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七杀只一位,要本身旺,如年月时三处有制伏为福;却要行杀旺运,运三合得地亦发;若无制伏,则要行制伏为福。
行杀旺运无制伏,则祸作。
时上七杀,却不怕阳刃,而亦不畏冲。
如(辛丑,乙未,乙卯,丙子):此命身旺,生于六月之中,岁干透出辛丑为七杀;喜得丙子合辛丑之杀,乃贵而有权。
如(甲午,丙寅,庚子,丙子):此命身弱,见火局,又见月令丙寅七杀,时又见丙子;火克庚金,金死于子,身弱杀旺,又无制伏,宜乎带病贫薄。
如(丁巳,戊申,壬子,戊申):此命身旺,见二戊为七杀,引归于巳;丁与壬合,戊与癸合,金又长生于巳,戊禄在巳;乃壬戊二字俱旺,所以贵也。
《论官星太过》
如壬癸生人,四柱是辰戌丑未巳午,天干不露官星与杀,则官杀暗藏于中为多。若四柱元有为好;若无制伏,须行木运,与三合木局亦好。
大凡官星多则杂,务要除而清之,乃可发福。
若官星多又行官运,亦不济事。
《论官杀混杂要制伏》
官星要纯,不要杂。
假如甲木用辛金为官,若年是辛,月是酉,时上亦是死官,虽多尽不妨,盖纯一尽好;若有金或庚申,则混杂为杀,以伤其身。要行火乡制伏,则发福也。余仿此也。
论印绶》
所谓印?生我者,即印绶也,经曰:“有官无印,即非真官;有印无官,反成其福。”何以言之?大抵人生得物以相助相生相养,使我得万物之见成,岂不妙乎;故主人多智虑,兼丰厚。
盖印绶畏财,主人括囊。故四柱中及运行官贵,反成其福,盖官鬼能生我;只畏其财,而财能反伤我。
此印绶之妙者,多是受父母之荫、承父之赀财,见成安享之人;若又以两三命相并,当以印绶多者为上。
又主一生少病、能饮食。
或若财多乘旺,必多淹留。
虽喜官鬼,而官鬼多或入格,又不可专以印绶言之。
假如,甲乙日得亥子月生,丙丁日得寅卯月生,戊己日得巳午月生,庚辛日得辰戌丑未月生,壬癸日得申酉月生者是也,其余以类言之。最怕行印绶死绝之运;或运临死绝,复有物以窃之,即入黄泉,无可疑也。
夫印绶者,生我之谓也,亦名生气。以阳见阴,以阴见阳,谓之正印;阳见阳,阴见阴,谓之偏印。喜官星生印,忌财旺破印。
如甲人生亥子月中,水为印,忌火伤官,忌土破印,要行生旺之乡,怕行死绝之地;若行死绝之地,或有物以伤之,则危矣!
印绶之人智虑、一生少病、能饱食丰厚、享见成财禄;若两三命相并,当以印绶多者取之。
最忌财来乘旺,必生淹滞。
若官鬼多,或入别格,又不可专以印绶论。
大凡月与时上见者为妙;而月上最为紧要。
第12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