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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徐广曰:吕在宛县。《左传》:楚子重请取于申、吕以为赏田,申公巫臣曰:“不可,此申、吕所以邑也,是以为赋,以御北方。若取之,是无申、吕也,晋、郑必至于汉。”《史记》:吕尚先祖为四岳,佐禹治水有功,虞夏之际,受封于吕。《列女传》:太姜有吕氏之女。
《水经注》:宛西吕城,四岳受封于吕。《括地志》:故吕城在邓州南阳县西四十里。《吕氏春秋》:吕在宛县西,伯夷主四岳之祀,佐禹有功,氏曰“有吕”,或为甫。《郡国志》:汝南新蔡有大吕亭,故吕侯国。《舆地广记》:蔡州新蔡县,古吕国。今以《左传》考之,楚有申、吕,时新蔡属蔡,非楚邑,当以在宛县为正。
许见前
孔氏曰:言甫、许者,以其俱为姜姓,其实不戍甫、许也。六国时,秦、赵同为嬴姓,《史记》、《汉书》多谓秦为赵,亦此类。

曹氏曰:留本邑名,其大夫以为氏。

《郑氏谱》曰:初,宣王封母弟友于宗周畿内咸林之地,是为郑桓公,今京兆郑县是其都也。又为幽王大司徒,甚得周众与东土之人,问于史伯曰:王室多故,余惧及焉,其何所可以逃死?史伯曰:其济、洛、河、颍之间乎?是其子、男之国,虢、郐为大。虢叔恃势,郐仲恃险,皆有骄侈怠慢之心,加以贪冒,君若以周难之故,寄孥与贿,不敢不许,是骄而贪,必将背君。君以成周之众,奉辞罚罪,无不克矣。若克二邑,鄢、蔽、补、丹、依、畴、历、华,孔氏曰:八国皆在泗水之间。韦昭曰:八邑。君之土也。修典刑以守之,惟是可以少固。桓公悦其言,从之。后三年,幽王为犬戎所杀,桓公死之,其子武公与晋文侯定平王于东都王城。卒取史伯所云十邑之地,右洛左济,前莘后河,食溱、洧焉。今河南新郑是也。郑《发墨守》云:武公迁居东周畿内。武公又作卿士,国人宜之,郑之变风又作。
《地理志》:郑国,今河南之新郑,本高辛氏火正祝融之虚也。及成皋、荥阳,颍川之崇高、阳城,皆郑分也。土狭而险,山居谷汲,男女亟聚会,故其俗淫。《郑诗》曰:“出其东门,有女如云。”又曰:“溱与洧方灌灌兮,士与女方秉菅兮。”“恂盱且乐,惟士与女,伊其相谑。”此其风也。吴札闻郑之歌曰:“美哉!其细已甚,民弗堪也,是其先亡乎?”自武公后二十三世,为韩所灭。
《通鉴外纪》:宣王二十二年,封季弟友于郑都咸林。《括地志》:郑故城在华州郑县西北三里,桓公友之邑,秦县之。武公十一年初县郑。朱氏曰:新郑,今之郑州。
《水经注》:《竹书纪年》晋文侯二年,王子多父伐郐,克之,乃居郑父之丘,名之曰郑,是为桓公。《帝王世纪》云:或言县故有熊氏之墟,黄帝所都也。孔氏曰:《郑世家》:“虢、郐果献十邑,竟国之。”则桓公自取十邑,见“史伯为桓公谋”。故傅会为此说。
服虔云:郑,东郑,古郐国之地。是郑虽取其地,不居其都。僖三十三年《左传》称文夫人葬公子瑕于郐城之下,服虔云:郐,故郐国之墟。杜预云:郐国在荥阳密县东北,新郑在荥阳宛陵县西南,是郑非郐都,故别有郐城也。
《郡县志》:郑州新郑县,郑武公之国都。韩灭郑,自平阳徙都之。《战国策》:韩之取郑,从成皋始。
林氏曰:春秋战争之多者莫如郑,战国战争之多者莫如韩。秦、汉之间,天下有变,必于荥阳、成皋之间决胜负。
朱氏曰:郑声之淫,有甚于卫,故夫子论为邦,独以郑声为戒,而不及卫。《周礼疏》曰:《郑诗》说妇人者九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