腹胀不大便。土实之征也。土实则水干。故非急下不可。夫阳明居中。土也。万物所归。故无论三阳三阴。其邪皆得还入于胃。而成可下之证。然太阴传阳明。脏邪还腑。为欲愈也。厥阴传阳明者。木邪归土。不能复木也。惟少阴则肾邪入胃。而胃实复将消肾。故虽并用下法。而少阴之法。视太阴厥阴为加峻矣。
五少阴温法十五条
少阴病。始得之。反发热。脉沉者。麻黄附子细辛汤主之。此寒中少阴之经。而复外连太阳之证。以少阴与太阳为表里。其气相通故也。少阴始得本无热。而外连太阳则反发热。阳病脉当浮而仍紧。少阴则脉不浮而沉。故与附子、细辛。专温少阴之经。麻黄兼发太阳之表。乃少阴经温经散寒。表里兼治之法也。
麻黄附子细辛汤方麻黄(二两去节)附子(一枚炮去皮破八片)细辛(二两)上二味。以水一斗。先煮麻黄。减二升。去上沫。纳诸药。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日三服。
按阳证有在经不在腑者。阴病亦有在经不在脏者。太阳篇云、脉浮者。桂枝汤。少阴篇、始得之、反发热脉沉者。麻黄附子细辛汤。及得之二三日。麻黄附子甘草汤。厥阴篇、厥阴中风。脉微浮为欲愈。此皆阴病之在经。而未入于脏者。
少阴病。得之二三日。麻黄附子甘草汤微发汗。以二三日无里证。故微发汗也。
少阴中寒二三日。为脉沉恶寒无热之时。故可与麻黄附子甘草汤。以取微汗而散寒邪。无里证者。无吐利心烦不得卧等证也。以二三日病未入脏。而寒亦未变热。故得用温经散邪之法。如麻黄附子细辛之例。然去细辛之辛。而加甘草之甘。于法为较和矣。所以然者。寒邪不可不发。而阴病又不可过发耳。
麻黄附子甘草汤方麻黄(二两去节)附子(一枚炮去皮)甘草(二两炙)上三味。以水七升。先煮麻黄一二沸。去上沫。纳诸药。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日三服。
少阴病。得之一二日。口中和。其背恶寒者。当灸之。附子汤主之。
口中和者。不燥不渴。为里无热也。背恶寒者。背为阳。而阴乘之。不能通于外也。阳不通。
故当灸之以通阳。痹阳不足。故主附子汤以补阳虚。非如麻黄附子细辛之属。徒以温散为事矣。此阳虚受寒。而虚甚于寒者之治法也。
按元和纪用经云、少阴中寒而背恶寒者。口中则和。阳明受热而背恶寒者、则口燥而心烦。一为阴寒下乘。阳气受伤。一为阳热入里。津液不足。是以背恶寒虽同。而口中和与燥则异。此辨证之要也。
附子汤方附子(二枚炮去皮破八片)茯苓芍药(各三两)人参(二两)白术(四两)上五味。以水八升。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日三服。
气虚者。补之必以甘。气寒者。温之必以辛。甘辛合用。足以助正气而散阴邪。人参、白术、茯苓、附子是也。而病属阴经。故又须芍药以和阴气。且引附子入阴散寒。所谓乡导之兵也。
少阴病。身体痛。手足寒。骨节痛。脉沉者。附子汤主之。
身体痛。骨节痛。寒在阴也。手足寒。脉沉。病属阴也。若脉浮而手足热。则为太阳伤寒。
第56章