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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背部属性:膂骨以下至尾
二十一节,长三尺(膂骨脊骨也,脊骨外小而内巨。人之所以能负任者,以是骨之巨也。脊骨二十四节,今云二十一节者,除项骨三节不在内也)腰围四尺二寸按∶背部折法,自大椎至尾
,通折三尺。上七节各长一寸四分一厘,共九寸八分七厘。中七节各一寸六分一厘,共一尺一寸二分七厘。第十四节与脐相平,下七节各一寸二分六厘,共八寸八分二厘。共二尺九寸九分六厘,不足四厘者,有零未尽也。直寸根据此,横寸用中指同身寸法。脊骨内阔一寸,凡云第二行;挟脊一寸半,三行。挟脊三寸者,皆除脊一寸外,净以寸半三寸论。故在二行当为二寸,在三行当为三寸半也。
侧部属性:自柱骨下行腋中不见者,长四寸(柱骨,颈项根骨也)腋以下至季胁,长一尺二寸(季胁,小肋也)季胁以下至髀枢,长六寸(大腿曰股,股上曰髀,楗骨之下,大腿之上,两骨合缝之所曰髀枢,当足少阳环跳穴处也)髀枢下至膝中,长一尺九寸。
横骨上廉下至内辅之上廉,长一尺八寸(骨际曰∶廉膝旁之骨突出者曰辅骨,内曰内辅,外曰外辅)内辅之上廉以下至下廉,长三寸半(上廉下廉,可摸而得)内辅下廉下至内踝,长一尺二寸。
内踝以下至地,长三寸。
四肢部属性:肩至肘长一尺七寸。
肘至腕长一尺二寸半(臂之中节曰肘)。
腕至中指本节长四寸(臂掌之交曰腕)。
本节至末长四寸半(指之后节曰本节)。
膝以下至外踝长一尺六寸。
膝以下至跗属长一尺二寸(,腿弯也。跗,足面也。膝在前,在后,跗属者凡两踝前后,胫掌所交之处,皆为跗之属也。)跗属以下至地长三寸。
外踝以下至地长一寸。
足长一尺二寸,广四寸半。
按∶骨度乃《灵枢经》骨度篇之文,论骨之长短,皆古数也。然骨之大者则太过,小者则不及,此亦言其则耳。若周身手足折量之法,用前中指同身寸法为是。同身寸量法,详刺灸照检骨格图(佚)照洗冤录尸格图(佚)<目录>
器具总论
跌扑损伤,虽用手法调治,恐未尽得其宜,以致有治如未治之苦,则未可云医理之周详也。爰因身体上下正侧之象,制器以正之,用辅手法之所不逮,以冀分者复合,欹者复正,高者就其平,陷者升其位,则危证可转于安,重伤可就于轻。再施以药饵之功,更示以调养之善,则正骨之道全矣。
攀索属性:攀索者,以绳挂于高处,用手攀之也。
叠砖属性:叠砖者,以砖六块分左右,各叠置三块,两足踏于其上也。
用法详于第十五则内。
腰柱属性:腰柱者,以杉木四根,制如扁担形,宽一寸浓五分,长短以患处为度,俱自侧面钻孔,以绳联贯之。
用法释义属性:凡腰间闪挫结气者,以常法治之。若腰节骨被伤错笋,膂肉破裂,筋斜佝偻者,用醋调定痛散,敷于腰柱上。视患处,将柱排列于脊柱两旁,务令端正。再用蕲艾做成薄褥,覆于柱上,以御风寒。用宽长布带绕向腹前,紧紧扎裹。内服药饵调治,自愈。
木板属性:木板者,用极薄之杉木板。如有糕匣木板者,更妙。用法,先以白布条缠于伤处,至二三重后,将板四围覆上,又将布缠之,外再用杉篱裹于外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