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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

十六、论凡存在即合理
一、黑格尔有句话,说:凡是存在的即是合理的。此语大起误解,易为人所诟病,而应用于历史社会上,尤见毛病。此一句深一层哲学上的话,与普通对于既成事实之承认,似乎有类似的意义。英国人承认中共,除其现实上的权衡利害外,亦可以此言为籍口。此不可以无辩。
黑氏之说此话,其原意是形而上学的。柏克莱主张凡存在即被知,此语的意思是说:没有一个既是现实的存在而又不在心觉的涵摄以内的。他的辩论,开始固是从知识论上说,然而他这个主断的究极成立实在是依据一个形而上的原则的,而他亦实在是推到这个立场为根据。从形而上学的立场说,不能不肯定一个精神的实体(即神心)。因此,凡现实宇宙中的任何现实存在必为此精神的实体所贯注,因而亦即必为神心所涵摄,因此,遂成就凡存在即被知一主断。
由凡存在即被知函着凡存在即现实,而由凡存在即现实即含着凡现实即合理。这是一串推理的发展。因为凡为精神的实体所贯注,必然为此实体中的神理所贯注。此是一个形而上的陈述。依西方正宗的哲学系统说,事物之被知性(亦曰观念性),现实性,合理性,三者是合一的。上帝有两种事务不能创造,亦即有两种东西不能在神心的涵摄中,一是矛盾的东西,一是罪恶。因此,在现实宇宙中,凡是一个有,一个存在,都是正面的,积极的,都有他在神心中的意义与价值。哪怕是一草一木,一个苍蝇,一个粪蛆,也是一个正面的有。凡自相矛盾的必归于虚无(是零),自然世界中无罪恶。罪恶不是一个有。人间始有罪恶。而人间的罪恶亦只是善的缺乏,亦不是一个正面的存在。依此,凡存在即合理,原是一个形而上的陈述,是对现实宇宙的一体平铺说,是就现实宇宙的可理解性而完成的。
但是应用于历史社会上,则不能如此无曲折。黑格尔之历史观决不同于马克思的唯物史观。人间的集团实践显然有一个精神生命在后面荡漾着,由此精神生命必然含着一个精神实体。整个人间的历史,就是这个精神实体之曲折宛转的发展史、实现史。在这种精神发展的历史观下,说凡存在即合理,是有其曲折的,我们对此语不能作直线的了解,亦不能孤离地单看此一句本身的意义。本文愿就此多说几句。以上纯哲学方面的形而上的陈述,则不必多说。
二判断历史的是非可有两种:一是道德的判断,一是历史的判断。前者是一于理,直下以理之是非为是非。不对就是不对。罪恶无大小,一错永错。不管你的曲折原委与夫有什么不得已。你所居的格是王道便是王道,是霸道便是霸道,是夷狄盗贼之邪道便是邪道,这是丝毫不能假借的。道德上的是非善恶,到紧要关头,你个人毫不能有所推诿躲闪,旁人也毫不能对你有所原谅。千古艰难惟一死,伤心岂独息夫人。这不得已三字不是一概可以用来推诿的。对个人是如此,对历史也是如此。南宋陈同甫与朱夫子争汉唐,想给汉唐以地位,而朱子则不许可。朱子以为三代以下无善治,王道失,霸道兴,皆是以私心把持天下。朱子说此话是以他的全幅学问为背景,总结起来便是一于理的道德判断,即他一往是道德的。在这个立场上,汉唐自然不行。你们想给汉唐一席地,不过是因为他们富强,所获者多。但是富强不能掩盖其私心的罪恶,不能掩饰其道德风俗的无善治。陈同甫的立场是原情而论,以为道,自三代以下,亦并未完全凭空架过,现实上亦并非全是黑暗。汉唐于默默不觉中对于道亦略有所表现不能吹毛求疵,一概抹杀。但是立一义,必须于理上透彻有据,不是这么说说就算完事。汉唐自然有其地位。但是要想证实他的地位,必须体用本末彻底通达,卓然于知人论世之原则有所树立,而后始可以言之无弊。这点不是陈同甫的学问所能担当得。所以他争不过朱夫子。朱子的立场很坚定,很透彻,日常生活很谨严,出处进退丝毫不苟,以身作则,以身行道。作到若何程度,不必管,但律己甚严,则是可以说的,念念不忘此事亦是可以说的。讲学必以道统自任,以此事为毕生之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