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耀现在有资格可以继承家主位置的资格吗?”,长老们质问着纪战。“他连藏兵谷的试炼都没通过,这件事已经让纪家沦为整个天荒帝国的笑柄了。”长老继续质问道。
可是纪战并没有立刻回答长老们的质问,一旁的纪耀也没有开口说话,等了一些时间之后,纪战开口说道,“纪耀他有资格继承纪家家主之位。”长老们听了纪战的回复,愤怒回复道“他是你儿子他就有资格继承纪家的家主的资格吗?成为家主必须为族里争光为族里带来荣誉,而他却为家族带来耻辱。”
“这就是你所说的资格吗?纪战。“”是的,长老们,纪耀的确是失败了,但这并不代表他会一直失败下去,一件神器并不能代表一个人实力的强弱,我们纪家没有什么特别厉害的神器,但我们照样屹立于天荒帝国,我们的先祖所拼杀获得的成功,也是靠着自己的实力,靠着他们骨子里的英勇之血,“纪战平静的回复道。
时间过去了很久,我们或许已经忘记自己祖先曾经的英勇之血,而渐渐变得和天荒其他世家一样为了追寻神器,追寻所谓的荣誉,而陷入桎梏之中。
长老们听了纪战的话若有所思,“我们不能忘记我们的根,我们纪家因何能屹立在天荒一千年,我们的祖先也失败过,但后来凭借自身的强大意志战胜了困难,如今才换的纪家如此的家业,难道这些各位已经忘了吗?”纪耀提醒着长老们,他们纪家所强大的根源在哪里。
“我请求各位长老免于追究纪耀此次的失败。”纪战向长老们请求道,纪耀在一旁听着父亲和长老们的辩论,他对于给纪家带来耻辱也是感到非常沮丧的但听到自己的父亲依然如此维护自己,心中却感到十分感动。
“纪耀依然有资格继承纪家家主的地位,不过如果他依然无法为纪家带来荣誉,那他还是会剥夺继承权。”长老们宣判道。
没想到长老们竟然还会让自己拥有纪家家主的继承权,这着实让纪耀吃了一惊。“现在散会了。”说完,长老便消失在了黑暗中。“父亲我让你失望了,这一次暗域森林之行我又失败了。”纪耀愧疚的向纪战说道,纪耀向父亲和二叔诉说着关于这次暗域森林的经过,不过纪耀没有告诉他们自己碰到了云萧和萧月的事。“你竟然见到了八荒兽。”纪夜惊讶的说道,“不仅见到了而且还被它两招就击败了,不过它却没杀自己。”纪耀继续说道。
这让父亲和二叔都感到极其震惊,传说八荒兽嗜杀成性,和他交手过的不管是神还是人几乎都难逃一死,没想到纪夜竟然活着回来了,“八荒兽现在还在暗域森林里吗?”父亲和二叔一齐问道,“还在吧,它不会走出暗域森林的。”纪耀说道。
父亲和二叔再问道“为什么。”
纪耀无奈摇头说道,“我也不知道啊。”没想到暗域森林里那只最恐怖的魔物竟然是八荒兽,纪耀的回来还将八荒兽的去向带了回来。自从一千年前的神魔大战之后,人们全都不知道八荒兽去了哪里,原来是被放逐在了暗域森林中。
“耀儿这不怪你,八荒兽不是一般的魔物,即使是为父我,可能也挡不住八荒兽十招。”“什么。”,父亲的话让纪耀感到震惊,父亲已是神魂境,连神魂境也抵不过八荒兽十招,八荒兽的实力到底有多强啊,自己如何才能打败它。纪耀想着。”你先去休息吧,明天要去天荒学院读书了,“纪战关切的说道。”好的父亲,“纪耀回复道,说完便立马回自己房间去了。纪夜看着纪耀的背影,对大哥说道,“我看耀儿的修为无可限量啊。”纪战听了脸上微微一笑。自己的儿子跟有超过神实力的八荒兽交战还活着回来,这已经足够让纪战自豪了。
纪耀往自己的房间慢慢走去,在一路上也想着很多事情,自从被萧月亲了之后,他就莫名的会想起她。纪耀也不知怎么地,纪耀一路看着自己家的风景,自己离开的这几个月,纪家又修葺了一番,新增了一个大大的假山和一个锦鲤池,纪耀看向锦鲤池中的锦鲤,有纯红的和红白相间的,看起来非常可爱漂亮。
“家里怎么会建锦鲤池,难道父亲纳妾了。”疑问立马充斥在纪耀脑中,自从母亲死后父亲便再也没有续过弦。现在家里如此修葺看起来,是要有女人进来啊,不过纪耀并不关心这个,或许被杨幼晴伤害之后,自己也对女人不再那么相信了吧,不过自己为什么老是会想起萧月呢?,纪耀边走着边想。
在纪耀边走边思考问题时,纪耀注意到了一个女人,那女人模样真绝色,自己本以为杨幼晴是自己见过最美的女人,没想到那个女人竟然比杨幼晴还美,她正在看着锦鲤,还给锦鲤喂食,眼中脉脉含情,皮肤吹弹可破,牙齿如皓月一般,笑起来十分的温暖。
纪耀不住的被其吸引,渐渐的靠近那名绝色女子,当纪耀靠近时,那名绝色女子也回过神来,盯着纪耀看,“你是。”纪耀开口问道,那绝色女子忽然扑哧一笑,“你连我都不认识了,我是你表姐啊,纪耀。”纪耀听了,好像逐渐的想了起来,自己五六岁那年这个表姐来过自己家,而且那个时候他记得那个表姐那时也就七八岁,长相也不是很漂亮,怎么过了十多年变了这么多,纪耀认都认不出。在他的印象中表姐的名字好像叫锦鲤,而且特别的喜欢锦鲤,她一来父亲就给她建了一个锦鲤池。后来至于那个锦鲤池怎么消失,那就是纪耀干的了。
“锦鲤表姐,好久不见了,你现在变得真美。”纪耀讪讪的笑着,“不过你还是和小时候没多大变化啊,小耀,我一眼就认出你来了。”锦鲤微微一笑道。
第十三章家主之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