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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心中怒火

“今天怎么回来这么晚啊?都一点多了,赶紧做饭去吧。”
躺在沙发上悠然自得的余杰一边抽着烟,一边看着电视,看见林南风回来了便张口说道。
林南风暴汗,这个当爹的也太那个了吧,自己不做饭整天让儿子给老子做饭吃,真他娘的不厚道,想到这里,林南风也不禁为这个余帅感到无尽的悲哀,有这样一个老爸真够享福的了。
没办法,林南风只能干生气,自己的真实身份总不能告诉他吧,说自己是从明朝穿越来的,灵魂附体到了他儿子余帅身上,要是那样的话,也不知道余杰会是如何反应。
当林南风看到厨房里的锅碗瓢盆时,顿时傻眼了,不为别的,光是这些现代化用具就已经够让他汗颜了,因为他根本就不知道怎么用。
凭着自己天才的想象力,林南风好不容易做好了午饭,以前自己在荒郊野外也是经常烤肉吃的,做饭对他来说也并不算什么难事。
“今天怎么这么难吃?”
余杰吃了一口林南风炒的菜,皱着眉头说道。
林南风那个气啊,心里愤愤地骂道:“丫的,老子给你做饭就已经相当不容易了,你还在这里挑三拣四说难吃,老子是何等人物,是侠盗林南风,现在不幸沦为你的儿子,真是倒了八辈子霉了,要是以前谁敢这样和老子说话,老子不剁了他才怪呢。”
林南风强压着心中的怒火,不加理会余杰自顾地吃饭,觉得自己做的还相当好吃呢。
敦煌商务会所,S市最大的休闲娱乐中心,KTV、桑拿、赌场、咖啡厅、各种设施一应俱全,只要你有钱,什么都可以享受到,停车场内,各式各样的名贵轿车一排挨着一排。
一个顶级包房里,浓重的酒气和缭绕的烟雾直让人眼睛生痛,十几个青年在那高谈阔论着,其中还有三个女孩,全都打扮的非主流,烫着稀奇古怪的头发,红的黄的像极了外国的杂毛狗,耳朵上挂着一串耳钉,还有一个更是在嘴上和鼻子上穿个洞,牙齿上还镶着个小小的钻石,也不知道是真的还是假的,看那身子骨儿,瘦的跟猴似的,胸前微微的凸起,明显还没有发育完成,搂着他的猥琐男孩也时不时地揉搓两下,感觉相当的爽歪歪。
“你说你们班那个优等生,瞧他那穷酸样儿,真有你说的那么厉害?”一个染着黄白相间头发的少年一脸疑云,不信可否地问道,在他旁边正坐着那名打了唇钉和鼻钉,以及牙齿上镶钻的非主流女孩,此刻她正温情地涌在少年的怀里,很是幸福的样子,手里还夹着根女式香烟,徐徐冒着香薰的烟气。
“就是他发哥,别说你不相信,就是我也不相信啊,可那天我们三个就是被他轻松打倒的,他妈的,现在我后背上还贴着药呢,我怀疑那小子肯定在武校里练过。”刘翔对着身边的这个少年说道。
发哥,真名叫周发,初一级的年纪老大,刘翔之所以敢如此嚣张跋扈,第一是有钱,再者就是有周发在后面罩着。
国华学院里有个不成文的规定,各年纪之间互不掺和,也就是说每一级都有一个老大,初中阶段有三个,高中三阶段有三个,小学阶段不算,周发就是这初一级的年纪老大。
“哼,就算在武校里练过又怎么样?放心吧翔子,这件事情我给你摆平,今天好好地喝酒。”说着拿过一瓶啤酒举了起来,众人见此也当即举起手中啤酒碰在了一起。
经过一星期的时间,林南风也逐渐适应了学校的生活,对于以前没学过几个字的他来说,上学也是一件挺不错的事情,不仅如此,他还发现了一件很有趣的东西,那就是历史,唐宋元明清。
“没想到明朝竟然在1644年被清朝给灭了。”林南风心中无尽的感慨,明朝立国276年,共历经了16位皇帝。
“他娘的,洋人竟然敢入侵我华夏,蹂躏我华夏子民,真是太嚣张了。”当他看到八国联军入侵中国、鸦片战争、以及一系列丧权辱国的条约被签订时,更是气愤到了极点。要知道,明朝的时候,经济发达,国力空前强盛,那些西方国家每年都要前来进贡,搞友好往来的,令他怎么也没有想到的是,几百年后,昔日的世界第一强国竟然被他们骑到头顶上撒尿,做为一个华夏儿女,热血男儿,林南风心里怎能忍受?
而当他读到近代史的时候,林南风心中的怒火彻底爆发了:“他娘的小RB儿,竟然把华夏子民不当人看,搞南京大屠杀这样泯灭人性的事情,杀了那么多人,这份血海深仇,我林南风一定要让你们血债血偿。”
“慈禧那个狗娘养的,真丫的是个废物,华夏国真算是毁他娘门儿手里了。”气愤的林南风一气之下把历史课本给撕了个粉碎,令人瞠目结舌。
“哼,M国那些洋八羔子,处处压制中国发展,总有一天我林南风要教训教训他们不可。”
“呵呵,姓毛的晚辈算是个人物,也算是对得起朱元璋他们了。”林南风又读了近一百年的现代史,尤其是了解到,毛泽东同志领导中国红军抗击外国侵略,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时候,内心亦是无比的舒畅。
“嗯?文化大革命?诸葛亮神机妙算,六出祁山,最后也无不以失败而告终遗憾地死去,这个毛泽东到老也犯糊涂了,不过和他的功绩比起来,也算不得什么。”
“唉,小帅啊,你这几天是怎么了,看你一会儿高兴一会儿生气的,你怎么老是拿着历史课本看啊?你的历史成绩回回都是一百分,难道还没看够啊?”同桌常俊豪满脸的疑惑,对着林南风问道。
常俊豪这个人老实,智商一般,但却很交心,是余帅在学校里最好也是唯一的一个朋友,通过几日的了解,林南风也知道了他家里的一些情况,他爸爸在市国土资源局上班,不过只是个小职员而已,他妈妈在市里开了一家珠宝店,家里也算是富有,可谓是有车有房有存折了。但这样的条件在S市这样的国际大都市里,也只能算是中下等水平,然而和余帅家里一比,那就好上天了,余帅家里穷的掉渣,是绝对的不入流,属于超下下等。
值得庆幸的是,余帅学习成绩优异,年末考试更是夺得了年级第一名的好成绩,当学校领导得知他家里的情况后,更是做出决定,免除他在国华学院上学期间的学费,因为在那些领导眼里,如果不出什么意外的话,六年后,这绝对又是一个名牌大学生。
然而最后的结果,却是让所有人都大跌眼镜,彻底的失望了,因为他根本就没等到六年后。
面对常俊豪的质疑,林南风只是微微笑了笑,然后对其问道:“我说豪豪啊,假如,我只是说假如,假如你是一个古代的采花大盗,外加江洋大盗,而且你还拥有一身绝技,在江湖上赫赫有名,但让你穿越到了现代,你会如何?”
常俊豪闻言无比的吃惊,愣愣地看着林南风,然后嗤嗤笑道:“你真是太有才了,嗯,这个题材不错,说不定还能写成小说呢。”
“别打屁,回答我的问题。”林南风见常俊豪调侃,便用手臂顶了他一下催促道。
“这个问题,恩,让我考虑一下,我要真有那么厉害的话,就先把瑞士银行给抢了,再把达芬奇的《蒙娜丽莎》给偷了,然后再去把TW领导人给干了,最后再让国家主席封我个大官做做,哈哈,我的想法怎么样?”常俊豪得意地笑道。
“丫的,你比我还有才呢。”听到常俊豪如此夸张地说,林南风也被逗笑了,不过在他看来,常俊豪所说的这些也并不难办到,只要自己的功力完全恢复,那…,林南风期盼着这一天的到来。
这天中午,林南风像往常一样地回家,刚走出学校门口没几步,迎面冲过来十几个学生把他给团团围住,其中一个高个子学生对着林南风叫嚣着说道:“余帅,我们发哥要见你,识相的跟我们走。”
林南风一听,心里笑了,他已经猜到了,这绝对是刘翔那个王八羔子搞的鬼,哼,还想给我点颜色瞧瞧,看来不把这件事情处理好,还真是不行了。
想到这里,林南风很随意地说道:“带路吧。”
那十几个学生见眼前这个余帅竟然没有一点惊惧之色,反而更像是别人要请他吃饭似的轻松,倒是让他们几个愣住了,半天才反映过来,心里想着:“你小子倒挺嚣张的,一会儿见了发哥,非把你打成屎不可,看你还如何嚣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