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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蛊人传说

“悠子,你为什么不回家?”一个年轻的男人轻声问坐在路旁的孩子,却没有得到回应。孩子蜷缩成一团把头埋近胳膊里,不做声也不动。男人貌似很了解他的性格,丝毫没有感觉惊讶。
“悠子啊,这样不做声的习惯不好,既然不愿意回家,就跟我回去吧,我那里有很多你喜欢的。”男人虽然口里说着诱惑的话,但却并不在乎能不能诱惑到眼前的孩子,不由分说的拦腰抱起孩子,孩子没有挣扎,他应该知道这男人是镇上传言的妖怪,虽已年近百岁,但身体却强壮到好似中年。男人的百岁而不老,加上镇上的孩子又总是失踪,种种迹象都让人怀疑他是个吃人的妖怪,但这个孩子似乎不怎么怕他,闭着眼睛任由他抱着。
男人很清楚这孩子是镇上公认的小傻子,从出生起到现在四岁多没有说过一句话,没叫过一个人,到医院检查医生说他不是哑巴,但就是没办法让他开口说话,别的孩子每天到处疯玩,他却总是坐在树阴下一动不动,有人说是自闭症有人说是智力障碍,父母看到他这样子也就放弃了,反正家中还有一个哥哥两个妹妹。
男人把孩子带到家中,这是一个偏远的角落,离镇上有近二十多里路,四周没有任何建筑,丛林横生。男人的家是一个两层的竹楼,简要的家具和生活用品可以看出他是一个多么脱离世界的人。孩子被带到竹楼下的一间密室,男人突然莫名的扬起嘴角,笑的很诡异“还差一个还差一个了,哈哈哈哈就差一个了。”孩子抬起头,他看见满屋子的孩童,都差不多五岁到十岁的样子,他不知道有多少个,男人也并未多说什么,把孩子放下就锁门离开了,如果没错他应该去找那最后一个了。大一点的孩子看到新来的就凑过来跟他说话,告诉他男人把食物放在柜子里,但是看到他不回应也不愿抬头,就不再理他了。
十几天的暗无天日,那些孩子都努力想出去却没有结果,七十六个孩子分享一柜子食物,很快食物就没有了,男人终于回来了,带来了另一个孩子,他是第七十七个。
“从明天开始你们就会变成我的一顿美味的年华餐哈哈哈哈哈哈哈,期待吧孩子们,用你们最后的时间去期待吧!”男人说完了疯话就锁门离开了,留下一群惊恐的孩子,孩子们拼命的敲打门窗,大声的呼救,只有那个孩子一脸的平静蹲在角落里。
第二天男人很高兴,他穿上一件自认为很合身的衣服,梳洗了凌乱的头发,打开密室的门,但是他看到了令他毛骨悚然的场面。满地的骨头,像屠宰场被屠夫把肉割下来后的牛骨和羊骨一样干净,却能清晰的分辨是那些孩子的骨头,地上被鲜血覆盖,只有角落里还有一个孩子,那个叫悠子的孩子,如同男人发现他时一样坐在地上把头埋进膝盖里。
男人虽是杀人已不惧的恶魔,这时却也腿微微有些发着抖,他之所以要找来七十七个孩子,是因为他曾经穷困潦倒的时候挖过一些荒野的孤坟,他在一座豪不起眼的,连墓碑都没有的土包里找到了一本记录长生不老的册子,儿时家境不错的时候他还读过一些书,所以册子上的繁体他倒是能一一看得懂。册子上面说的是一种秘术,找七十七个和自己血液能融合的孩子,在天地的运行与人身体的经脉运行相益的时候,把这些孩子的血全部灌输到自己的身体里,替换掉身上的旧血就可以延长二十六年的青春,他试过一次成果可见相当可观,这是他的第二次采集。
虽然被眼前的一幕震惊了,但想一想自己从十年前就开始准备的这第二次换血,每天蹲在医院里采取各种方法记录那些跟自己血型一样的初生幼儿的出生时间、姓名、住址,期间有不少目标在出生后染了疾病或者早亡了,他又要再去寻找新的目标,这十年也是吃了不少的苦头受了不少的累,才收集到了这些孩子,加上今天就是所谓的“良辰吉日”,居然所有的努力功亏一篑。男子失去了理智,他把所有恨意投射到那个叫悠子的孩子身上,他觉得是他毁了他的一切,所以他无论如何也要把这个孩子碎尸万段。
男子走到悠子身边,一脚踹向蹲在地上的孩子,速度很快,但在碰到悠子的前一秒却怎么也踢不下去了。因为他的脚踝被一只稚嫩的小手抓着,力量居然大到让他甚至收不回来,当悠子抬起头的瞬间,男子惊恐的坐到了地上。“慕雪该睡了。”范慕雪躺在我怀里安静的听着故事,可时间已经很晚了我也不打算讲完这个故事。
“可是我想听。”我摸摸她的头把她放进了被我的体温暖好的被子里,“明天是开学的第一天,我也该早点睡了。”
我叫莫染,这不是我的本名,我的本名已经在十三年前一场瘟疫中随着全城的人一起化为乌有了,这名字是负责做隔离和救助工作的一个人给我起的,因为整场灾难中只有我一个是幸存者,听所谓的教授说,我身体本身对这种病毒没有接纳性。虽然那时我已经七岁,但由于自闭症的原因他们一直没有问出我的名字,所以又给我起了个别名,可能莫染有出瘟疫而不染的意思吧。被救助后我一直住在孤儿院里,我记忆中的十年就是高傲冷漠的院长,一脸厌恶的老师,各自成群的孩子,还有安静的院角桑树。我知道她们都把我当成病源体,即使被证实真的没有感染瘟疫病毒,她们也不会放心,所以老师们看到有哪个孩子有稍微的不舒服就大张旗鼓的非要检查个彻底,到医院检查的费用不低,可能在院长的心里这些帐都应该算在我头上吧。
我总是喜欢静静的看着这个世界的丑恶,就像看一场没有主角的电影。也许我真的不会哭也没有所谓的感情这东西吧,不然我为什么会面无表情的看那个男人杀掉她们呢?后来,有警察来处理,这些历经血腥场面无数的人刚一踏进院子却有不少出去吐了,我还是蹲在属于我的院角,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就是不明白那个男人为什么不杀我,明明看见我了,明明有充足的时间,却只是对我笑笑提刀离开了,也许我注定该活下来,但我不知道为什么而活着。警察看见角落的我时一脸欣喜,但我无法告诉他罪犯的样子,一名女警把我拥在怀里问我“你怕吗?”我摇了摇头挣脱了,我讨厌别人碰我,就如同别人也讨厌碰我一样。
孤儿院沦陷后,十七岁的我被警察推荐进了一家精神病院做帮工,包吃住每个月有一千块钱,如果说这是一个恐怖的地方也不尽然,因为我喜欢这里,这里没有人用厌恶的眼神看我,但他们看我的眼神里会出现惊恐,他们不怕医生护士却唯独看到我就一脸怯懦,记得有一个人跟我说“凡是精神不正常的人可以看见一些常人看不见的东西。”我不记得是谁说的,但也许我该去相信。除了这份工作,院长还交给我另一个工作,就是兼职他女儿范慕雪的家庭教师,说是家庭教师,其实也就是个保姆,他的女儿从小在德国长大,十五岁了才回国,要说老师,她算我的半个老师。
三年之后的现在范慕雪的父亲也就是精神病院院长推荐我进了一所特殊的救助学校『逸颖大学』。
这里风景很好,比普通大学还要好很多,好到好到阴森。没有过多的建筑物,包裹在大片的丛林湖泊中,我喜欢这种幽静的环境。也许会有不少人喜欢,但如果你们真的面对这样的环境,心底莫名的害怕会浮现出来。进班报道时班级只有三十个人,150平米的教室里一共也就准备了三十套桌椅。也是,这种学校哪会来那么多学生。环视一圈寻找我喜欢的位置,但早到的人已经占领了这些地方,这让我突然感到种烦躁,不得不坐在正中间最后一排。老师进来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飘逸的长裙模特般的身材搭着齐腰的卷发,清新唯美诱惑,可是转头一张五十岁的脸…我听到前桌倒吸一口冷气的声音,伸手向后递给我一张纸条[看来美少女战士出镜忘记美颜了]。我嘴角抽了抽,把纸条扔给了别人。见过老师后就去了分配的寝室,我住在五楼510也就是走廊尽头的一间宿舍。宿舍里只有两张床两套桌椅柜子,本来以为这种学校会条件很差,十几人一间寝室什么的,看来我低估这里了。嘴角扬起一抹很久不曾出现的笑意,却在看见那张已经铺好的床铺后落了下来。我讨厌跟人相处,很讨厌。这会引出我心中的嗜血因子,希望那家伙最好不要惹到我。
整理好所有东西后天已经黑了,在食堂吃过东西回宿舍的时候,同寝室的人已经躺下了。是个很腼腆的少年,见到我后缩进被子里不出来,不!他不是腼腆,他是胆小,如果你们觉得胆小不是病,就太偏执了,胆小到一种境界就已经进入心理疾病的范畴了。不过这正和我意,这样我就安静了。
第二天去上课,我仔细注意了一下,这里一共十个班,八个普通班是四个年级,两个进修班,我在普通班的第一个年级,老鼠也是。(因为不知道他的名字,老鼠,是我给同寝室的胆小鬼起的外号。)
三十个人,点到时包括我只有二十六个人有回应,其余的四个明明在教室却像死人一样了无生气。看来我还算是班里活泼的人,呵。
上课的时候我注意到一个奇怪的人,坐在第一排靠窗的位置,一身黄色的运动服加上一头黄色的炸毛,诈的一看还以为是漩涡鸣人。他一直看着第一排中间的一个女孩,但眼神里却不是爱慕,没看错的话那种眼神叫厌恶…好奇心被钩起来的感觉真不好,甩了甩头不再去看他。
一整堂课,鸦雀无声,不知道为什么我开始越来越喜欢这里了。
刚下课前桌就把手伸到我身上一通乱摸,我拍开身上的手厌恶的看着他,不明白他要干什么。“诶,有火机吗?有吗?有吗?”听到他的目的我转头向寝室走去,我讨厌自来熟的人,更何况我根本不会带火机这种东西。但他似乎坚信我会有火机一直跟在我身后搞着自我介绍。归根结底,我都只记住了一句“我的名字叫凤瞿”。转头仔细打量了他一眼,这一身的霸气果然被姓给毁了,没听到名字前我只是觉得他长得挺白,现在看比范慕雪还秀气。
“唉?你住在510?我就住”凤瞿的声音被我关在了门外,我对他住在哪里不会有兴趣。
寝室里,老鼠似乎正在写着什么,看到我进来迅速收了起来,可能是日记之类的东西吧,没有再看他,我拿着衣服进了卫生间洗澡,温热的水总是让我有种很安全的感觉,但水这种介质会让我脖子上的伤被显出来。浴室的空间不大,靠寝室内部的一面墙上是一面50×100的大镜子,镜子下方有一个50cm的置物台,这个设计真的很可笑,洗澡的时候想不照镜子都难。
洗完澡穿上浴袍从卫生间出来,老鼠还在写着,看到我后又急忙收了进去。我皱着眉头看着他,讨厌他这种把我当做喜欢偷看别人日记的变态般的小动作。老鼠发现我一脸不善的看着他,似乎很害怕迅速收拾衣服躲进了卫生间里,又怕我去拿他写的东西一样,从卫生间里探头出来使劲的盯着桌子抽屉上的锁,发现确实锁了才又关上卫生间的门。
我觉得我快忍到极限了,他再惹我的话我一定不会让他好好生生的走出这间寝室。
开学一周后,我大致对于这个地方有了一点了解,这里之所以即是公益学校,却又生源少到过分的地步,不仅仅是因为太过阴森,更因为偏远生僻,来这里的人除了特殊情况外恐怕就只有确实家境困难的了。
这几天我们的课程都很顺利,每个科目的老师都见过了,印象最深的除了第一天见到的美少女巫婆,还有辅导员明少,因为年龄跟我们相差只有五六岁,所以班里的人都当面叫他的名字,并不是他脾气有多好,只是他并不怎么介意这些。
开学接近一个月,学校的人刚刚混熟,三两成群的聚在一起取乐,原本幽静的校园开始变得吵闹,但是谁也没想到第四周的周二,三年级有一个男生的尸体在湖边被发现,打破了所有轻松的气氛,这个男生被一枝花贯穿胸口,据说这人品行不好,偶尔会对女生动手脚,这是我知道的全部内容,虽然我好奇心重,但我喜欢刻意回避我的好奇心,因为我讨厌这种感觉。这些仅有的资料都是凤瞿硬塞进我耳朵里的。
不过我觉得这些资料会引出一些问题,如果说杀人的凶器是花,那么谁有这么大的能耐可以,用并不尖锐的花枝穿过衣服皮肤肌肉甚至骨骼,武林高手?我不能否认学校里可能有这方面的人才,但这个难度似乎大了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