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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少阴病。自利清水。色纯青。心下必痛。口干燥者。可下之。宜大承气汤。二十。
少阴病。六七日。腹胀不大便者。急下之。宜大承气汤。二十一。
少阴病。脉沈者。急温之。宜四逆汤。方二十二。
四逆汤方。
甘草二两。炙。干姜一两半。附子一枚。生用。去皮。破八片。
右三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二合。去滓。分温再服。强人可大附子一枚。干姜三两。
少阴病。飮食入口则吐。心中温温欲吐。复不能吐。始得之。手足寒。脉弦迟者。此胸中实。不可下也。当吐之。若膈上有寒飮。干呕者。不可吐也。当温之。宜四逆汤。二十三。
少阴病。下利。脉微濇。呕而汗出。必数更衣。反少者。当温其上灸之。
厥阴之为病。消渇。气上撞心。心中疼热。饥而不欲食。食则吐蚘。下之利不止。
厥阴中风。脉微浮为欲愈。不浮为未愈。
厥阴病。欲解时。从丑至卯上。
厥阴病。渇欲飮水者。少少与之愈。
诸四逆厥者。不可下之。虚家亦然。
伤寒先厥。后发热而利者。必自止。见厥复利。
伤寒始发热六日。厥反九日而利。凡厥利者。当不能食。今反能食者。恐为除中。食以索饼。不发热者。知胃气尚在。必愈。恐暴热来出而复去也。后日脉之。其热续在者。期之旦日夜半愈。所以然者。本发热六日。厥反九日。复发热三日。并前六日。亦为九日。与厥相应。故期之旦日夜半愈。后三日脉之。而脉数。其热不罢者。此为热气有余。必发痈脓也。
伤寒脉迟六七日。而反与黄芩汤彻其热。脉迟为寒。今与黄芩汤。复除其热。腹中应冷。当不能食。今反能食。此名除中。必死。
伤寒先厥后发热。下利必自止。而反汗出。咽中痛者。其喉为痹。发热无汗。而利必自止。若不止。必便脓血。便脓血者。其喉不痹。
伤寒一二日至四五日。厥者必发热。前热者后必厥。厥深者热亦深。厥微者热亦微。厥应下之。而反发汗者。必口伤烂赤。
伤寒病厥五日。热亦五日。设六日当复厥。不厥者自愈。厥终不过五日。以热五日。故知自愈。
凡厥者。阴阳气不相顺接。便为厥。厥者。手足逆冷者。是也。
伤寒脉微而厥。至七八日肤冷。其人躁无暂安时者。此为藏厥。非蚘厥也。蚘厥者。其人当吐蚘。令病者静。而复时烦者。此为藏寒。蚘上入其膈。故烦。须臾复止。得食而呕。又烦者。蚘闻食臭出。其人常自吐蚘。蚘厥者。乌梅丸主之。又主久利。方一。
乌梅丸方。
乌梅三百枚。细辛六两。干姜十两。
黄连十六两。当归四两。附子六两。炮。去皮。
蜀椒四两。出汗。桂枝去皮。六两。人参六两。
黄蘖六两。
右十味。异捣筛。合治之。以苦酒渍乌梅一宿。去核。蒸之五斗米下。饭熟捣成泥。和药令相得。内臼中。与蜜杵二千下。丸如梧桐子大。先食飮服十丸。日三服。稍加至二十丸。禁生冷滑物臭食等。
伤寒热少微厥。指头寒。嘿嘿不欲食。烦躁。数日小便利。色白者。此热除也。欲得食。其病为愈。若厥而呕。胸胁烦满者。其后必便血。
病者手足厥冷。言我不结胸。小腹满。按之痛者。此冷结在膀胱关元也。
伤寒发热四日。厥反三日。复热四日。厥少热多者。其病当愈。四日至七日。热不除者。必便脓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