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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当真忘了我吗

辰明君的出现就像是刻意安排好的一幕,在我经历欧阳听风的失信,千方百计想逃脱时他就来了,而他的身份竟然是玥国太子,这个男人竟然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太子,我不禁有些嫉妒,这全天下怕是他最得上天的宠了,否则怎么集这天下人人最想要的容貌、权势、财富于一身呢。
我也能明白欧阳听风不敢动他的原因,即使是首富他也不过是一个子民,又怎敢动当朝太子。不过,他会帮我吗?天上不会掉馅饼,这个世界同样没有不劳而获的人,我能保证这不会是从一个火坑跳入另一个火坑吗?
此刻,包厢里只有我和他,撇开大福他们便是想于他谈这笔交易,不过真正知道了他是身份反倒无话可说了,这世上最好的都已经是他的,我还能拿什么与他交易,说了也是自取其辱。
“怎么不说话了,吓到了?”辰明君轻笑了一声,仿佛早有预料。
我想反驳,几度张嘴终于还是放弃了,摇摇头,“算了,没什么事。”
“哎,不好玩,我还以为夕儿你会是个例外呢。”辰明君摇着扇,轻笑着说。狭长的眸不经意地闪过一丝寂寞,更多的是失望的情绪,一根细长的针在我的心脏试探地扎了一下,丝丝的疼痛蔓延开,恍然察觉到这丝不寻常的感觉,我不由的浑身一震,心疼…怎么会…我怎么会为他心疼,而且那种感觉就好像亲身体会过他的寂寞…
三见钟情这种事更本不可能发生在我身上,但,对他的疼惜却是真真切切的存在,这又是怎么一回事?暗暗收好乱了的情绪,佯装镇定地望着他,“我不记得什么时候告诉过你我的姓名。”
“夕儿当真忘了我吗?我以为……”狭长的美目垂下眼帘,自嘲似的低喃,再抬眼脸上已佯装出笑容,漫不在意地笑道,“去年冬季,夕儿到皇宫为父王六十大寿现词,我就在一旁看着,可惜夕儿的眼里容不下旁人,将我忘得一干二净。”那语气中的情意清晰易察。
原来还有这层关系,我脑袋飞快的运转,听他的话似乎对我情有独钟,如果是这样的话,或许我的计划还是可以进行。眼波一转,低声道,“抱歉,我的记忆并不好。”
“夕儿的借口真逊。天下第一才女的记忆若是不好,又怎能背下那一篇篇索然无味的长篇大论,又怎能出口成章。”辰明君笑着摇头,温柔的目光注视在我身上,“不过,我很高兴你为我找这个借口。”
我被他看的有些不自在,别过头,未免在这个陌生的话题上露出破绽,转移话题道,“据说不久后皇上即将选妃,不知太子殿下会不会到场?”
“这个自然。”
“那不知皇上喜欢怎样的女子?”我突然想到欧阳双双,答应给她的歌曲还没想好,正好趁机试探一下皇帝的喜好,不过,想到这无疑是间接的推她进火坑心里有些不舒坦,去年六十大寿,那今年不就六十一岁了,都行将就木了还选妃,妈的,我忍不住在心里咒骂。
辰明君闻言,皱起眉,复杂地望着我,“夕儿,你也想进宫吗?”
“呃?”我愣了一下,他干嘛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模样,无奈地解释,“不要这样看着我,相信我我绝对不希望进宫,那座锦衣玉食的鸟笼只会谋杀了我而已。我会问只是因为答应帮一个人写歌,所以想知道皇上喜欢的类型。”
话一出口,我便后悔得想拿块石头堵住这张嘴,心脏紧跟着一紧,我竟然在未来的皇帝面前讲他的后宫是鸟笼,不知道他会不会勃然大怒,然后要我的脑袋,若是这样,我就先杀了他,来个毁尸灭迹。
我的脑海闪过一个又一个想法,偏偏辰明君只是挑了挑眉,用讥讽的口气淡淡地说道,“锦衣玉食的鸟笼,呵,偏偏这样一座鸟笼还是有很多人抢破头皮地往里面挤。”
我没料到他会这么说,愣了一下,他的视线一转,突地紧盯着我,带着笑意问我,“如果皇宫对于夕儿是个鸟笼,那你心中想要的是怎样的?”
“逍遥无拘束、游遍天涯海角,看尽山川大地,等到老时再回到桃源深处与世长辞。”我的眼睛闪烁着点点的光,怔怔地想象着那美好的画面,轻笑一声,从幻境中回到现实。
“的确很美,可惜这世上真正清心寡欲的人不多。”辰明君笑了笑,“让夕儿写曲的人不也是抢着进鸟笼的人么?呵呵,父王喜欢柔情似水的女子。你可以从这方面下手。”
“嗯。”我点点头,犹豫了一下,还是算了,这辰明君我了解的太少,灵机一动,笑道,“不知太子殿下何时回去,要不要去林家堡做客?”
“只要夕儿欢迎,我当然愿意。”辰明君轻柔地笑。
我轻笑着,眼前突然浮现欧阳听风漆黑的脸,他应该会很生气吧。
玄阳城还有另外一个名字叫,琉璃城,城内盛产琉璃制品,普通的、中等、上等的,阳光下泛着绚丽光芒的琉璃五彩斑斓,让我联想到大福的眼珠,同样美丽夺目。
游遍玄阳城的计划没有改变,但是多了个陌生人,多少有些不自在。幸好很快就玩疯了忘了这些,我不得不佩服辰明君的魅力,不管男女老少似乎都吃他那套,只要半眯着眼笑两下,基本上什么问题都搞定了,我暗想,他如果是女的肯定是个祸害,或许他现在就是个祸害了。
不过再繁华再大它终究有走完的时候,接近傍晚,整个玄阳城只剩下最后一条街,这条街的名字很怪异,叫五彩街。在这里的人眼珠子的颜色有五种,黑、蓝、绿、褐、青,蓝色和绿色的较少,一般是从昀国来,而黑色和褐色是玥国的本土色,至于青色则是从青鸾国来,据说青鸾国的人都是青色眸子,除非是混血儿,同样他们的地位也是从眼珠子的颜色来分辨,混血儿的地位在青鸾国就是最低等的人种。
青色……一丝信息飞快地滑过,快得我来不及看清就一闪而逝了。我可以感觉到是很重要的东西,究竟是什么……我努力的回想,眉头微微蹙起。更很多时候一样,当你越想记起一件事的时候它往往躲的更深,就像一个调皮的小孩子在玩捉迷藏一般,直到你放弃找到它,才不甘不愿地出来。
“怎么了?哪里不舒服吗?”辰明君察觉我的不对劲,担扰地问道。
“没什么,只是走了一天腿有点麻。”我淡淡地笑道。
一群人坐下点了一桌子菜肴,等待菜肴上桌的时候,我笑着与大福聊了聊他这几天上课的情形,从大福嘴中得知林子云的课业相当不错,夫子的问题基本都能回答的出来。
林子云愣了一下,飞快的抬头望了他一眼,白皙的小脸微微泛红,我看在眼里心中自有一番较量,如今欧阳听风依然知道大福和心仪是我的弱点,我对林子云的态度必须冷淡,唯有如此,子云的将来才来脱离欧阳听风。
思及此,我忍住心中对子云的夸赞,只淡漠道,“子云身为林家堡未来的堡主,课业方面需得比旁人认真优秀,不可骄傲,知道吗?”
子云闻言,眼中那一丝欣喜悄然消逝,黯然地点了点,“子云知道,一定好好念书。”
辰明君见状,笑道,“有林大人如此聪颖的姐姐,弟弟又怎会差到哪里去呢。”望着林子云笑道,“好好念书,将来向你姐姐一样报效朝廷,可好。”
林子云小脸微扬,坚定地望着他,“嗯,我要像姐姐一样。”
小家伙崇拜的目光看的我有些好笑,不是很怕我吗,怎么又一脸的崇拜,我笑了笑,眼角余光突然见到一群身材壮硕的中年人走上楼,他们穿着奇异的服饰,眼珠子全部是青色的。
辰明君顺着我的视线望去,淡淡道,“青鸾国人。”
我回过头看他,他悠悠地喝了一杯茶水,方才缓缓道,“如今天下太平,风调雨顺,人民安居乐业,若有朝一日,这种平和被破坏,那必定是青鸾国人。”
“为何?”我静静地望着他。
辰明君笑了笑,眼神空灵清澈,“青鸾国的男人个个骁勇善战,威武不凡,个性里或多或少都有暴力因子,而他们的国主更是百年难得一见的天纵之才,他的野心世人皆知,一旦边疆出现漏洞,他毫无意外绝对会起兵进攻。”
我心微微一抽,望着窗外繁华热闹的街道,无法想象,若是战争一起,这些人都会死,这种繁华会烟消云散,剩下的只是凄凉的哭喊,家破人亡。
战争,从来苦的都是这些毫无反击之力的老百姓。
而我能为他们所作的就是做好边疆的防御准备,尽最大可能让战争不要发生,突然之间,肩上的胆子重了许多。
一直想着脱离欧阳听风,过自己想要的闲云野鹤的生活,却忘了背负在我身上的担子有多重。
想到这些,我无奈地望着辰明君,真怀疑他是不是知道了什么,所以特意和我说这些,这么多无辜的生命全部压在我的身上,我还能逃脱吗?
毫无疑问的,边疆一事,我必须全力以赴,不容有失。
掌柜的看出我们这一桌非富即贵,上菜的速度十分快,小二哥笑脸盈盈地说着吉利话,辰明君闪了他一锭银子,便是兴高采烈的下去了。
夹了个鸡腿给大福,他皱着眉毛一脸厌恶的瞅着碗里突然出现的金黄喷香的大鸡腿,抬头看着我,无声的抗议,我略一挑眉,小样,我夹的敢不给面子。
大福无奈地低下头,夹起鸡腿,小口地啃了一下,眼角余光察觉到子云黑亮的眸中闪过一道羡慕的光芒,他眉头皱的越发紧。
我亦是看见了子云眼中的羡慕,心中微微酸涩,在他心中或许我便是这世上唯一的亲人了,所以即使惧怕仍是渴望亲近。
明知道在他幼小的心灵里只要一点点亲情,我却害怕他成为欧阳听风威胁我的另一个把柄,淡漠地吃着饭,暗暗留意着这个沉默弱小的孩子。
心中忧虑越发多了,子云太小担不起林家堡的担子,如果找不到一个有能力又可以信任的人,我没办法放心上路,子云的安全亦是得不到保障。
林家堡的事业属于江湖,而我又是朝堂中人,或许,我该用借用我手中朝廷的力量为林子云护航。
而当务之急,便是找到一个可用之人,且确保他无异心,季白绝对不是这个人选,他的司马昭之心已然路人皆知。
一顿饭,可谓是吃的我食之无味。
付了银两,辰明君便有事先行离开了,我掏出手绢递给大福,示意他擦拭嘴角的油渍,他小脸微红,恼羞地接过手绢。
转头看见林子云的嘴角也有一块油渍,我忍不住笑出声,果然是孩子,下意识地便以拇指擦拭去他嘴角的油渍。
林子云先是愣了一下,明亮的大眼睛渐渐泛红,抿着嘴怔怔地望着我,我心中一紧,越发怜惜这个孩子。
面上柔和了一些,笑着揉了揉他的发,笑道,“走吧,姐姐带你们出去逛逛。”
大福走在最前方,子云紧跟其后,心仪伴随我左右,一行人下楼去,离去时,我注意观察了一下那群青鸾国人,他们每个人都沉默寡言保持着高度的警惕,无形中我感觉到一股煞气。
尤其在辰明君说完青鸾国的野心后,我对这群人越发注意,直觉告诉我,这群人的出现在这绝对不简单。
缓缓走出酒楼,入目所及仍是繁华热闹的街道,街道两旁,各色商店琳琅满目,古代的娱乐场所并不多,就我所知,除了花街柳巷还真没什么好玩的地方,但是花街这种地方肯定是不能带这些孩子去的。
索性问这几个地道的古人,“接下来你们打算去那里玩呢?”
心仪自幼在欧阳山庄长大知道的并不比我多,她保持沉默,笑吟吟地望着,一副我去哪她就去哪的笑脸。
我笑了笑,问大福,“你呢?有想去的地方吗?”
大福认真的想了想,摇摇头。
我看向子云,“那你来说,不许说不知道。”
子云本来已经打算好摇晃的脑袋,顿时停了下来,呆呆的望着我,见三个人都直勾勾地看着他,焦急地抓脑门子,眼睛左右旋转,努力想附近有什么好玩的。
眼睛遽然一亮,他欣喜道,“我知道了,我们去武道场看比武吧。”
“武道场?”
子云连连点头,解释道,“没错,武道场每天都有很多武林高手在比武较量,很精彩,很好看,一个人五两银子就可以看一整天了。”
“噢,那些武林高手为什么要平白无故表演给别人看,江湖人士不是最恨像小丑一样丢人现眼吗?”
“自然不是这么简单,前往武道场的武林人士彼此间都是有赌注的,每人出一样东西,如果看的上眼了,才开打。赢的人就可以拿走输的人的赌资。而且,武道场每天都会记录这些高手的胜负情况,然后汇报给江湖百晓生,以求榜上有名。”子云兴奋的说了一通,我大致听明白了,也有了几分兴趣,“好,那我们就去武道场。”
子云兴奋地在前面带路,我们跟随着他缓缓的穿过街道,小巷,约莫五分钟的路程,走到了一栋气势雄伟的府邸前,大门口威武地站着两只石狮,朱红的大门高约三米,显得格外壮观,门口摆着一张桌子,一名灰衣仆人坐着收取银两。
我上前交付了银两,灰衣人头也不抬地给了我四个牌子,我拿着牌子缓缓走进大门,进门向前行走大约三米,又是一扇朱红色的大门,推开这扇门,是一间简单空旷的空地,占地上千平方,四面是廊道一般的围墙,仿佛电影院的坐席一样,高高低低,摆放着无数的座椅,而中间露天的空地上,一座石头简单搭建的宽大擂台,如此简单,明了。
我们进门的时候,里面已经坐着许多人,擂台上两条人影也如火朝天地战斗着,招式不断,看到人眼花缭乱,热血沸腾。
寻了四个位置坐下,大福激动的眼睛眨也不眨的盯着擂台上的武林高手,心仪亦是紧张兴奋的抓着我的袖子,唯有子云还稍微矜持些,想来以林家堡的势力,再怎么不受宠,他还是唯一的少爷,这种场合想来还是不难的。
场上这对高手水平相差甚远,灰衣男子不显山不露水的,简单几个回合便将白衣男子打下擂台,白衣男子自地上爬起,擦去嘴角的血迹,认输的双手做一辑,而后离开。
裁判敲下铜锣,宣布获胜方。
同时,将白衣男子的赌注,血莲花交到灰衣男子手上,没想到这么轻易就能得到传说中的疗伤圣物血莲花,我忍不住啧啧了两声,这些江湖中人的想法实在异于常人,像这白衣男子明显技不如人,居然还舍得下血本只为与灰衣男子一战。
左侧突然传来一声鄙夷的切声,我下意识的转过头,只见一名身材略显发福的中年男子眼睛直勾勾的望着正要下场的白衣男子。
大福亦是转过头看了他一眼,又疑惑的看向我,我摇摇头。
中年男子怀中抱着一柄大刀,肮脏的布条简单的缠绕着,一脸下垂横肉的老脸发出一声冷笑,他身旁的另一名富商模样的中年男子急的忙头大汗,看看他又看看擂台上,眼看白衣男子就要下场了,压低声音急道,“童大人,您还不出手吗,逍遥子就要走了。”
被称为童大人的横肉男子,紧了紧怀中的大刀,冷笑道,“放心吧。”语毕,直起身子,气势嚣张至极的淡淡道,“慢着。”
富商抹了把汗水,望着擂台上那道停下的身影,总算松了口气的模样,逍遥子顺着声音看了过来,倒是个挺帅气的男人,只是稍显冷漠了些。
一脸横肉的中年男人见他看过来,嚣张地冷笑道,“在下童啸,要与你一战,赌注就是你手上的血莲花。”
逍遥子瞄了他一眼,淡淡道,“没空。”
哇塞,我望着童啸本来不可一世的嚣张嘴脸,一点一点的变青,心中暗笑,这个逍遥子太帅了。
童啸怒了,一言不合,便要出手。
富商忙拉住他,大声道,“我等以天蚕宝甲为赌注,逍遥子,你可迎战。”
逍遥子头也不回,淡淡道,“没兴趣。”
越来越帅了,我对这个男人越来越感兴趣了,低头询问大福,“你知不知道这个逍遥子是谁?他武功有多高强?”
大福有些奇怪我为什么对他感兴趣,想了一下,道,“逍遥子,剑客,百晓生的江湖高手榜上排名第五。”
第五,乖乖,很厉害啦。我咂舌,讶异地看了童啸一眼,连大福都知道这个男人排名第五,是个超级高手,这个童啸居然还要挑战他,难道他的武功更厉害?
还真是看不出来。
逍遥子一句没兴趣,噎的富商呛了一下,老脸涨红,急道,“我等以回魂丹一枚为赌注,逍遥子可应战。”
逍遥子脚步微顿,我问大福,“回魂丹是什么,居然能打动逍遥子。”
大福摇了摇头,他也不是很清楚,虽然会武功,但是他毕竟年纪还小,又不是江湖中人,所以知道的并不比我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