善惡,皆由於此也。故心者入虛室則欲心生,入清廟則敬心生。萬境所牽,心隨境散。善之與惡,得不戒而慎之乎?夫知人者為智,《尚書》所謂知人則哲也。知人者,昔宋宣公捨其子與夷,而立其弟如,是為穆公。《春秋》隱公三年秋,宋穆公疾,召大司馬孔父而屬之曰:先君捨與夷而立寡人,寡人弗敢忘。若以大夫之靈,得保首領以沒,先君若問與夷,其將何辭以對?請子奉之,以主社稷。寡人雖死,亦無悔焉。孔父曰:群臣願奉公之子憑也。穆公曰:不可。先君以寡人為賢,使主社稷。若棄德不讓,是廢先君之本也,豈曰能賢?光昭先君之令德,可不務乎?吾子其無廢先君之功。乃以其子憑出居鄭,以讓與夷而立,是為殤公。君子曰:宋宣公可謂知人矣。立穆公,而其子享之,命以義夫。《商頌》曰:受殷命咸宜,百祿是荷。其是之謂乎。斯知人之至也。
疏:言人役心生智,知前人之美惡者,則俗謂之智爾。若反照內察,無聽以心,了觀其心,不生知法,能如此者,是謂明了。故云知人者智,自知者明。
義曰:世人因境役心,乃至分別,察他人之善惡,考身外之短長,不求所以知而求所不知,捨己傚人,以衒其智,是拾種種之民,而悅夫役役之佞,釋夫恬澹無為,而悅夫哼哼之意,以亂天下者,智之過也。故上悖日月之明,下鑠山川之精,中隳四時之施,虫耑蝡蚊之蟲,蛸翹之物,莫不失其性矣。孔子謂顏回曰:無聽之以耳,而聽之以心;無聽之以心,而聽之以氣。於智忘智,在知忘知,觀妙守無,是為明了。此莊子云孔子語顏回心齋也。
勝人者有力,自勝者強。
注:能制勝人者,適可謂,有力。能自勝其心使柔弱者,方可全其強矣。
疏:勝人者,謂以權智制勝於人,如此之人,適可謂之有力爾。自勝者,謂自能制勝其心,使心柔弱。柔弱之道,物不能加,故可全其強爾。故下經云守柔曰強,又曰柔勝剛,弱勝強。故云自勝者強。
義曰:人或持君之權,以制於物,運其威勢以臨於人,人望而畏之,是為有力矣。而不知自以無為之道,內伏其心,心既無為,志則柔弱,心虛志弱,物不敢侵,是為強矣。勝人者力盡勢移,則歸於死,自勝者心冥道契,必至乎仙。
知足者富,強行者有志。
注:知止足者無貪求,可謂富矣。強力行者不懈怠,可謂有志節矣。
疏:知足在心,心若知足,則無貪求,雖簞食瓢飲,傲然自足,可謂富矣。強勉力行,曾不懈怠,自知自肚,終久不渝,可謂有志節矣。
義曰:貪之與廉,由心而已矣。心足者,雖顏子一瓢之飲、楊雄十金之產,不改其樂而常足焉。心不足者,雖申侯之專利不猒、駟泰之車服滿庭,而未嘗足矣。則顏子楊雄可謂富也。強力為善,守道不回,可謂自勝而強,有不渝變之節矣。夫強者,在用道也。強大有道,不戰而尅;小弱有道,不争而得。信可強行於道,而堅其志節也。《易》曰君子以自強不息。簞食者,《論語》云:賢哉回也,一簞食,一瓢飲,處陋巷,人不堪其憂,回也不改其樂。簞,小筐也。以簞為食器,以瓢為飲器。陋巷,隘巷也。言顏回固貧,而守道以自樂也。
不失其所者久,
注:知足強力,不失其所恒,則是久於其道。
疏:知足強力等行,人所常行,若不失所恒,即是久能行道者矣。又解云:動不失所者,則可以長久。
義曰:知足不貪,安貧樂道,力行趣善,不失其常,舉動通時,自得其所者,所適皆安,可以長久。《易》曰:不恒其德,或承之羞。是則人之操行,務於恒久,不失其所也。失其所者,必蹈禍患。如鄭太叔段寵而無猒,大夫祭仲諫莊公曰:不如早為之所,無使滋蔓,難圖也。蔓草猶不可除,况君之寵弟乎?莊公不從。既而太叔命西鄙北鄙貳于己,侵地至于稟延,乃完城郭,聚人民,繕甲兵,具卒乘,將襲鄭。公命大夫子封帥車三百乘以伐京太叔,入鄢。公伐諸鄢。五月,太叔奔恭,遂克之。初以莊公之母武姜,寤寐而生莊公,名之為寤生,遂惡莊公而愛太叔段。及段欲襲鄭,武姜將啟之。至是,既克段,乃寘武姜於城穎。誓之曰:不及黃泉,無相見也。既而悔之。穎谷封人考叔因食捨肉,而諫莊公納之,掘地及泉,與武姜隧而相見,為母子如初。《春秋》書曰鄭伯克段于鄢,譏其失教也。此言縱太叔之過,使其貫盈而後殺之,是不早為其所,失所之致也。若太叔不失其所,安及此禍哉?
死而不亡者壽。
注:死者,分理之終。亡者,夭枉之數。壽者,一期之盡。夫知人勝人,必招殃咎。知足強力,動得天常。得天常者,死而不亡,是一期之盡,可謂壽矣。
疏:死者,分理之終。亡者,夭枉之數。壽者,一期之盡。言委順得常,不失天理,頹然任化,而去者得一期之盡,可謂壽矣。若不鞭其後,生理不全,雖單豹有嬰兒之色,張毅有豐高之貴,不終天理,焉得謂之壽乎?故莊子曰天下莫壽乎殤子,而彭祖為夭。
義曰:人生天地間,有生則必有死。生者天地之委和,死者天地之委順。安其和而處其順,是得其常也。反此者,庸非夭乎?《河圖》曰:人之生也,天與之筭,四萬三千二百筭,主日也,與之紀,一百二十紀,主年也。此為生人一期之數矣。得金丹不死之道者,則延而過之。無修養之益,有减奪之過者,則不足而夭枉之矣。《黃庭經》云:百二十年猶可還,過此守道誠為難,唯待九轉八瓊丹,要復精思存七元,日月之華救老殘。此明修之,可以延益也。若守其素分,委任天和,乘化而來,任化而往,生也。若浮,死也。若休盡所稟之一期,亦謂得其壽矣。不及此者,夭枉而亡也。《莊子?達生篇》田開之謂周威公曰:祝腎云:善養生者,若牧羊然。視其後而鞭之。魯有單豹者,巖居而水飲,不與人共利,行年七十而有嬰兒之色,不幸為餓虎食之。有張毅者,高門懸箔,無不走也,行年四十以內熱之病死。豹養其內而虎食其外,毅養其外而病攻其內。此二子者,皆不鞭其後也。謂其守一方之事,至於過理者,不及於會通之適者也。鞭其後者,去其不及耳。是二子不終天理,為夭枉而亡也。達生化之旨,當生不樂,將死不懼,則殤子為壽,彭祖為夭也。《莊子?齊物篇》云:天下莫大於秋毫之末,而太山為小。莫壽乎殤子,而彭祖為夭。天地與我並生,而萬物與我為一。兔秋生毛曰秋毫也。凡人年十九已下為殤。此明道與俗反爾。人世之情,小則企尚,大則驕盈。以道觀之,無盈無企,其致一也。死者,天子曰崩,諸侯曰薨,卿大夫曰卒,士曰不祿,庶人曰死。人之死生,雖賦以天命,然亦繫其所履。君子察其所履,而知其壽夭。《易》履卦云視履考祥是也。《春秋》楚伐宋還師,鄭人享之九獻,用周人上公之禮也。庭實旅百,加籩豆六品。享畢,夜出取鄭文芋之女二姬以歸。叔詹曰:楚王其不以壽終乎。為禮卒於無別,不可謂禮。將何以服諸侯?是以知其不遂霸也。其後果敗於城濮,終為商臣所弒焉。《春秋》僖十一年,周襄王使內史過賜晋惠公之命,惠公受王命而墮。史過歸,告王曰:晋侯其無後乎?王賜之命,而墮於受瑞。先自棄也已,其何繼之有?夫禮,國之幹也;敬,禮之輿也。不敬則禮不行,禮不行則上下昏,何以長世?十四年,惠公與秦戰於韓原,為秦所擒。二十三年卒。皆如史過、叔詹之言。是則君子察人所履之行,則知壽夭。况於修至道,養元和,而不能長生乎?
道德真經廣聖義卷之二十七竟
惠公受王命而墮:據《左傳》,『墮』當作『惰』。下文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