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出版文学> 四书五经>第40章

第40章

十四孟子曰:“求也为季氏宰,无能改于其德,而赋粟倍他日。孔子曰:‘求非我徒也,小子鸣鼓而攻之可也。’由此观之,君不行仁政而富之,皆弃于孔子者也。况于为之强战?争地以战,杀人盈野;争城以战,杀人盈城。此所谓率土地而食人肉,罪不容于死。故善战者服上刑,连诸侯者次之,辟草莱、任土地者次之。”
十五孟子曰:“存乎人者,莫良于眸子。眸子不能掩其恶。胸中正,则眸子了焉;胸中不正,则眸子眊焉。听其言也,观其眸子,人焉廋哉?”
十六孟子曰:“恭者不侮人,俭者不夺人。侮夺人之君,惟恐不顺焉,恶得为恭俭?恭俭岂可以声音笑貌为哉?”
十七淳于髡曰:“男女授受不亲,礼与?”
孟子曰:“礼也。”
曰:“嫂溺则援之以手乎?”
曰:“嫂溺不援,是豺狼也。男女授受不亲,礼也;嫂溺援之以手者,权也。”
曰:“今天下溺矣,夫子之不援,何也?”
曰:“天下溺,援之以道;嫂溺,援之以手。子欲手援天下乎?”
十八公孙丑曰:“君子之不教子,何也?”
孟子曰:“势不行也。教者必以正;以正不行,继之以怒;继之以怒,则反夷矣。‘夫子教我以正,夫子未出于正也。’则是父子相夷也。父子相夷,则恶矣。古者易子而教之。父子之间不责善。责善则离,离则不祥莫大焉。”
十九孟子曰:“事孰为大?事亲为大;守孰为大?守身为大。不失其身而能事其亲者,吾闻之矣;失其身而能事其亲者,吾未之闻也。孰不为事?事亲,事之本也;孰不为守?守身,守之本也。曾子养曾皙,必有酒肉。将彻,必请所与。问有余,必曰‘有’。曾皙死,曾元养曾子,必有酒肉。将彻,不请所与。问有余,曰:‘亡矣’。将以复进也。此所谓养口体者也。若曾子,则可谓养志也。事亲若曾子者,可也。”
二十孟子曰:“人不足与适也,政不足间也。惟大人为能格君心之非。君仁莫不仁,君义莫不义,君正莫不正。一正君而国定矣。”
二十一孟子曰:“有不虞之誉,有求全之毁。”
二十二孟子曰:“人之易其言也,无责耳矣。”
二十三孟子曰:“人之患在好为人师。”
二十四乐正子从于子敖之齐。乐正子见孟子。孟子曰:“子亦来见我乎?”
曰:“先生何为出此言也?”
曰:“子来几日矣?”曰:“昔昔。”
曰:“昔昔,则我出此言也,不亦宜乎?”
曰:“舍馆未定。”
曰:“子闻之也,舍馆定,然后求见长者乎?”
曰:“克有罪。”
二十五孟子谓乐正子曰:“子之从于子敖来,徒餔啜也。我不意子学古之道,而以餔啜也。”
二十六孟子曰:“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舜不告而娶,为无后也,君子以为犹告也。”
二十七孟子曰:“仁之实,事亲是也;义之实,从兄是也。智之实,知斯二者弗去是也;礼之实,节文斯二者是也;乐之实,乐斯二者,乐则生矣;生则恶可已也,恶可已,则不知足之蹈之、手之舞之。”
二十八孟子曰:“天下大悦而将归己。视天下悦而归己,犹草芥也。惟舜为然。不得乎亲,不可以为人;不顺乎亲,不可以为子。舜尽事亲之道而瞽瞍厎豫,瞽瞍厎豫而天下化,瞽瞍厎豫而天下之为父子者定,此之谓大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